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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时间:2016年3月30日
受 访 人:哈志珠
采 访 人:李海歌、刘小禾
采访人:上海律协有这样一个工作安排,请老律师、老前辈以自己的亲身经历,记录上海律师的发展历程。长宁区法律顾问处是上海市区律所中成立比较早的,后来改名叫新华律师事务所。新华律师事务所是司法部的第一批先进单位,闻名全国。哈志珠老师是律师制度恢复重建时期长宁区第一批资深老律师,有很多可以和我们后辈律师分享的经历和感悟。今天有请哈老师口述历史,一定会有很精彩的内容。
哈志珠:我1950年代读大学,在华东政法学院读了4年,后来分配到长宁区法院,文革中也没有离开过,政法经历没有中断,这一点在我们同辈中比较少见。他们大多下放了,都离开了,而我一直在这个体制里。文革期间公检法都没有了,当时只有“长宁区军管处审理组”。这个审理组比较特别,公安预审、检察院起诉、法院判刑,一个案子从头到底都是一个人负责,上诉权直接驳回。公检法部分人被抓被斗,斗出来很多所谓特务、反革命,有的判刑了,有的劳教,还有的自杀了。我也参加过一个月的封闭式学习班。经过了这么一段,后来我还是被分配在审理组办案。我亲身经历国家无法可依的时期,开始没有法律,废除了国民党的六法全书,只有几个条例:惩治反革命条例、婚姻法条例等;到后来又是“左”,把人民内部矛盾当敌我矛盾来处理。开始时我当书记员,反正也不动脑子就记,只有一个观念,就是服从党的领导。到了文革中,让我单独办案,领导比较相信我,我判三年就三年,判五年就五年,判二十年就二十年,判死刑就死刑,反正就感觉到我们责任重大。现在我回想当年,我在文革期间办的案子还是很掌握分寸的,防止了好多冤案。
粉碎四人帮以后,我到刑庭办一审案件。三中全会以后又办申诉复查案子,法院系统层层传达胡耀邦同志的指示,纠正了很多的冤假错案。我见证了从无法可依、有法不依、无法无天到依法治国。我对依法治国的感受很深,现在习近平总书记大刀阔斧地整治贪污腐败打大老虎,将其绳之以法,是非常令人敬佩的,我很高兴。
我在法院25年,后来在律师事务所也差不多25年。我对法律很有感情,对律师工作也特别有感情, 1980年,我52岁时提出调离法院去做律师,直到1982年才调动成功。刚去长宁区法律顾问处的时候,那儿就四五个人,来自公安局搞预审的李长江、王宁书等办些刑事案件,接待和民事案件主要由我办。我到律师这个岗位上,王文正会长为我总结的是“如鱼得水”,因为我有审判工作经验,我和法院容易沟通,审判员们有时和我讲些知心的话,有的案子当时没有相应的法可依,都是凭审判员说了算,做了沟通以后还是起了不小的作用。
我为什么要当律师呢?第一,我是华东政法学院58届的,当时学校里学到很多中外法律,理论基础较扎实,了解辩护人在案件中的地位和作用。第二,我有多年的审判经验,那时搞一审的时候“三长”议案,法官根本没有自主权,况且也无法可依,后来有法了,但是很多人不懂法。民诉法、刑诉法出来以后某些办案人员还是我行我素。特别印象深刻的就是平反冤假错案。我深刻体会到法院离不开律师,离开律师就要犯错误,就会产生冤假错案。我在复查阶段,一方面当法官,另一方面是当辩护人,为复查案件的当事人寻找证据,根据其申诉要求去调查。第三,是四人帮案公开开庭,最高法院院长当审判长,特别是看到这四个罪大恶极的人还有辩护人,我很感动,觉得我们国家是在向法治国家方向发展了。还注意到该案辩护人中有我们上海的韩会长和张中律师,他们并不是摆摆样子的,而是真的发挥了作用,否定了原起诉的两个大罪行,最后该被告只判了15年。我非常崇拜他们两位,这个对我启发很大。还有好几位老律师都是我学习的榜样。有的律师如李国机等曾经在我任法官时有过接触,我对他们印象很好,也接受了他们的辩护意见。我当了律师以后,毕竟是律师中的新兵,他们对我都很好。基于以上从理论上、从实际工作中再到当时的杰出榜样,所以我坚决要求做律师。
我没有办什么大案、要案,办的都是些小案子,几十块上百块,后来四五百,标的都不大。但不管收入多少我从不计较,所以办案数量很多。我法律生涯50多年,是用法律知识、用心为人民服务的50年。
我退休以后,还离不开法律,对法律还是有感情,当上社区的法律顾问和志愿者,他们有什么问题都来找我,有时还到街上设摊做法律咨询,有些问题可以当场解决,不行的就事后再上门解决,另外还有每月值班,到时有的居民就等着我,或解答咨询或作调解。帮助居委会解决了一些难题,都是微乎其微的案子,但是居民很需要,社区很欢迎,也给了我很多奖励。现在我身体比原来差了,还有白内障,但是我戴眼镜用放大镜,还在坚持看书学习,不求跟得上,至少不能完全掉队。近年来,我开始将法律生涯50年整理成文,写大纲时,征求了一些老同学的意见,后来逐步充实,从几万字扩写成十几万字。上海律协作为律师文丛帮我出版了,书名为《仗义执言维法律》。
上海律协对我们很关心,我们老律师都很高兴。
采访人:感谢哈老师带领我们回过头看时代的发展过程,我们要特别珍惜来之不易的依法治国。我们有一大批老律师,像哈老师那样,兢兢业业地勤奋工作,办理了大量的民刑事案件,值得我们学习。
我们很佩服哈老师在80高龄的时候还出这样一本回忆录,让后来人了解律师工作及组织机构的沿革与发展、老一辈法律人当年拼命工作的思想境界和退休以后继续发挥作用的精神风貌,读来让我们深受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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