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管:上海市司法局
主 办:上海市律师协会
编 辑:《上海律师》编辑部
编辑委员会主任:邵万权
副 主 任: 朱林海 张鹏峰
廖明涛 黄宁宁 陆 胤
韩 璐 金冰一 聂卫东
徐宗新
编 委 会: 李华平 胡 婧
张逸瑞 赵亮波 王夏青
赵 秦 祝筱青 储小青
方正宇 王凌俊 闫 艳
应朝阳 陈志华 周 忆
徐巧月 翁冠星 黄培明
主 编: 韩璐
副 主 编: 谭 芳 潘 瑜
曹 频
责任编辑: 王凤梅
摄影记者: 曹申星
美术编辑: 高春光
编 务: 许 倩
编辑部地址:
上海市肇嘉浜路 789 号均瑶国际广场 33 楼
电 话:021-64030000
传 真:021-64185837
投稿邮箱:
E-mail:tougao@lawyers.org.cn
网上投稿系统:
http://www.lawyers.org.cn/wangzhantougao
上海市律师协会网址(东方律师网)
www.lawyers.org.cn
上海市连续性内部资料准印证(K 第 272 号)
本刊所用图片如未署名的,请作者与本刊编辑部联系
采访时间:2017年11月17日
受 访 人:张 凌
采 访 人:李海歌 刘小禾
采访人:今天我们非常高兴,邀请上海律协第五届理事会的张凌会长来到律协,共同回忆上世纪末上海律师发展的光荣历史。尽管张会长曾任诸多要职,但每一声“张会长”,每一次与张会长亲切、热诚的握手,都会立刻拉近我们的距离,将我们带入那段上海律协日新月异、与时俱进、充满挑战、开拓创新的难忘岁月。
张凌:应两位老秘书长之邀,我很高兴今天一起来聊聊当年律师发展经历的那些事儿。
到司法局工作之前,我就感到中国加强民主法治建设需要更多的法律人才,于是报名参加了中华全国律师函授中心组织的课程,毕业后取得了毕业文凭。估计是档案里有了这样一个记录,所以1987年转业分配的时候,我被分配到了上海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当时的处长是蒉延庆,副处长是闻国良(两位先后都担任过上海律协秘书长),分管律师的副局长是王文正。在几位老前辈的关心和帮助下,我逐步熟悉了律师管理工作。一年多后,我被组织任命为律管处副处长,分管组织建设,包括律师事务所设立、律师审批、律师分配制度等工作。在李庸夫局长、王文正副局长的带领下,开展了设立合作制律师事务所的试点,当时我参与其中,还陪同司法部领导在上海开展调研。
我感到,上海律师改革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广大律师敢为天下先,加上律协领导积极支持律师投入改革事业,整个环境非常宽松。我对律师事业充满了感情,不管是担任市司法局律管处负责人、政治部主任,还是后来到浦东新区司法局担任书记、局长,都积极推进律师事业的改革发展。
我作为律管处副处长,参与了以下几次印象较深刻的改革:一是上海成立第一家以个人名字命名的律师事务所——李国机律师事务所。上个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刚恢复律师制度时,律师事务所都是以序号命名的(如第一、第二法律顾问处)。市局领导觉得有必要突破这种陈规,李庸夫局长把李国机律师请来谈话,问他是否愿意出来组建以个人名字命名的律师事务所,李国机律师一口答应,毫不犹豫。从全国来讲,因律师制度恢复不久,很多老律师在1957年的时候被打成右派,心有余悸。而市司法局的领导非常开明,鼓励律师与国际接轨,大胆改革,这样更有利于国际法律业务的交流。当时这件事在全国乃至世界上来讲,反映非常好。我记得国外有几十家媒体报道:中国出现第一家以个人名字命名的律师事务所,标志着中国律师事业逐步发展壮大。开业仪式那天,有多国领事参加,前往表示祝贺。
二是参与组织第一批合作制律师事务所的试点。原来的律师事务所都是国家办的,律师是国家的法律工作者,要有编制、经费,统一招录人员,由司法局政治部统一下达指标,进行政审、考核,由于这一系列限制,律师发展很慢。从1979年末到上个世纪80年代末,大约十年时间,上海专职律师只有三四百名,兼职律师一千多名,主要原因就是受编制、经费、指标所限制。在市司法局领导与上海律协的积极支持下,上海开始试点第一批合作制律师事务所,一批老中青律师出来挑重担,鲍培伦组织建立恒信所、吴伯庆组织建立金茂所、郑学诚组织建立经济所等,试点的律师事务所有6家(还有张国飞的第六所、杨浦区一所等)。这些合作所突破了经费和编制的束缚,壮大了律师队伍,起到了非常好的示范作用,司法局领导积极支持和推动这项改革。1992年小平同志南巡讲话后,全国都掀起了轰轰烈烈的改革热潮,律师事务所的改制也全面推开,上海律所普遍实行了“两不四自”的管理模式。那时我担任政治部主任,史德保是分管副局长。
