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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连续性内部资料准印证(K 第 27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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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发展放缓、社会管理转型和各种矛盾凸显的特定历史时期。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对坚持依法治理,发挥法治保障作用予以高度重视。长宁区多措并举,引领广大长宁律师紧紧围绕区域中心工作,发挥专业作用,坚持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为基本任务,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把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作为根本目标,规范、引导、保障、促进长宁“三个城区”的建设。
一、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树立正确的执业观和价值观
长宁区积极抓好律师党建工作,发挥律师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开展行风建设,引导律师建立正确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规范律师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执业权利保障,依法开展违法违规执业行为的惩戒工作,打造了一支信念坚定、执业为民、敢于担当、严格自律的高素质律师队伍。
一是重视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推进律师参与化解社会矛盾。区法律顾问团积极推动依法治区工作,通过组建旧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律师工作组等方式直接参与政府法律事务,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提升了政府依法行政的水平和推进政府管理决策的科学化、法治化、规范化;区属律师事务所以担任区内各部门、街镇常年法律顾问等形式就具体行政事务提供法律服务;“双结对”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协助处理区内突发公共事件,帮助政府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二是搭建行业发展平台,助推律师服务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携手区相关职能部门,成立法律服务业工作小组,主动调研行业发展中遇到的各类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指导、服务与扶持。举办自贸区相关政策法规培训,引导律师积极服务自贸区建设,挖掘拓展新型法律业务。同时,激发律师自律管理的积极性,进一步完善了“两结合”的工作体制,行业组织自律模式日益成熟。
二、积极服务法治城区建设,创新社会治理
一是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规范管理,推进律师业转型发展。通过在全行业广泛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律师树立群众观点,维护群众利益,弘扬公平正义,进一步规范行业管理,促进行业发展。积极拓宽律师专业领域,主动研究国企制度改革、金融市场改革、上海自贸区建设等领域的法律需求,不断优化行业层级,优化行业结构,形成规模所与专业所主导、各种规模、类型事务所并存的健康格局。
二是以参与社会治理为抓手,加强指导,完善政府法律服务工作机制。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这对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法治政府以及律师参与政府治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要进一步加强对律师参政议政和参与社会治理的指导,在完善律师参与政府法律事务、信访接待、矛盾化解、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和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长效机制的基础上,推进律师以法律服务保障政府大政方针的讨论出台、重大政策和决策的制定、重大项目的投资与谈判、采购招投标、重大复杂疑难社会问题的处理。
三是以优化律师执业环境为目标,搭建平台,巩固跨行业、部门间的交流机制。推选律师参与人大、政协、工商联、知联会、妇联、青联、侨联、海联会的工作,发挥律师参政议政的作用。巩固公、检、法、司的交流工作机制,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完善与区内各职能部门间沟通联络机制,发挥好法律服务业工作小组的作用,制定并落实符合行业特点、适应行业需求的政策,扩大政策的覆盖面,吸引更多的专业法律人才加入到长宁律师队伍中。继续发挥区校合作平台作用,依托华东政法大学的教育平台,整合东虹桥法律服务园区的法律资源,打造法律服务人才集聚高地。
四是以建设律师信用体系为目标,依法自律,推进“两结合”管理体制建设。加强法律服务行业的信用管理,建立和完善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和市场推出机制,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和违法违规执业行为惩戒制度,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和诚信建设,引导和促进律师事务所、律师依法自律、诚信执业、规范服务。增强律师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意识与能力,切实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功能。●
(作者为长宁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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