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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时间:2015年11月23日
受 访 人:姚增荣
采 访 人:李海歌、刘小禾
采访人:姚老师曾经是上世纪五十年代的律师,上世纪八十年代初上海恢复律师制度、重建律师队伍时期最早的律师事务所主任之一,当时上海县法律顾问处是上海郊县最早成立的律师事务所之一。1986年姚老师应邀担任上海人民广播电台对农村广播的法制信箱栏目的法律顾问,1986年7月被上海县人民政府聘请为政府法律顾问。姚老师是市律师协会一至四届理事会的理事,除了参加刑事辩护研究会活动外,还与南汇的唐公民主任一起发起设立市律师协会郊县律师工作研究会,担任副主任。从郊县律师工作委员会到郊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其发展是与上海郊县的律师工作发展同步的,这个研究会做了很多工作,起了相当大的作用。本市改革开放初期,莘庄、上海县的房地产建设发展得最早,姚老师在研究会中交流分享经验体会时专门讲到“按揭”等当时十分新鲜的名词,给我们留下很深的印象。今天想请姚老师来回忆一下我们上海律师发展初创阶段的过程、参与市律师协会行业管理及组织郊县律师工作研究会活动的情况以及姚老师本人执业的一些体会。
姚增荣:今天你们两位来,我非常高兴。市律师协会对我们律师,特别是老律师非常关心,每年还要举行一些活动,老律师们之间互相交流一些离开律师执业第一线之后的生活情况等,对我们蛮有启发、蛮有鼓舞。
现在我来回顾一下当年我是怎样走上从事律师工作这条路的。我是国家的离休干部,在律师队伍当中,离休的不多,记得有王会长、蒉副会长,还有叶传岵等几位律师。我出生在上海虹口区,在八·一三的时候,日本鬼子打进来了,我家逃难离开了上海,来到上海县三林塘乡下,所以对日本鬼子侵略我国是非常痛恨的。抗战胜利的时候,国民党到上海抢财产,所以当时对此也深恶痛绝。上海1949年5月27日解放后,19岁的我参加了共产主义青年团。7月份,三林人民政府通知我们去政府报到,成为脱产干部,正式参加了革命。10月1日建国后,我们在南下干部的帮助下,到农村调查研究,了解敌情,征粮支援前线队伍。我当时主要负责粮食的保管和征收, 1950年成为上海县的一等保粮模范,县人民政府给我们颁奖,得到我一生当中最早的一份奖状。
1952年,我加入了中国共产党,调到了位于北桥的上海县人民法院工作,先后担任文书、秘书、办公室主任、审判委员会委员、党支部副书记等。在法院工作期间,切身体会到,在每次政治运动以后,几乎都要组织案件复查,每次复查当中都发现了一些冤假错案。我认为应该有人为被告人辩护,有第三方进行监督检查,这对正确定案非常重要。那个时候,我经常去新华书店,寻找介绍怎样当一名辩护人知识的有关书籍。
1956年的春天,司法部下文,通知法院要推荐优秀的成员进入律师队伍。当时法院院长传达了司法部文件的精神,但一时没人报名,法院里没有一个审判员愿意调到律师队伍。我听到这个消息以后,就向江苏省司法厅要求当律师(当时我所在的上海县还属于江苏省)。我打了报告自己送到司法厅。后来终于如愿所偿,司法厅发了一个文,正式调我到省厅。报到后不久,便安排我到南京市法律顾问处实习了4个月,与那里的律师一起接待咨询、民事代理、到南京市鼓楼人民法院出庭等。实习结束回来的时候,我主要带了两份材料,一份是怎么进行刑事辩护,另一份是怎么进行法治宣传。
同一年,我们上海县成立了法律顾问处,业务上与江苏律师协会联系。我最早的一个律师执照是江苏省司法厅发的,可以凭此到法院里去阅卷。到1958年,上海县及崇明等县一起划归到上海市。
那个时候对律师相当尊重,我们与法院审判员的待遇基本相同。为了自我保护,上海县公安局专门为审判员发放自备手枪,我作为律师也发到了一支枪,当时的“持枪证”还在,据说当时律师合法持枪全国只有我一个人。
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初,上海的律师队伍正式恢复重建。在北京的中央政法干部学院学习了半年之后,我们上海县法律顾问处正式成立,我担任了主任。在市律协何后副会长的指导推动下,市律师协会成立了刑事辩护、法律顾问等最早的一批业务研究会,我先是参加了其中的刑事辩护研究会,后来与南汇的唐公民主任一起筹建了“上海市郊县律师工作研究会”,好像是第五个业务研究会。成员都是郊县各个律师事务所的主任,记得当时郊县有十几个律师事务所,律师人数不多,事务所不多,地处边远郊县,信息沟通欠缺。因此,定期进行工作交流对推进郊县律师工作的发展起到了很好的作用。特别是我们上海县总结了一个“所所联合”的经验,就是律师事务所跟下面的一个乡镇法律服务所挂钩,指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当时我已调往上海县第二律师事务所当主任,在负责与乡所挂钩指导业务工作的同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向律师方向努力。后来有部分当地具有大专或本科文凭且在乡法所工作十年以上的上海县农村户口的法律工作者被授予了律师资格,还在华漕、三林、北新泾等乡镇成立了律师事务所。我们一个县里面,属于农村户口的有12人取得律师资格,这在当时全国2000多个县里面也是首创。
上海县那个时候各方面经验比较多,我就经常在郊县律师工作研究会作交流发言,把我所及我县作为一个典型进行介绍,通过互相交流,以期对郊县律师同行有所启发。
采访人:在“闵行律师三十年大事记”里,有这样的记载: 1982年夏天一宗受贿案件在莘庄大礼堂公开庭审。在姚增荣律师的努力下,合议庭决定将原来内定的3年刑期缩短为2年,并当庭予以判决。这个案件的成功辩护,是一堂生动的法制课,并创造了闵行律师业乃至闵行法制工作史上诸多“第一次”:第一次大型公开庭审,第一次向世人展示闵行律师追求公平正义的风采,人们第一次对于律师职业有了直观的体会。
感谢姚老师为我们回顾了当年的发展历史,他一生大部分时间从事法律工作,其中最大部分时间是从事律师工作,从业那么长时间,埋头苦干,无怨无悔,成绩卓著,屡创第一。我们今天回顾这个过程,面对这么多历史资料、荣誉证书,再加上刚才姚老师的口述历史,我们又一次受到了教育,我们要将这些资料集中起来,珍藏下去,作为市律师协会史料收集工程的精彩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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