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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连续性内部资料准印证(K 第 27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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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生在旧社会、长在红旗下的古稀老人,时逢伟大祖国70华诞,我们普天同庆、欢欣鼓舞;又逢我国律师制度恢复40周年,依法治国、催人奋进。应当说我们40后也是幸运者,在毛泽东思想哺育下认真学习,在共和国怀抱里茁壮成长,恢复律师制度的春风圆了我的律师梦,在砥砺前行的新时代当一名志愿者,“老娘舅”也可大作为。真是莫道桑榆晚,别样人生亦出彩。
春天圆了律师梦
律师忠于法律,刚正不阿,铁肩担道义,依法捍卫社会公平正义为己任,那种庄重、睿智、雄辩的神采,成为我青年时代心中一个孜孜以求的律师梦。
苍天不负有心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神州大地迎来改革开放的春天,我国司法改革在拨乱反正的大好形势下,恢复重建了律师制度。当时我正在陕西省商业学校任教,看到西安市司法局登报启事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专、兼职律师,欣喜若狂。为了圆心中的梦,我几乎废寝忘食,成天泡在图书馆里翻遍了所有相关的法律书籍。
在精心备考的一个多月,正值酷暑炎热季节,常常汗流浃背不觉累,仅仅摘抄整理的读书笔记就有好几万字。勤能补拙,我终于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通过了笔试,那时只考政治、法律、语文三门科目,接着我又顺利通过面试和政审,成为一名兼职实习人员。从此路在脚下艰难曲折、任重而道远。
当上律师的激动、兴奋同时也给我带来不少压力与磨难。毋庸赘言,在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人生只能依附和服从所在单位的意志与安排,人言可畏,有些人不理解,难免闲言碎语,什么不安心教师本职工作,无视领导擅自应聘报考等等,幸亏当时年轻气盛也满不在乎。凭着对律师工作的热爱和执着,我就多办事少说话,继续钻研法学理论,利用节假日与课外时间多办案,努力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地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与支持。
我还结合办案实践,丰富充实专业教学内容,主动请缨自编讲义办讲座,多写案例开新课,参编部属财贸院校《经济法基础知识》统一教材,主编出版《商业实用法律顾问》一书,受到全校师生与社会广大读者的欢迎和好评。
不计报酬、讲奉献也是那个年代的独特氛围,每个教师不论讲课多少,有无兼职,学校没有课时费,也不发奖金。记得那时在西安市法律顾问处一般案件收取当事人委托代理费30元,兼职律师办一个案件的个人酬金12元,需要阅卷、调查取证、会见当事人、撰写法律文书,出庭代理等等,经常骑着自行车满城跑,冷暖自知,无怨无悔,乐此不彼。
用现在流行的话讲,有作为才能有地位。有幸的是,我的不懈努力最终得到了学校领导的认可,也受到广大师生的赞扬,我被选举为西安市雁塔区人大代表,多次被学校评为先进工作者,并被破格提拔为教学副校长,还通过省级司法行政部门的审查考核被正式授予律师资格。有志者事竟成。我如愿跨进了律师这个神圣的门槛。但是以后的很长时间里,由于职务的变迁和工作的需要,律师职业渐渐淡出了我的生活。2004年退休之后,在上海许多律师同仁的支持、帮助下,我曾在郑传本律师事务所、格联律师事务所执业,再次扬起我青年时代心中的风帆,重温律师梦。
“老娘舅”也可有作为
人活着总要有点精神。退休以后不能无所事事,虚度年华,当个等吃、等睡、等死的“三等公民”。受党教育、培养的共产党员应当不忘初心,可以退休但不可以褪色。由于我是退休干部,享受养老金待遇,没有衣食之忧,就有了较多的可能与条件,在我居住地的逸仙社区参加公益活动,为广大居民群众义务法律咨询,还给《上海法治报》撰写了几十篇法律答疑文章,得到了不少读者的关注与信赖,有的被其他网络转载,也有不少来电来访继续求助咨询,能用法律知识与技巧,给他人以启迪和帮助,内心开始有了充实、愉悦的感觉。
从2010年起,我被高境镇司法所聘为社区人民调解员,当起了居民群众的“老娘舅”,基本上在社区无偿服务,由我牵头成立的朱律师工作室成为逸仙一村三居委的“一居一品”特色服务品牌,每周一、周四两个半天为固定接待日,提供法律咨询、纠纷调解、心理疏导、信访代理、代拟法律文书五个服务项目。
