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转社会律师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结业人员实习鉴定表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化 >> 上海律师 >> 2014 >> 2014年第04期
《上海律师》编委会

主 管:上海市司法局
主 办:上海市律师协会
编 辑:《上海律师》编辑部
编辑委员会主任:邵万权
副  主  任: 朱林海 张鹏峰
    廖明涛  黄宁宁  陆 胤
    韩  璐  金冰一  聂卫东
    徐宗新 
编  委   会: 李华平 胡 婧
      张逸瑞 赵亮波 王夏青
      赵  秦 祝筱青 储小青
      方正宇 王凌俊 闫 艳
      应朝阳 陈志华 周 忆
      徐巧月 翁冠星 黄培明
主       编: 韩璐  
副  主  编: 谭 芳 潘   瑜
  曹   频  
   责任编辑: 王凤梅  
摄影记者: 曹申星  
美术编辑: 高春光  
编       务: 许 倩  

编辑部地址:
上海市肇嘉浜路 789 号均瑶国际广场 33 楼
电 话:021-64030000
传 真:021-64185837
投稿邮箱:
E-mail:tougao@lawyers.org.cn
网上投稿系统:
http://www.lawyers.org.cn/wangzhantougao
上海市律师协会网址(东方律师网)
www.lawyers.org.cn
上海市连续性内部资料准印证(K 第 272 号)
本刊所用图片如未署名的,请作者与本刊编辑部联系



加强队伍建设 改善执业环境 再创上海律师行业 发展新局面

上海市律师协会第九届理事会工作报告(简略版)

2014年第04期    作者:盛雷鸣    阅读 8,246 次

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 盛雷鸣

(2014年3月29日)

       一、2013年工作回顾

在市司法局党委的领导和市司法局的指导监督下,市律师协会第九届理事会充分履行《律师法》赋予的职责,团结和带领全市律师攻坚克难,积极进取,贯彻实施九届三次律师代表大会的决议,较好地完成了2013年的各项工作任务,促进了律师队伍的建设,进一步推动了上海律师业的科学发展。

        截至2013年底,全市共有律师事务所1222家,同比增长5.3%;全市共有律师16692人,同比增长6.1%,其中公职律师556人,公司律师308人。

        全市律师办理诉讼业务10.9万件,同比增长11.2%;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4.7万件,同比增长30.6%;全市律师事务所担任各类法律顾问的单位2.6万家,同比增长18.2%,全市律师业务创收同比增长18.5%。

        2013年九届理事会的主要工作有:

        (一)强化业务研究与职业培训,提升律师专业技能

        围绕中心工作和社会热点,举办高质量法律论坛。举世瞩目的上海自贸区的设立必将给上海律师业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为了积极研究应对,2013年11月8日,市律协与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等联合举办了“第五届陆家嘴法治论坛”,纵论上海自贸区的法治建设,探讨法律服务的广阔前景;2013年11月11日,市律协与市司法局、黄浦区政府等联合举办了“2013外滩金融法律论坛”,围绕自贸区与外滩金融集聚带建设、金融创新及我国证券立法开展研讨。另外,市律协还与相关部门联合举办了2013上海企业法治论坛、第十届上海知识产权国际论坛分论坛、第十一届华东律师论坛等多个论坛。

        举办了第一届上海律师学术大赛,提升了上海律师的整体专业水平。大赛系全国律师界的首创,在国内律师界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加强制度建设,强化业务研究委员会工作。增设教育与文化业务研究委员会。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了《业务研究委员会工作规则》和《计分规则》,并严格执行奖惩措施,激发了各业务研究会之间的良性竞争,全年举办了326次各类业务活动,参与律师人数众多,研究质量大幅提高。各研究会更加注重编写业务操作指引、业务综述和行业法讯,进一步体现和实现了将研究成果惠及更多的律师和引领律师行业的业务研究与发展的目的和要求。

        狠抓律师执业培训,提升律师专业技能。作为上海律师业务培训的主要承担者,律师学院在2013年开拓进取,成果丰硕。一是推进课程教材建设,编撰出版第一辑(9本)校本课程教材。编纂并出版具有自身特点和针对性的自有教材,这在全国各地律协所属的律师学院中尚属首创。二是以律师需求为导向开展多样化培训,举办上海自贸区专题讲座等双休日讲座;举办青年律师拓展培训班等14类律师实务专题培训班。三是以网络教育为载体,为律师创设“时时可学、处处可学”的继续教育在线学习平台,与“中国律师在线学习平台”并网,兼顾不同层次律师群体的特殊需求。

