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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通知

关于报名参加企业并购重组法务研修班的通知(名额已满)

作者:业务部   日期:2015-12-02    阅读:3,866次

各位律师:

根据司法部政治部、国家律师学院《关于举办企业并购重组法务研修班的通知》([2015]司政106号),为不断提高律师事务所管理水平,培养造就高素质律师人才队伍,推动律师业健康发展,司法部政治部、国家律师学院定于1221日至25日在国家律师学院举办“企业并购重组法务研修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班名称

企业并购重组法务研修班

二、研修班时间、地点

1.研修班时间:20151221日至25日;报到时间:20151220日。

2.研修班地点:国家律师学院(河北省保定市七一中路103号)。

三、研修班参加人员

上海律协最多将选派3名律师参加研修班。

四、研修班内容

主要包括并购重组的结构设计与风险控制,并购重组之尽职调查,上市公司资产重组的难点与策略,跨境并购的法律风险与对策,并购重组之资产评估,国企改革与并购重组,企业并购整合的操作与价值提升,并购纠纷的解决等。

五、授课师资

  芳:君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张晓森:中咨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维:国浩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

周放生:中国企业改革和发展研究会副会长

陶景洲:美国德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沁:盛高咨询集团董事长、创始合伙人

杜慧力: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六、研修费用及食宿安排

1.研修费用由主办方承担,研修班统一安排食宿,不收取培训费用;

2.参加研究人员个人承担交通费用。

七、研修要求

1、研修班采取专家授课与研讨交流相结合,参训人员需根据培训主题,提前做好准备。结业时提交1篇与培训主题相关的论文或调研报告、案例精研;

2、培训结束经全面考核合格后,颁发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才管理司统一制作的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培训证书和国家律师学院结业证书;

3、参训人员需携带正装1套。

八、报名流程

有意参加本研修班的上海律师,请填妥报名表(见附件),于20151251000前电邮至上海律协业务部(2963421447@qq.com)。上海律协将根据报名先后顺序决定选派律师名单,并通知后续事项(欲参训律师请先行准备1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

联系人:翁熔  电话:64030000*112 传真:64185837

地址:肇嘉浜路789号均瑶国际广场33楼上海律协业务部

  

上海市律师协会

 2015122

附件:报名回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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