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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为天下先的浦东律师事业拓荒者

陈邦理律师访谈摘要

2026年第02期    阅读 2 次

采访时间: 2018年12月26日

受访人: 陈邦理

采访人:李海歌  刘小禾


采访人: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浦东开发开放也已近30年。今天,我们邀请到上海律和理律师事务所主任陈邦理律师,他很早就参与老川沙律师队伍建设、见证了浦东开发开放的全过程,并曾获评上海市“十佳律师”光荣称号。现在,让我们在上海律协这块富有意义的“口述历史”背景板前,共同追忆川沙律师的峥嵘岁月,讲述浦东律师的奋斗起点,回顾上海律师、特别是浦东律师的发展历程。

 

陈邦理:早在上世纪80年代,我还在上海法制报和联合律师事务所分所工作的时候,就与你们两位相识了。

我出生于1950年,是“老三届”毕业生,原来住在浦西。1976年,26岁的我担任了黄浦区广东街道金隆居委会的调解委员会专职主任,是当时最年轻的调解主任。从河南路到山东路,几乎每户人家的情况我都烂熟于心。我做调解不拘泥于传统方式,自学了行为学、心理学、管理学等相关学科,还在街道做科学普及工作。因工作成绩突出,上海多家报纸对我作了报道。中央电视台播出的电视剧《骂声、哭声、笑声》(上下集)以及淮剧《家里家外》,都是以我为原型创作的。1980年,我当选市科协二大代表;1981年,我代表上海出席司法部召开的全国第一届人民调解代表大会,在人民大会堂介绍经验,并去中南海接受中央领导接见。此后,我撰写了《调解心理学》一书,由吉林人民出版社出版。在当时的基层调解主任中,著书立说、以现代科学指导调解者甚少。为此,时任川沙县司法局局长任金保多次邀请我为川沙的街道司法助理员和调解主任讲课、介绍经验。课后,任局长与川沙司法局的同志们对我的印象非常好,一直与我保持联系,这也为我日后从事律师工作以及率先从浦西转入浦东奠定了基础。

1984年,我进入律师行业,从广东街道调到杨浦律师事务所当实习人员,可惜该所没有编制。1985年,我调到上海法制报社读者服务部有限公司,参与筹建联合律师事务所第七接待室。我与徐小珍律师白手起家,在汾阳路的办公室里刷墙、装修,一切从头做起。当时正值第一次普法教育活动,轻工业局、手工业局、大中华造船厂、棉纺厂等单位纷纷邀请我们进行法制宣传。我在大众剧场等地为他们上辅导课,日程排得满满当当。有的单位还用录音机录下课程,带回去复习。第一次普法要求干部必须通过考试,所以大家学习得格外用功。通过培训,我结识了许多朋友,有的至今仍保持联系。

1986年,我参加并通过了第一次全国律师资格统一考试。考试之前,上海法制报借座闸北区少年宫举办法学沙龙,为备考学员作辅导,影响很大,参加者达数百人。我们聘请李国机律师讲授刑法、傅玄杰律师讲授经济法,还邀请复旦大学、华东政法学院的教授来讲课,我负责总复习辅导。最终,及格率高达90%以上,广受好评。

市司法局的缪局长曾是上海法制报的分管领导,浦东开发开放后,他调到新成立的浦东司法局担任局长。缪局长与任局长都想把我调到浦东工作,几次谈话时,他们都派了汽车接送我。当时新办事务所须有编制,任局长想了一个办法:把原来的川沙一所、二所合并,空出一个事务所的机构编制。1993年初,我凭着一腔热情投身浦东大开发。原联合所第七接待室中,除部分编辑、记者外,其余律师都随我到了浦东。1993年2月,高桥律师事务所正式挂牌成立。当时,浦东司法局在东方路浦东大道的一个宾馆内办公;我初到浦东时,也在那里筹建事务所,向宾馆借了两个房间。那时到浦东发展确实需要勇气,应该说,我是第一个从浦西到浦东设立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不仅事务所设在浦东,管理隶属关系也完全属于浦东。

当时,新杨高路尚未修建,只有一条老杨高路;后来,我在世纪公园附近买房时,民生路还未建成,如今上海第一高楼“上海中心”的所在地在当时还被称为“烂泥渡路”。我记得浦东开发投入了“3个3千亿元”:上海市自筹3千亿元、中央部委出资3千亿元、外商投资3千亿元,共计9千亿元资金投入,构建浦东的基本格局。后来,几个开发区相继崛起:陆家嘴、外高桥、金桥、张江,以及南汇区域。如今,每当站在黄浦江边眺望两岸,我都深感变化之大,不胜感慨。