  (二)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有效改善律师执业环境

  一是与市公安局联合制定《关于聘任律师担任执法监督员的工作意见(试行)》,并就进一步保障律师执业人身权等事项达成了合作框架协议。还与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总队签订了合作协议,就规范律师会见行为、保障律师会见权以及网上预约系统的合作等作了明确约定,保证律师依法会见不受干预与干扰。

        二是与市检察院签署《关于信息化合作事项的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市检察院开通了“上海检察门户网站律师预约平台”,律师通过该平台可以对办理的案件提出意见,申请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检察机关通过网上及短信方式及时予以回复,确保律师随时随地在第一时间掌握案件信息。市律协还与市检察院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市检察院发布了《上海市检察机关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十条意见》,依法保障了律师会见权、知情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和执业救济权。

        三是和法院系统建立了长效沟通机制,与市高院进行组织层面的互访、交流、沟通已形成制度。市律协去年对律师界反映较为集中的“立案难”问题组织力量开展调研,通过“东方律师网”等多平台广泛征集问题和建议,调研结果受到市高院的高度重视,并就此与市律协进行了沟通交流。2013年市高院领导与市律协互访和座谈达6次之多,就解决“立案难”、“执行难”等问题广泛听取了律师的意见,市高院于2013年底正式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案工作的意见》,从依法保障诉权、方便群众诉讼、改进司法作风等三大方面,明确回应了市律协书面情况反映和历次座谈会中律师反映的主要问题,市高院还陆续推出了一系列具体配套措施:如设立“12368诉讼服务平台”,律师可以通过该平台进行诉讼材料收转、文书接受和办案进度查询等;全市法院全面部署“律师一卡通”绿色通道,律师凭二代会员卡刷卡进法院,为律师参与诉讼提供便利等。


  (三)深化行业自律,加强律师队伍建设

        推进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是进一步提高律师行业自律性管理能力和水平,保障律师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2012年市律协编撰出版了《律师事务所指导管理手册》。针对新法律法规的出台,以及上海自贸区建设对律师事务所管理所提出的制度创新要求,着手组织该《手册》的修订和改版工作,并承接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课题,编辑、修订了适合大部分中国中小型律师事务所规范管理的《中国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引》。

  为了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市律协坚持惩防并举,严肃查办投诉案件,严格执行纪律惩戒,以维护行业的健康发展。全年近300件登记投诉,工作人员尽力搭建平台促成投诉人与被投诉律师通过协调化解纠纷矛盾,及时息访息诉。值班理事及纪律委委员承担了大量疑难复杂投诉的处理工作,约谈律师200多人次,对8起违纪专案中的违纪律师分别作出了处分决定。

  (四)加强对外宣传及交流工作,提升上海律师的形象

  在对外宣传与联络方面,一是加强宣传阵地建设,不断规范和完善“一刊一网”工作。根据读者需求,对《上海律师》一些栏目作了调整,进一步扩大信息面,并继续做好通讯员的培训。努力办好“东方律师网”,完善流程,优化页面,让广大律师方便进入,简化操作;增加编务岗位,确保信息准确、更新及时。二是积极打造外宣平台,配合各项重点工作、热点话题,邀请各路媒体参与市律协各类活动14次,在各类媒体上发表相关报道140余篇,为提升行业形象营造了舆论氛围。

  在对外交流方面,积极拓宽交流渠道,加强与境外律师组织的联系与沟通,为培养高素质专业型涉外法律服务人才搭建平台与通道,努力增强上海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国际竞争力:一是加强和巩固与香港大律师公会的合作,分别在上海和香港成功举办了2次法律专题研讨会;二是继续推进青年律师境外实习培训项目,选送3批青年律师分别赴美国、加拿大和德国的律师事务所进行实习;三是与韩国首尔律师协会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四是实现涉外培训形式的新突破,市律协分别与全美律协、夏威夷律协以及美国辛辛那提大学共同组织了几场不同主题的座谈会和涉外研讨会,拓宽了接收境外法律资讯的渠道,推进了上海法律服务市场的成熟和完善。

  (五)加强区县律工委建设,延伸行业管理职能

  市律协总结杨浦区律工委探索的先进经验,并在各区县推行适合自身特点的中小所创新发展模式,引导中小所的整合、重组与联盟工作,对完善区县律工委服务功能和为上海律师业的整体大发展打开瓶颈、拓展空间,具有重要意义。总结和推广普陀区律工委探索制定的一系列工作制度,并综合其他区县律工委好的做法和经验,拟定了市律协《区县律师工作委员会工作细则》,推动区县律工委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六)关注律师民生,让广大律师受益

