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第十届律师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方案》和《上海市第十届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及市律师协会第十届理事、监事产生办法》的规定,全市17个选区的换届工作小组共选举产生了276名律师代表。
现通过东方律师网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15年3月3日起至2015年3月9日止)。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可与换届选举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64180691 64180695
联系人:王旭峰 卢俊成
邮箱:lujuncheng@lawyers.org.cn
上海市律师协会
二O一五年三月三日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