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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律师在金山 法治社会建设中的作用

金山区律工委主任汪灏访谈录

2013年第09期    作者:周一玲    阅读 11,209 次

●  文/周一玲

 

  金山区律工委自2008年成立以来,在法律服务进社区、推进“三重一大”项目、与“公检法司”良性互动以及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等方面取得了可观的成就,本刊近日对金山区律工委主任汪灏进行一次采访,期望与同仁共同分享学习金山区律工委的成功经验。


  一、发挥好律师法律服务进村、居的重要作用

  本刊记者:汪主任,金山区律工委在法律服务进村、居工作中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受到金山区村、居领导的肯定及广大村、居民的好评,在全市也有一定知名度。请您谈一谈当时的启动情况。

  汪灏:我们启动这项工作是比较早的。自2009217日,金山区25位律师与金山石化街道25个居委会签订了《构建平安社区、促进社会和谐结对共建协议书》,启动律师进社区无偿提供法律服务工作以来,直至目前金山区共有7家律师事务所的67名律师已与205家村、居签订了“结对协议”,主要在法制宣传、法律咨询、调解、诉讼、法律知识讲座等方面帮助村、居民。律工委每月汇总并上报区司法局律师开展法律服务及社区工作的情况,定期对律师参加活动情况进行讲评,及时报道和反映律师参与社区维稳工作中的作用和先进事迹。

  我们在启动后及时领会上级要求。就“结对”工作,上海市委、市府办公厅于2010336日在《关于进一步发挥律师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中重要作用的若干意见》的文件中就作了明确要求,金山区委、区府办公室也于2011610日在《关于进一步发挥律师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中重要作用的实施意见》中指出,要发挥律师在调解、法律援助、法律咨询、法制宣传、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处理法律纠纷、普法、依法治理等方面的作用。这说明了市、区两级党委、政府对于“结对”工作的重视,同时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本刊记者:金山区律工委在全市较早启动“结对”工作后,这几年又有哪些新的发展?

  汪灏:首先是服务内容的增加,对原签订的“结对”协议内容增加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志愿服务、普法、依法治理等。

  其次,是增强服务形式的主动性、多样性,比如每周固定的值班;上门宣传;开设讲座;电话及网络通讯咨询;现场调解解决问题;诉讼、非诉讼代理等。

  再次还有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宣传,对“结对”工作通过报刊、电台、编写案例等进行宣传,并纳入司法行政宣传范畴;制订规章制度,由区司法局组织有关部门制定“结对”工作的规定。

  我们体会最深的是服务形式要多元化。律师通过参加村(居)委会组织的法制讲座、现场咨询、“3·5”学雷锋为民服务、各种法制宣传日等活动,使村(居)民从更深的层次理解法律。比如,结对律师定期参与金山石化街道综治中心值班;根据金山石化东礁二村居委会老年人的需要,签约律师为社区老年人举办了《老年人权益保护法》讲座,深受老年居民的欢迎和认可。律师参与调解纠纷促使纠纷当事人更快达成调解协议,有效维护社区和谐。还有很多百姓,碰到问题,想打官司但请不起律师,通过签约律师的周到服务,居民可以直接与律师面对面接触。在代理费上,签约律师也可减免收取。结对律师平时工作繁忙,也可利用双休日接待村、居民,解答群众的涉法问题。

  服务形式多元化方面,我们最近又推出了社区律师工作室。2013419日,我区在朱泾镇钟楼居民区成立了首家社区律师工作室。该工作室由律师事务所与居委会共同设立,将以社区为平台,以律师事务所为主体,开展律师服务和谐社区建设活动,义务为社区居民解答法律咨询、进行法制宣传、开展法制讲座、参与社区矛盾纠纷调处等。通过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极大地促进了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居民之间有了“亲情”,邻里之间更加团结友爱,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得到进一步发扬光大。


  二、推进好律师参与“三重一大”项目以及相关的政府购买服务

  本刊记者:律师参与“三重一大”项目以及相关的政府购买服务,一直是重点工作也是难点工作。得悉金山区律工委推进律师参与“三重一大”项目工作很有一些收获,能为我们具体谈一下吗?

  汪灏:首先是要积极争取工作依据。2011610日金山区委办、区府办以金委办【20116号文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发挥律师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中重要作用的实施意见》。在该实施意见中律师参与的和有关的主要有11项工作,包括:服务经济建设工作;政府法律顾问工作;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和评估工作;信访工作;动拆迁工作;“双结对”工作;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工作;组织领导工作;队伍建设工作;宣传表彰工作和突发事件善后工作。其中,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就包括“三重一大”项目。“三重一大”就是指:重大工程决策、重大项目安排、重大民生工作和大额资金使用。文件的起草听取了方方面面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律工委在区司法局、区政府法制办等的支持下,围绕“三重一大”律师服务等内容积极建言献策,得到了有效采纳,可以说是一个重大成果。因为这样律工委组织金山律师服务“三重一大”项目,就师出有名了。

  接下来我们在推进律师服务“三重一大”项目的政府购买服务方面做了努力。该文下发后,我们主要就推进律师参与“三重一大”项目及政府购买律师服务提出了积极建议,而且是反复提、跟踪提。就在2013110日金山区政协的五届二次会议上,我代表律工委会同政法界有关政协委员提交了“如何推进律师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中的若干工作”提案,受到了区领导的重视,现正由区法制办、发改委、财政局、司法局落实工作。

  本刊记者:该提案中具体提出了哪些内容?