2013年在区、镇司法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朱律师工作室”更名为“朱志仁人民调解工作室”,进一步发挥团队服务于民、服务于社区的作用。据不完全统计,近几年来工作室每年平均接待居民来访咨询200多人次,成功调解民间纠纷20多件,代书各类法律文书30件左右。从我接待的大量咨询与成功调解的这些案例中,我的法律知识、律师技能,在人民调解工作中成为事半功倍的重要因素。
调解不是捣浆糊。首先要有现代法治理念和基本法律知识,对双方矛盾纠纷要以法律为准绳,有个法律底线,然后才能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律师的专业知识可以有效地帮助当事人把关,规范签订各种合同、协议、遗嘱等等,避免可能发生的风险隐患。律师当人民调解员不是当事人的代理人,而是体现公平公正,可以最大限度地兼顾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平衡点,容易促使双方自愿和解,往往案结事了比诉讼有更好的社会效果。
有个典型案例。一对老夫老妻为了生活费闹腾了三年多,我苦口婆心地做工作,讲“婚姻法”里夫妻的权利和义务,谈感情,一日夫妻百日恩,分析矛盾的症结和危害,让一步天地宽。反反复复调解了一年多,不懈努力,水到渠成,老俩口心悦诚服,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男方撤回了离婚诉状,家庭重归于和。可见当“老娘舅”也是很辛苦的,我在总结调解工作时感叹人民调解员都有“三千万”(跑遍千家万户,说过千言万语,吃尽千辛万苦),为家庭和谐、邻里和睦、社区文明、社会安宁尽了绵薄之力。这个故事后来拍成微电影《鸡毛蒜皮》,荣获宝山区政法系统一等奖。
人民调解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伟大战略部署的重要工作,也是依法治理社区的重要内容。人民调解的基础根本在人,必须着力提高广大居民群众法治理念和文明素质,为此我们在法治宣传方面也做了大量工作,配合社区连续6年举办社区法治文化节和一年一度的读书活动日。成立“法苑读书舍”,坚持每月活动,提高学法、守法、用法自觉性。每期为《高境》报提供一篇“以案说法”稿件,5年多来从未间断;每月编写一期《法律与生活》漫画宣传资料,累计已发行60多期。在社区还有不定期的“法眼看社区”黑板报,惩恶扬善,传递正能量,弘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可以说“老娘舅”在建设法治社区过程中大有可为。
近几年来,我被授予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上海市优秀人民调解员,上海市2018感动人物提名奖,宝山区第三届平安英雄,还被授予高境镇社区法治建设特别贡献奖。众多的荣誉是对我的信任、鼓励和鞭策,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和担当。
人们常说,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去年年末我因为心脏手术住院治疗,昏迷几天差点病亡。通过三个月的住院医治,目前已基本康复,许多亲朋好友都劝我别当“老娘舅”了,没有第一位的健康身体,其余都是零。可是我这一辈子已经与法结下了不解之缘,从对律师的向往,到兴趣爱好,以至现在已是习惯成性了,每天不读不看些法律,全身有种不自在的感受。就是在医院治疗后期,每天下午都要收集、整理法律知识问答,利用手机开设《一天一条学法律》微信群,至今已达300多条了。出院后回到社区,许多老人见了关怀备至,嘘寒问暖。有的说,我们盼着你一定会转危为安的,您为大家办实事,好人有好报。热诚朴实的几句话,让我热泪盈眶,好激动,很欣慰。金杯银杯不如百姓的口碑。只要居民群众满意了,“老娘舅”不辞劳累,乐在其中。人生难得老来忙。为了践行法治中国梦,我要继续当好“老娘舅”,在新时代再做新贡献!
朱志仁
上海灏思瑞律师事务所律师。编著有《经济法基础知识》《商业实用法律顾问》等相关论文十多篇。2010年起作为志愿者受聘任宝山区高境镇社区人民调解员,在法律咨询、民间纠纷调解、法治宣传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曾被授予上海市优秀人民调解员、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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