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
香港中国企业协会法律专业委员会的来函,邀请广大上海律师申请加入香港中国企业协会法律专业委员会《法律专业人士名册》。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背景情况
香港中国企业协会是以中国内地资本在港注册的独资企业以及内地资本与香港当地资本或海外资本参股经营的企业为主组成的非牟利性社团组织,于1991年3月根据香港公司条例在香港注册成立,目前拥有1000多家会员企业,其中包括众多大型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各省市企业以及民营企业。
2007年,香港中国企业协会为进一步健全香港中国企业在香港依法经营管理机制,在港成立法律专业委员会。目前,该委员会有21间常委单位,由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担任主任委员单位并承担秘书处工作。该委员会主要就涉港有关政策、法例的制定展开咨询研究;就内地和香港有关立法和法律实施向有关部门机构提出意见和建议;就涉港法律业务开展理论研讨,进行业务交流;就涉港商事领域的疑难案件及其解决机制进行研究和讨论。
为更好地为香港中资企业依法经营管理、维护合法权益提供服务,该委员会建立《法律专业人员名册》,旨在客观、实事求是地向在港中资企业介绍推荐内地、香港在不同法律专业领域具有较高专业水平、较丰富实务经验的专业人员,以便在港中资企业在经营活动中遇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研究、论证和处理时能及时得到来自相应法律专业人员的帮助和服务。
二、报名范围
1、上海市律师协会会员;
2、年龄在65周岁以下(不含65周岁);
3、身体健康,愿意承担相应工作;
4、熟悉相关领域,从事相关业务工作,在本专业有较深的造诣,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权威性;
5、担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10年以上(含10年);
6、未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
三、报名方式
参照《法律专业人员名册》专业分类(附件1.doc),如实填写《香港中国企业协会法律专业委员会<法律专业人士名册>登记表》(附件2.doc),快递或送至上海市律师协会业务部,注明“法律专业人士名册申请”。
截止日期:2014年7月15日
地址:上海市律师协会业务部(肇嘉浜路789号均瑶国际广场33楼)
邮编:200032
电话:64030000-135、134
联系人:陈一沁 薛侃
四、产生方式
上海市律师协会将对律师的申请资格进行初审,香港中国企业协会法律专业委员会将选取部分律师进入《法律专业人士名册》。上海市律师协会得知入选律师名单后将在东方律师网予以公布。
特此通知。
上海市律师协会
2014年6月25日
附件2:香港中国企业协会法律专业委员会《法律专业人员名册》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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