1992年下半年到1994年上半年,我担任局长助理,参与组织引领律师业的改革。1994年10月从市司法局政治部主任转任浦东新区司法局局长。新区司法局里,原川沙司法局合并过来的人比较多,还从其他区县部门调来一些人,组建司法局的是缪晓宝局长, 1993年6月正式挂牌。当时浦东律师事务所仅十几家。川沙一所、二所人数较多,毛柏根的律所人数不多,但力量比较强,主要做涉外业务。律师队伍整体规模比较小,满足各方面法律服务需求的人才比较匮乏。市委提出开发浦东要“四个先行”,其中一条是法治先行,不光要有健全的法律制度,还要有完善的法律服务网络。浦东开发政策吸引了全世界许多国家、地区包括港澳台的大量投资者到浦东投资,他们很关心浦东的法律建设,急需了解如何请到合格的律师参与谈判、参与诉讼、参与文件起草等等。浦东面临大开发,对法治的需求非常强烈,如何培育好法律服务市场摆在新组建的浦东新区司法局面前。所以,我们浦东新区司法局在浦东新区党工委、市司法局党组、上海律协的领导下,积极发展壮大法律服务队伍,开展复合型的涉外业务,引进、培育了一批高素质的法律人才,如方达所李祺、通力所刘大力,秦跃民、俞卫锋、韩炯等律师,和毅石、瑛明、申达、段和段等一批律师事务所等等。
邓小平同志讲过,领导要为科学研究事业(指为知识分子、科学家)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即“领导就是服务”,这句话让我印象很深。律师工作是司法局非常重要的一块工作,我们一定要为律师事业服务,多做实事。有些律师从外地调过来,遇到户口迁移等问题,司法局就积极帮助他们落实,有的律师不知道派出所等办事机构在哪里,我们就帮他们办。他们在浦东购买办公房时资金有困难,我们就想办法为他们牵线搭桥,为他们创造条件,争取以很低的利息、比较便宜的价位筹集到资金、购置办公用房等。我们还根据需要,在司法局政治部建集体户口,争取浦东新区的优惠税收政策。这样一来,浦东律师发展很快。我在浦东司法局五年,离开时,律师事务所已发展到一百多家,律师近千人,增加了七八倍,占全市律师人数的四分之一。特别是吸引了一批优秀的年轻律师积极加入浦东开发。浦东新区每年都要评十大优秀青年,那几年每年都有律师被评为区优秀青年,整个律师事业呈现出蓬勃向上的势头,律师队伍为浦东建设发展做出了贡献。
律师不光要做事业,还要尽社会责任;不光为公民与企事业单位的个案提供法律服务,还要为党和政府、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为法治建设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当时我们依托律所,组建了全国第一家法律援助中心,发挥广大律师的作用,每天安排三至四个律师轮流值班,免费接待弱势群体。比如对遇到动拆迁的居民、家里比较贫困的居民等,除了免费为他们解答法律咨询,还免费为他们进行民事代理、刑事辩护。各家律所都非常支持,律师踊跃报名参加,在法援中心经常看到一些比较有名气的律师,像李祺、刘大力、陶武平、毛柏根等也都积极参与。
1998年6月中旬,美国总统克林顿访华,准备到浦东来参观。之前几天,美国领事馆派员拜访浦东新区司法局,专门来考察浦东新区的法律援助中心,为其总统访华提供一些备选项目。来人听了我们关于浦东新区法律援助的情况介绍,与部分律师进行了座谈,还去访问了一些当事人。这件事情受到各方的重视,市里、区里很多领导都来指导,在北京的美国大使馆都来人,那段时间每天都有接待任务。后来,随同美国总统访问的美国国务卿奥尔布莱特亲临浦东新区法律援助中心参观,原计划待40分钟,后来谈得比较满意,交流了一个半小时,这和广大律师的积极支持参与是分不开的。
除了参与谈判、重大项目建设工作,浦东律师还积极参与社会稳定工作,浦东司法局组建了第一家社会矛盾调解中心,由律师参与化解一些群体性矛盾。
浦东新区司法局的创新之举还有完善和健全法律服务的体系,为浦东开发提供强有力的保障,最早设立了公职律师,组建了浦东新区政府法律服务团等。
