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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报

非典”过后培训忙
日期:2003-11-12    阅读:3,640次

    那是“非典”过后的一个周日,700多名律师来到远东大酒店,参加上海市律师协会和律师学院举办的律师业务讲座,聆听香港仲裁员杨良宜先生主讲的“国际商事仲裁”。400个座位的会议厅里座无虚席,服务员又不停地推出一车车椅子加座,连外面的大厅里都坐满了律师,还有华东政法学院的学子,以及专程从杭州赶来的浙江大学学生。空前的盛况出乎主办者的意料,律师学院副院长周涵清感慨地说:“原来以为没有多少律师从事国际商事仲裁业务,没想到来这麽多人,又这么秩序井然,聚精会神。一是非典过后,要把耽搁的时间补回来,上海律师培训积极性空前高涨;二是中国加入WTO,上海建设国际化大都市,上海律师与时俱进地调整主攻方向,国际商事仲裁理所当然地成为他们关注的热点。” 

    今年以来,上海市律师协会在律师培训工作中推出了一些新的举措。一是继续改革律师培训方式,在确保培训学时和培训质量的前提下,更具灵活性和针对性。针对市区和郊县律师以及不同层次的律师的特点与需求,设计培训内容与培训方法,实现最佳培训效果。地处远郊的南汇、金山、青浦、松江、嘉定、奉贤、崇明等区县律师,可以参加市区听课3次,另3次由本区县司法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律师实际情况和业务需求组织讲座。并将市区的精彩讲座制作录象带,为更多律师提供学习机会。此举减少了边远区县律师往返市区的奔波之苦,有利于律师将宝贵的时间和精力用在更有效的业务培训之中。二是免去律师两天集中培训的费用,由会费支出。三是在培训内容上,注重新颁法规和热点问题的学习,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公布后,请上海市二中院民二庭庭长李景华给律师宣讲;市律协组织“为被拆迁人提供法律服务律师志愿团”后,立即举办培训班,请市房地局负责人讲解动拆迁政策及其相关规定。并在律师集中培训活动中增加了事务所管理工作以及已经颁布实施的行业管理、执业规范等内容。

    周涵清副院长表示:由于非典的影响,下半年培训任务很重。在市区的业务讲座每个周日都有安排;在律师学院的集中培训也要在春节前才能完成。一定要保证每个律师按照司法部要求完成今年的业务培训学时。

    



来源:上海市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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