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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三个“12年”

2019年第09期    作者:文│邓海虹    阅读 5,340 次

2018年,在黑龙江从事 12 年法官工作,在北京从事 12 年执业律师工作之后,我成为一名上海执业律师。

我曾偶然看到有人在百度上问:“邓海虹为什么到上海?”其实这也是一年来我被问最多的问题。为什么放下北京深耕多年的客户资源?为什么丢弃首都律师做全国业务的优势?为什么离开北京律协的优秀同行?

我一直喜欢上海这座城市的味道,这其中有我的爱人工作重心转移到长三角的原因,更主要的是上海新时代改革开放的大格局和律师行业的长足发展吸引了我。

这个回答如同当年我对辞去法官做律师原因的回答一样,令亲朋们不甚理解。

我是一个率性执着的人,这么多年来,没有设立过5年大目标和3年小目标,也没有宏伟的未来规划,我一直秉承的工作习惯就是把当下每一件事情做到极致。

就这样,我一步一个脚印走过来,收获了客户的信任和赞许,代理的案件被收入最高法院的典型案例,编写了4部专业著作,获得了客座教授、硕士导师的头衔,收到了各类媒体的邀约,更有了认可我的同行们。

我是幸福的,在这样一个让法律人大展宏图的新时代执业;

我是幸运的,辛勤的付出让我得到了更多的收获!

一、法官“12年”:十年磨一剑,功不唐捐

我从小就对军人、法官、警察等能够身穿统一制服的职业非常向往。当年法官的着装是头顶国徽、肩抗天平,神气威严。所以,我在大学选择了法学专业,走出校门被分配到法院工作,心中非常自豪。

工作之初,我从未想过有一天我会选择离开法院,甚至为自己定下了退休前的最高目标——成为审判庭庭长。

我的第一个工作岗位不是书记员,而是政工科干事,半年之后才调整到业务庭,从书记员做起。一个偶然的机遇,我被任命为政工科科长,虽然不是审判庭庭长,但级别和待遇上已经实现了我为自己制定的最高目标,那一年,我27岁!

为了不辜负领导的赏识,为了证明自己的能力,我不仅把政工科的工作保质保量做好,还把研究室的政府工作报告、办公室的信息稿件等工作做好。因为我的“能干”,这些工作被领导调整为政工科的工作。此外,我还担任在党委、团委、妇联等部门进行扶贫助学等与审判工作没有直接关系的工作。我看着一同分配的小伙伴在业务庭干得风生水起,而自己整天被琐事缠身,深夜还在写着各种烧脑的报告,内心一度失落。

虽然我非常希望调到审判岗位,但是没有合适的人选接替我。即使如此,我仍然非常努力地做好每一件事,写好每一份材料。虽然没白没黑干了几年并不喜欢的工作,但却让我练就了一手好文笔,能够从容地处理各种繁琐的事务,与各级部门领导有效沟通。我负责的工作也得到了院领导、上级法院和政府领导的认可与表扬。在这期间,我还如愿通过了司法考试。

政工科的工作经历对我现在的律师工作帮助很大:我的法律文书逻辑严谨、表达流畅,我的表达能力得到法官和客户的赞许,我的文章也获得业界同行的喜爱。所以说,人生中的每一个过程都是一种历练和一种收获,无论是否是你最优的选择,都要认真对待。

31岁时,我如愿当上了业务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这时,距离退休还有24年!我不希望此后的生活就是在各个审判庭之间轮换,我希望生命的花朵开得更加灿烂,我想要一种自己能够主宰的生活。

在人人羡慕法官这一职业的年代,没有所谓的“法官离职潮”,但我却选择辞职到北京当一名律师。由于我毅然舍弃了大好的前程和让人羡慕的法官工作,一度成为两级法院的名人,从小把我养大的姐姐还为此落泪。我是建区几十年来第一个辞职的公务员,有关部门不知如何办理。为此,我分别向法院、区政府和区委写了三份辞职报告,9个月后才拿到批准辞去公职的文件。

二、北京执业“12年”:一艺之成,当尽毕生之力

做一名称职的代理律师。

当我成功代理的案件被最高法院《商事审判典型案例》收录,当我成为“无讼”年度冠军作者,很多年轻律师问我怎样才能成为一名成功的律师。我在一篇被大量转载的“网红”文章《难忘那三年助理路》中回答了这个问题。

刚辞职到北京时,我几次碰壁,以不要薪水为代价获得试用的机会,虽然只是个律师助理的岗位。我曾为一起离婚案件的当事人——一名生活艰难的环卫女工,而混入法院副院长办公室反映情况,纠正了法院的不当撤诉处理,使得当事人避免再次交纳8000元诉讼费;我也曾为了帮助摔伤的小时工阿姨,而免费代理、捐钱资助,排除各种阻力,成功帮助阿姨拿到救命钱;我曾因为观点阐述独到,获得过法官的掌声;我也曾因为法庭上的精彩表现,使对方当事人事后变为我的客户……令我自豪的是,有一个不正当竞争案件,因我的努力使客户减少了2900万元的损失。