1998年4月,我被当选为第五届上海律协会长,当时我没有任何思想准备。那时我还兼着浦东司法局的工作,后来又到市司法局、监狱管理局工作,来律协主要是开办公会。到岗后我做了大量的调研,全面了解律师整体的一些情况, 提出了要健全五个体系:学习创新体系、研究保障体系、律师自我管理自我发展体系等等。
在上海律协工作期间,我的体会是:首先是要加强机关建设。机关工作除了要提高政治意识及业务能力外,急需为开展各项工作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工作人员要学会多项适应形势发展的工作技能。我鼓励、安排律协的秘书长及其他工作人员去学习驾驶、操作电脑等,他们在较短时间内掌握了这些技能后,拓宽了工作渠道,提高了工作效率;律协经常走访律师事务所,了解基层的新情况,帮助安装“律师业务资料”电脑检索系统,与律师事务所的关系更加密切了。
我在工作中发现,现代的商务及其他信息很多都是通过电子邮件等进行传播的,互联网新潮流引起新的技术革命,如不能适应变化就会被淘汰。而律师在运用互联网信息方面存在很大的差距。据我们统计,当时上海的律师中,约97%还没有个人邮箱,100%律所没有建立自己的独立网站,必须抓紧落实,补上短板。我们与网络信息专门公司合作,大力宣传推进建设电子邮箱,主动免费帮律师事务所去装“猫”(调制解调器),在当时技术条件下,通过电话线上网,在较短时间内为律协和各律师事务所全部安装了电子邮箱,我们给事务所发各类通知就可以快速且无纸化。
在世纪之交,在计算机逐渐普及之时,我们重点抓住对律师事务所信息化方面的技能培训,举办电脑网络知识及操作实务系列培训。第一期培训在交通大学开班,后来把律师会堂4楼专辟一间,买了多台电脑供培训用,后来又搬到5楼换了间大的教室。根据学员的不同情况,培训分初级(扫盲)班和中级班,主要是为普及互联网的培训。整个教学很充实、完整,受到学员的广泛好评。参加者有律师,也有事务所的行政人员,积极性都很高。
除了对律师进行大规模的培训以外,律协紧跟时代前进的步伐,建立上海律师网站,后来改称“东方律师网”。当时的定位是宣传上海律师工作,宣传律协开展的各项活动,介绍律师事务所,解答法律咨询,上报新闻,发布通知等。律师网的内容不断改进,形式时时更新,被打造成“世界了解律师的窗口,律师走向世界的桥梁”,日访问量直线上升。我们还注重推动律师事务所创办自己的网站,以适应已经到来的信息时代。
另外,我们开发了一套软件,名为“新世纪导航工程”,用于律师事务所的管理,推进律师工作信息化建设,全国律协知道后,要求和我们合办。江苏等地律协要求与我们一起办东方律师网,希望把各地律协、律师工作的宣传介绍都链接起来。我们设想把东方律师网办成中国最大,在全世界也要有一定的知名度。当时司法部刘洋副部长来视察,对此给予赞赏。
在推动上海律师信息化建设方面,当时我和律协机关同志、各位副会长们一起,做了大量的工作。除了上述信息化建设之外,上海律协还做了以下几件影响深远的工作:
建立律师医疗互助金,帮助律师解决后顾之忧。当时上海正在进行医疗体制改革,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还是比较突出,一场大病,往往会使一个家庭走向贫困,这也困扰着律师,特别是老律师。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呢?我们反复商量研究,一开始想帮律师买医疗保险,但医疗保险不但缴费贵,而且保障措施也不是很到位。我们就想,有有需求的律师这么多,可以自己搞互助啊。于是我们决定创办律师医疗互助金,要求律师事务所参加,保障大家的权益。开始时每人每年交800元钱,生病、住院可以按规定报销,即超过医保以外的部分可以报销80%,癌症等大病可以补助5万元,比律师事务所参加保险公司的保障措施翻了不止一倍,粗算一下,1年交800元,10年不过1万元,50年5万元,50年间如果有一场大病,就全数补回来了,真正帮助律师解决了后顾之忧,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因一场大病使一个家庭倾家荡产局面的出现。律师大多比较支持,事务所也积极参加,各方反应都比较好,让律师们体会到了行业组织的存在,切身感受到了来自组织的关心。