  汪灏:首先是确定哪些属于“三重一大”具体范围,我建议以区人代会以实事项目和重大工程为依据,由区发改委、财政局每年确定“三重一大”的具体范围。其次是此项工作的落实单位,此项工作应当有律师参与,各级政府组织,考虑到此项工作的客观情况,建议由区发改委、财政局、法制办落实。由区法制办提请分管区领导召开有区发改委、财政局、经委、司法局、规土局、建交委等单位参加的会议,形成一个会议纪要或规定(决定),在该会议纪要中明确“三重一大”的具体范围,律师怎样参与及参与哪些工作,律师费如何安排等。再者,审批单位在审批“三重一大”项目时审查该项目是否有律师参与及律师服务费情况,如无则告知实施单位聘请律师等。由“三重一大”项目实施单位通过区司法局或金山区律工委聘请律师并签订协议参与此项工作。再由项目实施单位和区司法局及金山区律工委共同评估律师的服务情况,作为考核的依据。

  本刊记者:此项工作现进展如何?

  汪灏:在2013313日,召开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座谈会,召集区政府法制办、区发改委、区财政局等委办单位就这个《如何推进律师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中的若干作用》提案进行了沟通和交流。会上,我作为提案者向与会人员介绍了该提案的背景和缘由,并就推进和落实律师参与“三重一大”项目及政府购买律师服务工作的有关想法向与会人员做了阐述。办理部门从各自职能角度对该提案操作的可行性进行了研究论证,就提案办理中所存在的困难作了说明,并共同探讨提案办理的突破口,最终确定按照“逐步推进、适度参与”的原则落实该项工作,并初步拟定了办理工作方案,先已确定三个重大项目由律师参与。


  三、组织好律师与“公检法司”的良性互动

  本刊记者:律师界与公检法司等部门保持良性互动,有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深化协作配合、优化职业环境、保障律师合法权益,金山律工委在此方面也有不少特色,能否谈谈心得?

  汪灏:您提的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律师与公检法司等部门虽然角色和职责不同,但在确保国家法律正确实施、确保案件得到依法公正处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目标是一致的。

  关键是互动平台的建立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律工委在区司法局指导、支持下,与金山法院构建了相互配合,相互监督的良性互动平台,与金山检察院建立了定期沟通机制,坚持与法官、检察院间“组织上多交流,私下里慎交往”的原则。同时与金山公、检、法沟通,在保障会见权、阅卷权、调查权等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与金山公安联合建立协作联动和快速处置工作机制,维护律师在执业过程中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2010年金山区法院、金山区检察院、市公安局金山分局与金山区司法局联合签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刑事和解的补充意见(试行)》、《关于贯彻<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的意见(试行)》,2011年金山区检察院与金山区司法局联合签发了《律师和法律工作者代理申诉工作规则》,2012年市公安局金山分局与金山区司法局联合签发了《关于印发<关于保障在押犯罪嫌疑人辩护权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这些都是与各部门良性互动交流的成果,是推动司法公正的关键,更能充分发挥律师在法律服务中的作用。

  优化律师职业环境是非常重要的环节,是律师行业良性发展的前提和基础,能有效推进依法办案和公正司法。与各部门的良性交流也有利于加强对律师的教育和培训,有利于不断提升律师的业务素养和执业道德。进一步加强良性互动是法律人的共同追求,增强群众观念是执法为民的要求,要坚定不移地走群众路线,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我区司法局提出要求:一是明确律师工作发展方向,坚持“三个维护”,努力成为为人民群众服务的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二是律师工作要与地区经济发展紧密结合,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三是要重视律师事务所建设,加强规范化管理。


       四、开展好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本刊记者:1998年,金山区在上海市率先开展了区政府领导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多年来在此方面有很深的积累,近期还举行了一个专门的座谈会,请就此具体谈谈。

  汪灏:自1998年区政府聘请律师担任区政府法律顾问以来,各镇(街道)、工业区、局、委、办也相继聘请律师担任其法律顾问,十五年来,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开展得比较顺利,充分发挥了律师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

  为了提升我区律师执业的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强化各部门间的协作配合,2013312日由区司法局联合律工委牵头召开区政法委等相关部门座谈会,区政府法制办、市公安局金山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及各政法部门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及区律工委全体委员参加会议。在会上,区政府法制办充分肯定我区政府法律顾问团、律师在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中所发挥的积极作用,并对今年政府法律顾问团工作提出希望和要求。

  本刊记者:金山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范围包括哪些,做好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最需要重视什么问题?

  汪灏: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范围主要有:就政府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制定和调整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参与政府重大工程决策、重大项目安排、重大民生工作和大额资金使用合法性和可行性论证;参与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和评估,向重大决策拟定部门和项目报建部门提出审查评价和法律意见;参与突发事件善后工作,制定救助、补偿、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方案;参与信访工作;为动拆迁工作提供法律服务;与司法所进行“双结对”活动;代理政府参加诉讼;协助政府审查、起草、修改重大合同及重要法律文书;协助政府参与项目谈判;就政府管理和行政行为出具建议书和法律意见书以及办理政府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等。

  政府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政府法律顾问不能仅仅从法律角度考虑政府交办的事务,而应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多角度来处理,并且要围绕区委、区府的工作中心和工作大局开展法律服务工作,要做到多角度、深层次的法律服务,并且要有高度的责任心。

  本刊记者:感谢您接受专访,最后能否展望一下你们下阶段的工作?

  汪灏:我区律工委将进一步巩固建设成果,有效发挥区律工委在“两结合”管理体制中的积极作用,执行好《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所赋予的职责,组织我区律师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恪尽职守、诚信执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金山的经济社会发展更尽一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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