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2013年度上海律师行业年金保险报名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全市正常执业的律师及律师事务所的其他从业人员(含实习律师以及相关行政人员等)。
二、 参加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律师或其他从业人员自愿选择是否参加,报名须以律师事务所为单位,请在东方律师网(www.lawyers.org.cn)首页左上角输入律师事务所用户名及密码登入会员中心,点击“2013年度行业年金报名”,按操作流程生成报名表后,事务所盖章一式两份(均为原件)交至市律协会员部。(快递、平信邮寄均可,传真件及复印件视为无效)。
2、报名表递交的相关说明:
a.续保人员只需确认今年缴费金额,无需在报名表上再次签名;
b.首次参加人员确认今年缴费金额后,必须在报名表上签字确认。
c.行业年金视频操作演示点击:http://www.lawyers.org.cn/info/89e596a4320c483f987f42dbe8c3e634(或者http://v.youku.com/v_show/id_XMjg1MzI1NjY4.html)
3、 关于缴费相关问题:
a.去年参加人员如今年不再缴费,无需退保,系统将自动封存年金帐户;一旦办理退保或领取手续,则不能再次参加年金保险。
b.参加者个人缴费不少于500元/年,个人也可增加交费金额,但必须按500元的整数倍(1000元、1500元……)进行缴纳。
c.缴纳会费并通过当年考核的正常执业律师,报名参加当年年金保险并缴费的,协会给予500元补贴。未通过当年考核的律师及其他从业人员,报名参加当年年金保险的,协会不给予补贴。
4、报名、缴费起讫时间:自2013年7月18日起至2013
年8月31日止。(报名、缴费时间不分先后事务所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建议报名确认人数后缴费,可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5、 缴费方式:由各律师事务所以转帐方式统一缴纳,请
在贷记凭证上注明“年金”。(可银行转账以及网银)
帐号:上海市律师协会
316117-00003013550
上海银行黄河支行
三、其他:
1、请将本通知传达到事务所每位律师;
2、行业年金相关材料,详见“东方律师网—办事大厅—行业年金管理”;
3、查询年金余额方式:登陆http://www.e-chinalife.com/sh/,选择“团体客户综合查询”,律师输入保险证号、证件号码、查询密码和验证码,登录个人查询界面。查询密码为证件号码末6位。
4、2011年以及2012年参加年金的个人,如未领取年金凭证,请凭事务所介绍信(2013年8月8日起,9:30-11:30,13:30-16:00)至律协会员部领取。
5、个人凭证为被保险人首次加入团体保险时签发,续期缴费不再签发个人凭证,请妥善保管凭证。
联系电话:64030000-165
联系邮箱:baloke1019@live.cn
地 址:肇嘉浜路789号均瑶国际广场33楼
邮 编:200032
首次参加行业年金保险以及需要了解年金条款和方案的详细内容可点击进入http://www.lawyers.org.cn/nianjin了解相关信息。
上海市律师协会
2013.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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