长期坚持上海律协联系律师、走访事务所的制度。秘书处工作人员分成几个小组,分片分头落实,注重实地调研,而不只是文字材料。经常与律师聊聊,听听他们的建议,有困难时需要帮助时尽力加以解决,密切了律协和广大律师之间的联系,拉近了距离,可以及时倾听律师的呼声与要求。当时上海律协会费是交事务所总收入的2%,律师管理费交5%左右,有律所反映律师会费及管理费交得太多了,创收高的事务所的负担比较重。经过分析研究,我们觉得收费标准应越简单越好,如此按比例抽成,确实不太合理。于是,我们对在律协职责范围内属于自己权限的部分作了改革,把会费标准作了调整,改为按人数计算,不再和业务收入挂钩。一个事务所不论大所小所,1年交1万元;律师个人1年交1千元。经过改革,律师事务所的负担减轻了,会费减少了,经过秘书处同志们挖掘潜力,整体工作一点没受影响。
在各方的协助下对律师的教育培训工作进行改革。原来规定全部律师必须到青浦的律师学院培训中心参加听课,而且要住一周,所有人都上同样的课。通过调研,我们了解到有的律师反映这种培训方式较为死板。有一次我去涉外经济法课旁听,涉外经济方面的专家徐达权坐在下面听课,而讲课的都是他的学生,他再去听这样的课实在没有必要,只是为了要凑满培训课时。经过改革,为满足律师的不同需要,我们采用了菜单式培训,开办各种讲座,邀请专家讲授经济合同、刑事辩护、证券、金融、专利等知识,一次讲座的时间为一天或半天,根据不同内容确定课时,盖章考勤,这样调动了律师兴趣,变要我学为我要学,满足不同业务门类律师的需求。有的律师完成课时数远远超过了要求的40课时,盖了一百多个章。虽然每次要为学员盖章确认,大大增加了我们工作人员的工作量,但只要是该举措受到广大律师的欢迎,付出些代价是值得的。
上海律协各业务研究会根据业务的发展与律师的需求进行增设扩容。原来上海律协仅8个研究会,都是比较传统的律师业务,一些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没有相应的研究会,证券、网络、知识产权等没有分类,都归在民事领域,参加者中年轻律师比较少。会长会议、常务理事会讨论后认为,律协本身不应是封闭的,要随时代的发展、环境的变化、新法律问题的出现,对业务研究会进行调整、扩容,吸引更多律师参与其中。记得当时研究会扩充到22个,增加了证券、银行、知识产权、网络、信息化等,报名形式和开展活动都采取开放式,这样业务研讨就不再是少数人的活动,很多年轻律师都积极参与。
成立律师维权委员会,邀请市人大、市政协、公检法机关领导参加,有关部门都很重视。律师在执业过程中会发生些事情,维权委及时发出声音,在推动和维护律师合法权益方面,做了一些工作。
在律师协会内部工作体制上注重体现民主化管理,尽量淡化官本意识,重大问题都要进行投票表决,而不是领导拍板。如律师协会会费改革等几项大的决策,都是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决定是否通过实施。
采访人:在上海市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之前,张会长在市司法局、浦东新区司法局当领导时,我们就对他很熟悉了。张会长在上海律协任职之后,我们在张会长麾下,彼此有了更多的工作接触。虽然时间已经过去了近二十年,但我们对张会长的浦东新区创新工作思路、带领我们跨世纪、对律协秘书处工作高标准严要求、对我们生活无微不至的关心等仍记忆犹新。
张会长主掌上海律协时,开时代之先的举措很多,其中让我们印象深刻的还有:我们拿着律协开发的安装软盘为全市律师事务所安装“律师业务资料”检索软件;我们的名片破天荒地印上电子邮箱的地址;律师医疗互助金延续到现在,日益显现出无可比拟的优越性,令其他社会组织和团体羡慕不已;上海律师网站开通之初,张会长对此抓得非常紧,我们每天按时汇报浏览量的增加情况;在张会长的领导下,律协努力做好基层服务工作,每周都要在办公会议上向张会长汇报走访律师事务所的数量和了解到的新情况,对事务所提出的意见与建议给予及时反馈,从而从措施上保证律协工作人员与律师的紧密联系;张会长还非常尊重老律师老领导们,经常带领我们走访慰问……
今天在回顾上海律师发展历史时,张会长如数家珍、娓娓道来。我们也与张会长一样,对上海的律师发展历史充满着感情与激情。这些共同工作的经历是非常难得的机遇,令我们刻骨铭心、回味无穷。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