当年,我们在外高桥保税区商务楼内租了一套办公室,后来又在高桥镇大同路上借了一幢两层小楼。当时在浦东设所有个客观事实,被称为“声东击西”——律师实际办公大多在浦西,否则难以维持生计。我所也在上海展览中心西二馆借了间办公室。那时,一辆用于往返军工路码头、摆渡去外高桥的小昌河车算是所里最大的财产。我们秉持两个信念:首先要坚守浦东,与浦东共同成长;其次也要生存发展。所以,我们采取浦东和浦西两地办公、加强互动的模式,确实很艰苦。我们事务所的发展与浦东开发同步推进,不同时期先后在陆家嘴、外高桥、金桥、张江等开发区设立办公室。高桥所是进驻外高桥的第一家律师事务所,彼时那里除了开发商、民工和银行,就是我们了。我聘请了一位当时尚未归队、后来成为全国优秀审判员的老师坐镇,接待来访人员。区司法局的举措务实,为浦东开发办了很多实事:建起办公楼,免收房租,让做不同业务的几家事务所组成综合体联合办公。我们也报名参与,派人在那里值班接待。区司法局对我们关怀备至,凡是准备到浦东买房的律师事务所,均可以无偿获得区司法局的贷款。我买房时,局里借给我40万元,分4年归还,分文利息不取。与我所差不多同时在浦东购置办公用房的事务所有六七家。高桥律师事务所原为国办所,后来按照政策要求全体人员辞去公职,先后改制为合作所、合伙所。市司法局发文规定事务所名称不得使用地名后,我们将“高桥”改为“律和理”,沿用至今。

我曾经担任民营企业家步鑫生的法律顾问,还先后服务过投资银行、人民艺术剧院、青年话剧团、中外合资企业,以及崇明的农业、高科技企业和韩哲一教育扶贫基金会。

我们事务所一向重视公益活动。每年3月5日,我们都在浦西国际饭店附近的南京路开展义务法律咨询;到浦东后,我们也经常在八佰伴广场开展类似活动。我们还组织律师与潍坊街道敬老院、浦东边防站等结对,为孤寡老人、边防官兵提供法律咨询。我所的养老法律服务热线由时任周副市长亲自开通。对于司法局的各项要求,我们总是积极落实,如率先在事务所设立政治协理员、接收复员军人安置等。

如今,浦东律师已占上海律师总数的半壁江山。我所属于中小型事务所,且做的都是很常见的业务:3名合伙人分别带领三个团队,一个主攻房产,另一个主攻金融,我则负责综合业务,侧重投融资。我们的办公室设在浦东华申大厦。前两天,我还出庭为一起套路贷案件的当事人担任辩护人。

在浦东工作多年,有两段经历令我印象深刻:一是1994年,我作为浦东新区政法代表团成员出访日本东京,在大藏省金融事务研究会为数十家日本金库、公库、银行作关于中国上海浦东开发金融政策与法律的讲座,很受欢迎;二是1998年,我作为司法部中国高级律师代表团成员访问美国,与美国司法部、法院、监狱及大学进行了深入交流。

在律师工作中,我注重将早年调解工作中积累的行为学、管理学、心理学(包括体育心理学、教育心理学、老年心理学、儿童心理学)等知识与技巧融入实务。接待当事人时,不宜空谈大道理,而应着力使其心理平衡:缓和激情、引导宣泄、实现情绪转移。近日,司法部与最高院联合发文鼓励律师参与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区司法局据此组织了律师调解志愿团,我鼓励所内律师积极参与,此举对提升业务水平大有裨益。

因身体原因,我与残联多有联系。多年来,我义务为市残联和黄浦区残联提供法律咨询、合同审查等服务,现在还担任浦东新区花木社区残联委员。

1996年,缪晓宝局长在任期间,区司法局与上海法制报联合举办了浦东优秀律师评选活动。报纸上刊登候选人介绍,欢迎市民参与投票。评选竞争激烈,按社会投票结果取前10名当选,展示了浦东开发初期优秀律师的风采。授奖仪式在上海锦江小礼堂举行,表彰会对律师界的鼓舞很大,此后有一大批律师事务所相继落户浦东。

执业以来,我经常撰写杂文短评,有的发表在《新民晚报》和《法制日报》上,有的发表在我的个人网站上。1987年,我在《法律与生活》杂志上发表了全国首篇介绍中国股市的文章《上海股市一瞥》,当时仅有老八股中的4只股票上市交易。

我在事务所带教过多位青年律师,他们虽然有的离开了、有的成为竞争对手,但我视之为常理。因为“蛋糕”就这么大,法律服务市场终归有边界。培养接班人也是老律师的使命,律师事业就是要一代一代地传承下去。

 

采访人:非常感谢原川沙县、浦东新区的任金保局长向我们推荐您。任局长慧眼识才,邀请您参与最早期的浦东开发创业。通过今天的访谈,我们得以了解您当年艰苦创业的经历与见闻,深受感动。

我俩与您多年未见,今日重逢,就情不自禁地回想起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共同经历,美好的回忆似江水般奔涌而来。您提到的老领导、老律师,很多都与我们有过工作交集。当年的那些风云人物,既是您的当事人,亦为我们所耳熟能详。

浦东开发甫启,您便投身其中,从浦西到浦东,敢为天下先。您在法律服务、机制创新等方面多有首创,影响深远,获颁荣誉称号,实至名归。尤其难得的是,您边工作边学习,勤于思考,成果丰硕;如今仍然坚守一线,踏踏实实地办理律师业务、培养青年律师。同时,您笔耕不辍,内容涵盖规范执业、事务所管理、政策法律解读、时政分析等,文笔优美、观点独到,您还坚持更新个人网站,尽显浦东开发时期新一代律师老当益壮之风采,令人非常敬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