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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新时代”律师行业党建提供制度保障 上海市第十届律师代表大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全票通过律协“新章程”

2018年第10期    作者:文│吕轩    阅读 8,031 次

 

1013日,上海市第十届律师代表大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召开,228名律师代表(含特邀代表)参加会议。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陆卫东,市司法局党委副书记、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刘卫萍出席会议,市律师协会会长、市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俞卫锋主持会议。

经表决,大会全票通过《上海市律师协会章程(修订稿)》。本次修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写入章程,同时,为与新修订的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章程相衔接,对协会宗旨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以及全国律协与地方律协的关系三方面内容作出修订,共涉及7个条款。

陆卫东同志作大会讲话,他表示,近年来,本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市律师协会和全市广大律师,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的决策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稳中提质、开拓创新,推动律师行业不断改革发展,上海律师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特别是今年以来,全系统坚持以政治统领、党建先行为基本遵循,党建引领下的律师事业发展跑出了加速度,开创了新局面,得到了上级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就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司法部重要会议精神,加强上海律师行业党的建设,推动律师事业更好发展,陆卫东同志强调:

一要旗帜鲜明、毫不动摇、理直气壮地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全面领导。广大律师要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努力成为实现全面依法治国、实现民族复兴的一支可以信赖和依靠的重要力量。

二要落实责任、强化保障、大胆创新,把律师党建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严格落实律师党建主体责任,着力推进律师党建工作规范化,积极推进律师党建工作创新。

三要坚持服务大局、服务人民,积极投身全面依法治国新实践。广大律师要更主动地为国家战略和上海大局服务,更积极地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更深入地为化解矛盾纠纷服务,更有力地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服务。

会上,刘卫萍同志传达了全国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座谈会和全国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

俞卫锋作《上海市律师协会章程》修订情况的说明。

与会律师纷纷表示,在新时代的背景下,章程修改显得十分必要,修改后的章程突出强调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将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关内容写入章程,为加强新时代律师行业党的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将有力确保律师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和鲜明的价值导向,推动上海律师事业发展再上新的台阶。

市司法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各区司法局有关领导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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