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介绍
华东政法大学是一所以法学为主,兼有哲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被誉为“法学教育的东方明珠”。学校有各类在校生21000余人,设有18个学院(部),拥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硕士学位授予权,以及应用经济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共管理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建有13个博士点、32个硕士点、5个专业学位硕士点、24个本科专业;设有法学博士后流动站。
新加坡国立大学是新加坡历史最悠久、最赋声望的一所公立性大学,成立于1905年。在亚洲《Asiaweek》2002年亚太地区大学学府的排名榜上,新加坡国立大学整体排名第五,学术排名第三。在2009年《泰晤士高等教育》(THES)世界大学排名中位列第30名,在亚洲地区仅次于东京大学、香港大学和京都大学。
经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批准,新加坡国立大学(NUS) 法学院与华东政法大学从2005年开始联合举办国际商法硕士学位项目(LL.M )。本项目面向全球招生,生源来自于世界各地,以英语作为教学语言。该项目的全部课程以英 文 教授,学制为一年。授课教师均是由新加坡国立大学和华东政法大学聘请的国际知名法学教授。 教材均采用英文原版教科书(系英美顶尖大学推荐的权威教科书,作者均为国际知名的法学教授),授课地点分别在新加坡和上海两地。学生按规定完成学业后,授予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学硕士学位 LL.M. (International Business Law) by NUS(非两校联合学位)。
本项目已经成功举办了十届,毕业生遍布全球各地,他们在社会、政府、工商、教育等领域成就杰出。本项目校友会隶属于华东政法大学校友会,并与新加坡国立大学李光耀学院校友会并立为新国大在中国的主要校友组织,每年定期举行精彩活动。本项目于2011年参加上海市教委、上海市教育评估院主办的上海市示范性中外合作办学建设评选活动,被评为上海市示范性中外合作办学建设表扬项目。
二、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充分反映国际商法领域的最新发展,并结合学生兴趣与现实需要。课程由新加坡国立大学负责安排,共包括十四门。其中,十二门课程由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学院教授授课;两门由华东政法大学教授授课。学生可从十四门课程中任选十门。
被录取的学生先在新加坡国立大学进行为期六个月的学习,修读五门课程(提供十个课目选择)。其余课程的授课地点在华东政法大学的长宁校区。授课方式以密集型为主,每门课程在三周内完成。
本项目所使用的教材采用英文原版教科书,系英美顶尖大学推荐的权威教科书,其作者均为国际知名的法学教授。
学期安排为:第一学期 自 7月至12月 (包括一周假期,期末考试在12月份);第二学期自1月至5月(期末考试在5月份)。
学生可供修读的课程及授课地点如下表 :
课程名称 |
授课地点 |
授课教师所属院校 |
普通法推理与写作 |
新加坡 |
新加坡国立大学 |
债权法 (普通法) |
新加坡 |
新加坡国立大学 |
比较公司法 |
新加坡 |
新加坡国立大学 |
银行与国 际支付 |
上海 |
新加坡国立大学 |
国际税法 |
上海 |
新加坡国立大学 |
国际商事仲裁 |
上海 |
新加坡国立大学 |
国际销售法与比较销售法 |
上海 |
新加坡国立大学 |
跨国公司融资 |
上海 |
新加坡国立大学 |
比较公司管理方法 |
上海 |
新加坡国立大学 |
跨境交易与商法 |
上海 |
新加坡国立大学 |
知识产权法 |
上海 |
华东政法学院 |
国际公法 |
上海 |
华东政法学院 |
详情请点击以下网址下载最新学期的课 程和 教授名单:
http://law.nus.edu.sg/admissions/coursework/iblcoursedesc.html
http://law.nus.edu.sg/admissions/coursework/iblteachingfaculty.html
三、申请办法
(一)申请资格
1. 申请人须已获得法学学士学位。
2. 申请人英语成绩须为托福92分以上,或雅思6.5分以上,或通过CET6考核。其中英语成绩为托福100分以上的申请者根据其法学能力情况,部分无需进行面试直接录取;托福成绩为92-99,或雅思6.5分以上,或通过CET6考核的申请者需要进行面试酌情考虑是否录取,且录取后需要进行英语能力课程学习。申请人应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将英语成绩交到报名处。
(二)申请方式
1. 申请人可至双方院校官网下载申请表格,以英文填写。
2. 须提交的个人材料:
i.经公证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和翻译件(应届毕业生除外)。
ii.经公证的成绩单及其翻译件。或提供由证书颁发学校档案室提供的盖章的成绩单及其翻译件。(应届毕业生可不提供今年的成绩)。
iii.两位教授的推荐函。推荐函须以英文书写,推荐人须在推荐函信封封口处骑缝签字。
iv.托福或雅思成绩的原件;或其他证明英文能力的凭证。
v.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将报名表格及以上相关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一并寄至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合作办学办公室(上海市万航渡路1575号,17号楼102室。邮政编码:200042)。信封上注明“新加坡国立大学项目报名材料”。
(三)面试安排及申请结果
面试以全英文进行,由新加坡国立大学和华东政法大学 双方 教授共同面试。
面试将于每年3月份进行,具体的日期和地点请关注华东政法大学东方法学网招生栏目http://www.law.ac.cn
申请结果将根据申请者成绩分阶段公布。特优生无需参加面试可直接录取。
(四)学费及报名截止日期
项目的学费为人民币八万八千元。报名费为人民币200元。
申请时间为 10月 1日 至 12月 31日 。
(五)咨询联系方式
电话和传真: (86)21-62071632
电邮: lawGRADadm@nus.edu.sg(新加坡国立大学)
sunting@ecupl.edu.cn (华东政法大学)
网站:华东政法大学东方法学网招生栏目http://www.law.ac.cn
新加坡国立大学: www.nus.edu.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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