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转社会律师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结业人员实习鉴定表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会员服务 >> 律协通知 >> 协会通知

协会通知

关于征集“上海律师陈列室”史料和藏品的通知

作者:宣传部   日期:2017-10-10    阅读:7,960次

上海是中国律师业发展的肇始发端之地,上海律师服务业的萌芽最早可追溯到1869年上海公共租界的会审公廨,至今已经有一百四十多年的历史。

探究一个行业的文化精粹需要溯本求源。上海律师业历史史料的搜集和整理工作一直未有停歇。

2009年,各方历尽艰辛,寻访到当年上海律师公会的旧址并加以保护,上海律师公会旧址陈列馆得以成立。

2012年,上海律协发起了纪念上海律师公会成立100周年的大型系列活动,对上海律师业的发展历史进行了部分的记录和保护。

2017年,随着上海律协文化季活动大幕的拉启,上海律师陈列室项目启动。陈列室选址市律协35楼,主展厅面积约150平方米,预计2018年初建成。陈列室以“回顾历史,展望未来”为主旋律,展现上海作为中国律师制度发源地之一,其律师业发展的脉络,律师职业在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社会治理、法治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律师行业文化的逐步繁荣。这里也将是法律职业共同体间及相关单位、行业间交流的平台,是青年律师及法学院校学生职业教育基地。

为使成陈列室馆藏更翔实、客观,现面向广大律师、律师家属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征集史料和藏品。

一、征集范围:

      与上海律师业发展相关,体现律师业发展历史的,具有史料价值和陈列价值的资料和实物,文件、手稿、照片、视频、录音、新闻报道等均可。也包括能反映各个历史时期特色和律师个人风貌的学习、工作、生活的实物。

二、征集方式:

(一)接受捐赠。对无偿捐赠者,我们将颁发捐赠证书以志纪念,捐赠物品根据布展需要陈列,捐赠珍贵史料者,将在展台标注捐赠者姓名。

(二)代管与复制。对珍贵的史料、实物,协会可代为保管(双方签定保管协议),或复制后返还原件。

(三)拜访征集。对因公务繁忙或年岁已高的老律师等提供的陈列材料,由征集工作组人员登门拜访,接收捐赠,或记录整理。

(四)征集来的陈列材料由征集工作组统一造册登记、妥善保管。

(五)组织协会相关人员和专家对所征集来的陈列材料进行鉴别和鉴定评审。除决定作为展品的以外,其它的材料将一律退还给捐赠者本人。

三、征集要求

(一)所提供的各类史料和藏品应尊重历史事实、线索清楚、考证翔实、准确无误,能客观展示上海律师业发展历史和成就,体现上海律师匡扶正义,促进法治的职业理想,优秀的职业素养和良好的社会形象。

(二)请填妥“上海律师陈列室展品提供信息表”连同史料或实物一起交至上海律协宣传部(肇嘉浜路789号均瑶国际广场33楼)。

本次征集截止时间:20171110

竭诚欢迎并衷心感谢广大律师、律师家属及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史料征集活动,提供各种征集线索,共同为律师事业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联系人:王希

  话:64030000-160


                                     上海市律师协会

                                       2017/9/27


*附件列表(点击下载)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