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
近期上海市公安局监管总队结合上海市各看守所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情况与上海市律师协会进行了交流,现就对辩护律师到上海市各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须知事项提示如下:
1. 辩护律师到上海市各看守所会见,可以通过线上预约会见和线下直接到场会见两种方式。线下直接到场会见的,看守所保证律师在48小时之内会见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2. 辩护律师预约会见的,需要仔细阅读随申办微信小程序“公安机关保障律师执业一件事”“本市看守所律师会见”内的《监所律师会见预约须知》(下称《会见须知》,附件一)。特别要注意《会见须知》第六条、第七条关于爽约和取消会见次数的限制规定,防止给工作造成不便。
3. 律师助理协助辩护律师会见,须持《律师执业证》或《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并向看守所提交《律师助理协助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承诺书》(下称《承诺书》,附件二),经审验通过后可协助辩护律师会见。律师助理每次协助会见均应提交《承诺书》。《承诺书》不得涂改,且签署日期不得早于前次会见日期。律师助理手续不到位的,不影响辩护律师会见。
4. 凡在上海市各看守所遇到困难的,均可拨打以下热线电话求助:
上海市公安局监管总队电话:021-28952705
上海律协维护律师执业权益委员会律师电话:13621718091(马);13761020669(王);13588875098(徐)。
上海市律师协会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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