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转社会律师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结业人员实习鉴定表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化 >> 上海律师 >> 2021 >> 2021年第04期
《上海律师》编委会

主 管:上海市司法局
主 办:上海市律师协会
编 辑:《上海律师》编辑部
编辑委员会主任:邵万权
副  主  任: 朱林海 张鹏峰
    廖明涛  黄宁宁  陆 胤
    韩  璐  金冰一  聂卫东
    徐宗新 
编  委   会: 李华平 胡 婧
      张逸瑞 赵亮波 王夏青
      赵  秦 祝筱青 储小青
      方正宇 王凌俊 闫 艳
      应朝阳 陈志华 周 忆
      徐巧月 翁冠星 黄培明
主       编: 韩璐  
副  主  编: 谭 芳 潘   瑜
  曹   频  
   责任编辑: 王凤梅  
摄影记者: 曹申星  
美术编辑: 高春光  
编       务: 许 倩  

编辑部地址:
上海市肇嘉浜路 789 号均瑶国际广场 33 楼
电 话:021-64030000
传 真:021-64185837
投稿邮箱:
E-mail:tougao@lawyers.org.cn
网上投稿系统:
http://www.lawyers.org.cn/wangzhantougao
上海市律师协会网址(东方律师网)
www.lawyers.org.cn
上海市连续性内部资料准印证(K 第 272 号)
本刊所用图片如未署名的,请作者与本刊编辑部联系



探索检司律协作新机制

长宁区检察院召开专题座谈会

2021年第04期    作者:长宁律师工作委员会    阅读 2,720 次

425日,长宁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共商检司律协作新机制座谈会。长宁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健,区政协副主席、司法局局长张谢定,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五指导组成员出席,区检察院、区司法局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长宁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区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顾靖,长宁律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市君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伟华,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马靖云、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朱薛峰、上海市新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林丽娟、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郑飞云、上海凯茂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戈、上海瑞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征连、上海瀚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邱猛等共同参加了本次座谈会。会议由长宁区检察院党组成员、第七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梁子明主持。

会上,梁子明组长介绍了长宁检察院开展教育整顿的主要措施并公开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内容。区检察院和司法局分别介绍了相关工作情况,与会各方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围绕如何构建良性互动的检司律关系进行了充分交流。

       张谢定局长对检察机关主动作为、积极沟通检司律协作新机制表示肯定,认为推动形成检司律新型良性互动关系对于维护法律权威、促进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检司律三方要建立定期联系会商机制,搭建良性互动平台,开前门,堵后门,将检律关系建立在阳光下。

李健检察长对区司法局、律工委和全区广大律师长期以来对长宁检察工作发展给予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并表示,对大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一定认真梳理、研究,并在实际工作中加以吸纳和落实。

最后,李健检察长针对推动检司律良性协作提出四点意见:

一是建立检司律定期会商机制。探索检司律深度合作交流模式,促进互动交流常态化,共同研究解决检司律协作互动中的问题。

二是进一步拓展检律互动领域。积极推进律师参与协商见证认罪认罚案件、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和值班律师制度,在四大检察工作中充分听取律师履职意见。

三是深化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优化完善该院律师接待一门式服务和更加主动地拓展服务渠道等,为律师依法执业提供更加快捷、便利、人性化的服务。

四是创新检司律互督互评工作模式。构建健康的检司律关系,既相互协调配合、又相互监督制约,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