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转社会律师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结业人员实习鉴定表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化 >> 上海律师 >> 2021 >> 2021年第05期
《上海律师》编委会

主 管:上海市司法局
主 办:上海市律师协会
编 辑:《上海律师》编辑部
编辑委员会主任:邵万权
副  主  任: 朱林海 张鹏峰
    廖明涛  黄宁宁  陆 胤
    韩  璐  金冰一  聂卫东
    徐宗新 
编  委   会: 李华平 胡 婧
      张逸瑞 赵亮波 王夏青
      赵  秦 祝筱青 储小青
      方正宇 王凌俊 闫 艳
      应朝阳 陈志华 周 忆
      徐巧月 翁冠星 黄培明
主       编: 韩璐  
副  主  编: 谭 芳 潘   瑜
  曹   频  
   责任编辑: 王凤梅  
摄影记者: 曹申星  
美术编辑: 高春光  
编       务: 许 倩  

编辑部地址:
上海市肇嘉浜路 789 号均瑶国际广场 33 楼
电 话:021-64030000
传 真:021-64185837
投稿邮箱:
E-mail:tougao@lawyers.org.cn
网上投稿系统:
http://www.lawyers.org.cn/wangzhantougao
上海市律师协会网址(东方律师网)
www.lawyers.org.cn
上海市连续性内部资料准印证(K 第 272 号)
本刊所用图片如未署名的,请作者与本刊编辑部联系



上海律师行业公益之星朱树英

以专业能力彰显责任与担当

2021年第05期    作者:朱树英    阅读 3,138 次

编者按:20199月,上海律协开展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首届上海律师行业履行社会责任主题宣传活动,经评审,最终产生10上海律师行业公益之星,并于202012日举行的纪念律师制度恢复重建40周年大会上对获奖个人进行表彰。从2020年第10期开始,《上海律师》将陆续刊登公益之星的个人事迹,展现上海律师的大爱无疆。

朱树英

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法律顾问,上海市第十届、第十一届政协常务委员,上海市人民政府政府采购专家库专家、一带一路(中国)仲裁院副院长、上海市建委建设工程与房地产领域行政调解中心委员。

曾荣获全国优秀律师

第二届全国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

上海市劳动模范

第一届东方大律师

上海市优秀民事代理律师

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

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个人三等功等荣誉。

在律师制度恢复40周年之际,我收获了上海律协颁发的上海律师行业公益之星,这对我来说很有意义。律师制度恢复到现在,社会上大多老百姓,对律师的认知不准确也不全面,甚至是有误解的,认为律师做事就是为了赚钱。其实不然,这不是律师行业的基本情况。我做律师至今有28年了(编者注:本文写于2020年),在这28年当中,我还真是做了很多不赚钱、没有钱的工作。这个奖项是表彰律师在公益方面所做的工作,同时也反映律师行业的一个本质特点:法律服务是一门崇高而神圣的职业,律师不仅要出色地完成委托事项,更要履行社会责任、主张正义。

一、从建筑行业中走来 始终忠诚于建筑业

我出生在中国上海的一个普通家庭,16岁起就进入上海建工八建公司,先后做过木工、企业专职教师、工会干事、总经理秘书、企业法律顾问室主任等工作,将生命中的二十八度春秋沉浸在建筑行业。建筑行业的经历,使我具备不畏艰难、勤奋好学的品质,既熟悉行业又熟悉法律的优势,使我对专业法律服务的探索有了奋飞的翅膀。19924月,上海城市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委员会筹划组建一家为城市建设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律师事务所,我负责组建工作,开始了自己的专职律师之路。

建所之初,我便确立了八字办所方针:超前、务实、至诚、优质28年来,建纬所以建筑房地产为专业,不断深化和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和地域,走出了一条以专业化为前提的品牌化、规模化、国际化发展之路。作为建筑行业培养出的专业律师,我始终存有忠诚于建筑业的信念,认为专业律师有促进行业发展、用专业回馈行业的责任和使命。

二、践行社会责任 积极参与立法、制定示范文本工作 健全行业法制建设 保障建筑业改革升级

随着我国建筑产业转型升级,面临着相关法律不完善的现状,正需要通过立法完善各项配套的法律法规来促进和保障产业升级。我曾多次参与我国《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招投标暂行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立法讨论、修订工作和住建部《建筑市场条例》《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暂行规定》《监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强化质量责任保障住宅工程质量的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起草、研讨与制定工作。我认为,律师就应当承担起社会责任,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参与有关部门的专业立法工作。

我参加或负责制定的先后四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及建设领域几乎所有的工程合同示范文本,均成为我国建筑施工行业的交易参考,具有规范行业交易的重要影响,这也使我成为我国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的奠基人。

