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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12日,“律师ADR在信访矛盾化解中的探索与实践——第二届信访与法治·闵行论坛”隆重召开。本次论坛由上海市法学会、上海市信访学会、上海市律师协会、闵行区人民政府联合举办;由闵行区信访办、闵行区司法局、上海市律师协会社会矛盾化解业务研究委员会承办。围绕“律师ADR在信访矛盾化解中的探索与实践”的主题,200余位来自上海及兄弟省市的专家、学者和社会知名人士进行深入交流探讨。
本次论坛邀请了国家信访局督查专员孙宽平,上海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林国平,上海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协,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俞卫锋;出席此次论坛的还有来自上海市委党校、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的专家学者,嘉兴市、常州市、台州市、扬州市等信访局代表,北京市、山东省、安徽省等律协代表以及上海市信访学会成员单位代表。
上海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律师对信访工作是全方位、全过程地参与。近几年,闵行区“引入律师参与信访”的工作也开展得如火如荼,该区将律师参与信访工作作为“法治信访”和“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重要举措,特别在重点工作和措施要求上规定化解信访矛盾必须引入律师参与。
上午的论坛分为领导致辞、主旨发言和主题分享三部分,本次论坛由SMG著名主持人骆新主持。
上海市闵行区副区长吴斌致欢迎辞时表示,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倾听群众呼声的窗口、体察群众疾苦的重要途径。闵行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党政主要领导带头定期接访下访,面对面听取群众诉求,实打实帮助解决问题。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大量社会矛盾通过信访渠道反映出来,利益诉求日趋多样化和复杂化,为此必须用法治的思维来抓好信访工作。近几年来,根据区委区政府构建法治信访、阳光信访和责任信访的要求,在矛盾源头治理上下功夫,在多元化化解信访矛盾上做文章,全面参与信访矛盾的“止新化旧”的理论研究与探索,实践归纳与总结,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律师信访ADR的“五全机制”。
国家信访局督查专员孙宽平表示,刚结束的全国第八次信访工作会议对中国的信访改革要加强依法理指出了明确方向,要更好地发挥律师的专业性、中立性、服务性特色,依靠律师积极引导群众依法解决矛盾纠纷,使信访矛盾更好地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初始阶段,是推进信访改革、加强依法治理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
上海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协指出,本次论坛搭建了“律师ADR在信访矛盾化解中的探索与实践”的交流平台,让各界能够交流好经验、好举措、好思路,为共同探讨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发展方向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上海市司法局积极引导律师工作,特别是在医患纠纷、知识产权纠纷等方面的化解工作上取得了积极成效,并形成了相关工作机制。
上海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林国平认为,律师参与纠纷解决在当代各国替代性纠纷解决处理机制(ADR)浪潮中已成为普遍实践模式和发展趋势,而闵行区参与社会治理,特别是信访工作是上海全市各个区中起步比较早、制度比较完善、保障比较到位的一个区,闵行也有一大批在信访工作中颇具典型性和代表性的律师,这与闵行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密不可分。
在观看一部描述闵行信访工作的视频短片后,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俞卫锋作了主旨发言。他介绍了上海律师的基本情况和参与承担社会责任的情况,指出律师的三大职责是服务经济发展、促进法治建设和参与社会治理。他认为,律师需要参与社会治理、履行社会责任,持续提升律师社会贡献度。
在大家期待的主题分享环节中,上海市闵行区委、区政府信访办主任沈志平分享了“建立律师参与信访全覆盖,有效推动闵行信访法治化”的主题内容。目前,闵行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实现了“两个全覆盖”,一是实现区镇(街道)两级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全覆盖,二是实现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内容流程全覆盖。他认为律师参与使信访程序不再是对一切政府行为无原则的例外与兜底,让法律成为信访的脊梁,使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成为信访制度的底线担当。闵行区将以本次论坛为新起点,做好律师参与信访工作这篇大文章。
据他透露,近年来,闵行区在“案清事明”的基础上全力推动“止新化旧”,以引入律师及其他第三方参与为重要抓手。随着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深入,“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以访压法”等现象在闵行有了明显好转,群众封门堵路、滋事扰序的非理性行为基本杜绝。
上海市律师协会矛盾化解业务研究委员会江净律师为论坛作了“律师信访ADR五全机制的探索与实践”的主题分享。他以《人民的名义》和《我不是潘金莲》为例,向与会人员生动介绍了律师信访ADR的含义和依据,并提出了律师信访ADR的五全机制——“全主体”(服务对象)、“全流程”(信访工作)、“全方位”(服务内容)、“全过程”(源头治理)、“全配套”(服务保障)。他系统地阐述了律师要怎样参与信访工作,并表示律师的参与让信访问题获得了更优质的解决途径。
复旦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熊浩的演讲主题为“当我们在谈论ADR时,我们在谈论什么?”他有一句“金句”获得了共鸣,并在与会者的朋友圈被大量转发:“世界上解决纠纷最常见的办法,是容忍!”他阐述了广义和狭义的“ADR”的含义,并指出,因目前大量纠纷不适合由诉讼解决,当事人的自我决定意识也越来越强,解决纠纷效率的提高将越来越需要分工机制。必须看到中国现有的程度无法让所有纠纷都通过诉讼解决,而要由各种机构和组织将矛盾分流,让信访工作从社会动员逐渐演变成社会立体协同。
下午的分论坛更加精彩纷呈,第一组的讨论议题围绕“律师ADR在信访工作中的运用”展开,由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黄欣教授主持,上海市委党校城市研究所副所长何海兵教授作专家点评。第二组的讨论议题为“信访工作中ADR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研究”,由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朱应平教授主持,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副院长杨力教授作专家点评。
可以说,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已经成为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律师作为法律共同体的一员,参与化解信访矛盾,为信访群众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是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具体要求和实践。本届论坛力求进一步推动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体现到信访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培育依法信访的法治观念和法治信仰,形成有利于做好信访工作的法治风尚和法治环境。最后,论坛取得了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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