有爱才有未来,业务扎实才是硬道理。我用三年的时间,完成了从法官到合伙人的角色转变。

2009年底,我到盈科律师事务所做了一名合伙人,更大的舞台有着更多的施展机会,我与志同道合的律师成立了“大要案中心”,共同承办疑难商事诉讼案件。这期间,我们成功代理了很多最高法和北京高院的疑难案件,我的诉讼策略和对案件的独到分析,让很多“死案”成为典型案例。坚守执业律师的谨慎作风和团队工作的专业细致,为我赢得了客户的称赞。我会为了找出对方证据的瑕疵,埋头几十箱待鉴定检材,我的手指因翻看大量票据被磨破,颈椎因为连续7天埋头工作导致长期疼痛。当我出具的2万字的鉴定检材质证意见被鉴定机构和法院采信,并最终得出有利于我方的结论时,我觉得,所有的付出都是值得的!

做一个有师德的好师傅。

为人师者,必先正其身,方能教书育人,此乃师德之本也。

做法官的12年里,从书记员到庭长、审委会委员,一路都是学习的过程。我转行成为一名律师后,虽然也当过助理,但没人教授,一路走来全凭我自己去看、去琢磨、去实践。随着业务量的增加,律所开始招助理带徒弟,不觉间,我也成为一名传授律师技艺的人。

法律是道德良知的底线,从事法律工作,德乃基础。做法官也好,做律师也罢,我一直坚守做事先做人、做人先修德的原则。仅拥有法律专业技能是不够的,要成为一名好律师,要怀“义”、要重“礼”,更要讲“德”树“信”。

北京的一家阀门生产企业是我的顾问单位。2012年,该公司一名离职高管因劳动争议起诉公司,虽然标的不大,但结果对于企业来说非常重要。所以我亲自出庭,赢了第一次诉讼,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求。2013年7月,对方换汤不换药,又以同样的诉求在北京某法院起诉客户在广东的分公司。由于此前的案件已经收取了费用,我们同意对第二个起诉的案件进行免费代理。这样一个小案件由于管辖权异议两次被驳回,实体审理后,一审开庭7次,鉴定3次,历时两年多,我们终于拿到一审判决。让我想不到的是,法院居然认可对方伪造公章的证据,一审判我们败诉。我开始了代理上诉之路,我坚信企业的合法权益应得到保护。

接案之初,我也没想到这样一个小案件竟然费尽周折,我为此加班加点耽误休假,有助理曾抱怨,何必对不收费的案件投入这么大的精力。我告诉助理,做律师要讲诚信,即便这个案件没有收入,也要对得起客户的信任,更要相信通过我们的努力会维护司法公信力。最终,北京二中院纠正一审错误,改判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德行不是口号,而是体现在一言一行中。师傅对客户的态度、对专业的孜孜以求、对社会正义的伸张都是在向徒弟们树“德”!

没有一套成功的法则告诉我们应如何带徒弟,我曾因做事谨慎、凡事亲自上手,使跟我三年的助理仍不能独立出庭;也曾因太过严格多次修改材料,被助理们将正常的批评认为是责骂。

我要求助理多动脑,积极参与案件的讨论,不怕错,就怕懒;多看书,学愈博而见愈远,团队每月有500元购书专用经费,每本书必须看完;勤动笔,没有对法律理论的苦思,何来法律实践中的明辨。

为了让助理们树立自信,从着装、讲话、甚至走路的姿态,我都一点一滴去身教,让助理尽快在客户面前演好“律师”这一角色,而不仅仅是我的随从!

做一个积极的法律传播者。

为了提升年轻律师的实战技能,我创办了公益培训班——“法小白实战营”,我与愿意无偿奉献的资深律师一起,免费为学员授课,组织他们做案件分析、公开演讲、文书写作,组织模拟法庭等,提升他们的综合实力和实战技巧。“法小白实战营”每周上课3小时,4个月为一学期,目前已经成功举办两期,100多名北京年轻律师顺利结业,学员们自信的笑容是我最大的欣慰!

我经常在高校为学生授课、在社会为企业家做培训,将合同纠纷、公司治理和股权设计的心得与同行分享。我写过一百多篇原创干货文章,收获了很多粉丝,也出版了《守护股权》等四部法律金融方面的专业书籍,将法律知识传播给每一个需要的人。《道德经》有云:“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长。”在又一个“12年”到来之际,我成为上海的执业律师,这是一个崭新的开始,有了新环境、新朋友、新客户,我会继续前行,做一个踏实的法律人!

邓海虹

上海国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上海律协对外宣传与联络委员会委员、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杨浦律工委委员,华东理工大学MBA硕士生导师。

业务方向:商事诉讼、股权纠纷、公司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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