除了花大量时间参与起草、制定各种工程合同的示范文本,我还带领建纬所积极参与国家主管部门的立法课题研究,如《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征求意见稿)》《完善工程组织实施方式研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政府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研究课题。在繁忙的课题研究过程中,我向建纬律师提出要争取做行业律师这一目标,要求有能力的专业律师通过主动承担,提高建筑行业立法质量、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以专业能力服务行业,履行好专业律师的社会责任。

三、勤于总结实务经验 乐于传道授业

多年来,我担任着北大、清华、人大、交大、同济、华政、浙大、厦大等10多所高校的客座教授,承担业界众多培训、授课任务,还承担了多次宣传任务,先后参与撰写、主编共计1639万字的专业著作和10本个人专著。其中,我的专著《建设工程法律实务》《房地产开发法律实务》《建设工程实务问答》在业内影响巨大,被称为建筑房地产专业律师和法务人员的入门必读书籍。

授课、著书比较律师业务的收入,虽是微乎其微的,却需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和体力,但能将自己在专业上的学识和经验,作为律师行业有实操经验的老律师的实务总结,传授给有志于不断进取的专业律师、业界同仁,能够对行业发展起到切实的推进作用。

四、发挥行业影响力 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通道

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发展,我认为作为律师应参与到多元化纠纷解决服务中去。目前,我担任一带一路(中国)仲裁院副院长,赣江新区国际仲裁院副院长,上海、北京、武汉、厦门、济南、台州、苏州、常州八城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推进在诉讼之外通过仲裁解决纠纷。

2016年,在最高人民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理论与实务研讨会上,我作为唯一的律师代表出席并做《专业律师应成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构的生力军》的发言。我提出多元化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除了人民法院外,行业协会是重要的一环。目前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已正式组建调解中心,作为该协会常务理事兼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我也担任了协会的调解员。同时,我提出律师制度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律师在民商事纠纷案件中也完全能够成为多元化调解机制中的一支生力军。

20191228日,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与建纬所就上海市建管委建设工程与房地产领域行政调解项目签订行政调解委托合同,约定双方在建纬所已组建建纬建设争议商事调解中心的基础上,组建成立上海建设争议调解中心,上海建管委负责管理,我担任调解中心主任,建纬所已获司法行政批准的96名调解员全部兼任该调解中心调解员。此举开创了律师调解与行政调解相结合的新思路,探索出多元化解决建设争议的新路径。

五、源于社会 回报社会 积极参与公益事业

我始终感恩建纬所发展至今所得到的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帮助,向建纬律师提出:来自社会回馈社会,建纬人要积极参与公益事业,帮困扶贫,履行社会责任。诚如所言,一直以来与建纬所专业之路并行不悖的是一条洒满阳光、温暖的公益之路。

2005年,建纬所在云南省个旧市他期村捐建了上海建纬他期希望小学2008年汶川地震,建纬总所全体员工捐款达30余万元,我个人捐款20万元;2015年,我捐赠100万元人民币,在华东政法大学设立树英奖学金,旨在鼓励有志于毕业后从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以及建筑工程等建筑领域法律业务的学生,促进新时期律师后备人才的培养及法学教育事业的发展;20172018年,建纬所数十位律师参与了爱飞翔乡村教师培训,我圆乡村孩子小心愿活动,为近百名乡村孩子送去了各种心爱小礼物,实现了他们的小小心愿20171020日,上海青年律师志愿者大队黄浦分队在上海律师公会旧址陈列馆正式成立,12名建纬所的青年律师报名加入志愿分队;20189月,为进一步加强黄浦区与普洱市的对口支援与合作交流工作,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号召全体律所工作人员为普洱市贫困群众进行募捐,共筹得现金5万元整,悉数捐献给普洱市扶贫办,用于脱贫攻坚,为普洱市贫困地区有需要的人们送去温暖和帮助;今年爆发新冠疫情,建纬总所募集捐款近30万元,我个人捐款20万元,总所合伙人一致同意事务所额外捐款66万余元,与建纬武汉分所募集的捐款合计100万元。除此之外,建纬所长期参加市委、市政府信访接待值班,主动承担法律援助任务,为社会弱势群体设立法律咨询热线;积极参与市司法局、黄浦区法律援助中心组织的法律咨询、信访咨询、法律援助、新颁法律法规生效前的法律宣传活动,每年提供法律咨询数千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几十起。

铁肩担道义,丹心筑法治。随着国家法治建设不断加强和深化,律师制度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与国家法治的发展相辅相成,除了为当事人提供一流的专业法律服务,律师应当在社会中承担更大的责任、发挥更多的作用。基于这样的认知,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践行社会责任,就是源于自然而然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