  市律协目前设有各类棋牌、球类、剧社、合唱团等12个文体活动项目,文体团队做到多形式、广覆盖。通过开展各种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广大律师的文化生活,推动上海律师的文化建设。

  做好律师福利工作,更好地服务民生。目前,市律协设有10项福利品种,除了已有的一老、两金、三险之外,2013年又推出高端医疗保险、健康体检、银行信用卡、因私签证快速通道等四项“民生工程”。

  (七)履行社会责任,服务法治建设和助推律师业发展

  在2013年“两会”召开期间,22位市级律师人大代表和律师政协委员共提出议案、书面意见、提案和社情民意等72件,内容涉及城市建设、民生改善等诸多方面。市政协举办的“委员在线法律咨询”活动已成为律师委员了解社情、倾听民声、服务市民的重要渠道和开展法制宣传的有效形式。与市人大携手开展全民普法,举办《市民与法——人大代表说法系列》讲座50多讲,市民听众达万余人次。与民革上海市委合作开展关于《政府法律顾问团在推进上海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作用》的调研,形成的调研报告受到民革上海市委和政府相关部门的高度赞扬和重视。

  贯彻落实全国律协关于援助西部律师的“百千千工程”计划,体现上海律师的高度责任感。一是提前完成“百车计划”,一次性捐赠175万元的购车补贴,用于新、陕、贵地区的国家级贫困县律师事务所购置25辆业务活动所需车辆;二是实施培养西部地区律师的“千人计划”,举办“2013上海律协培训班”,培训来自西部地区的100多名骨干律师。三年内,市律协将接受280名西部律师来上海进行律师业务培训;三是启动“千场计划”,选派多名上海律师前往新疆和贵州等地,举办近20场专场讲座。三年之内将陆续组织优秀律师赴西部地区举办120场专项培训。

  组织律师参加社会慈善、公益活动。广大律师特别是女律师积极行动,热心参与“春蕾助学”项目,发起募捐活动,各区县律工委和广大律师对公益活动大力支持和积极响应,共募捐50多万元,向雅安地震灾区妇女儿童捐赠10多万元。

  (八)关心青年律师、女律师群体的发展,增强上海律师业的整体实力

  市律协全年举办青年律师活动18次。一是组织青年律师参加教育实践座谈会,了解青年律师所思所想,体现律协党委对青年律师群体的关心和重视;二是倡导行业师徒传承的优良传统,召开以“律师行业师徒传承”为主题的座谈会等;三是与香港新晋大律师就有关讼辩、取证、盘问的技巧以及青年律师的中、长期交流计划等进行座谈交流;四是组织青年律师开展“对话校园”活动,与法学院学生进行互动交流座谈,帮助法学院学子更好地认识和认同律师行业。

  组织和引领全市女律师在树立良好精神风貌、努力展业拓业、投身公益法律服务等方面积极开展工作。一是与青工委及虹口区律工委联合举办“追梦2014迎新会”;与区县合办各种沙龙活动,增强了女律师的职业尊荣感和组织归属感。二是“巾帼律师志愿团”志愿者人数发展到205名,成为上海市妇女法律援助中心的中坚力量。女律师联谊会蝉联上海市妇联第二届“上海市优秀女性社会组织”的光荣称号。


二、感悟与思考

  (一)必须将加强律师党建工作与坚持群众路线相结合

  律师队伍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是新社会组织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党对律师业的领导,是律师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律师行业党组织要进一步加强为基层律师服务的意识。在去年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市律协党委班子分头走访各区县律师工作委员会和部分律师事务所,听取了各区县律师代表的意见,还召开了由各律师群体代表参加的群众座谈会,听取意见,通过这些活动进一步树立了宗旨意识、增强了群众观点,加强了市律协党委与广大律师的联系。

  (二)必须将推动行业发展与提高行业整体素质相结合

  近年来,上海律师队伍发展壮大的势头迅猛。我们认为,律师人数固然是衡量律师业发展的重要指标,但其增长应当与法律服务市场的进步相适应,应当是适度、有序的,而不是盲目、无序的,否则对律师行业的健康发展是一个隐患。

  作为行业组织,律协应当加强对行业发展的宏观规划,保证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从2013年起,我们已经采取了一些措施来加强行业的准入考核,适当控制不适合从事律师职业的人员进入律师队伍。目前,我们正在研究制定更为科学的上海律师业发展规划,不单纯追求数量上的发展,严格执行相关考核规定,以期有序引进优秀的法律专业人才。

  (三)必须将改善律师执业环境作为协会一项长期性的重要工作

  上海比较完善的市场经济和较高的法治化水平是上海律师依法执业的重要保障。近几年来,市律协致力于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建设,着力解决律师执业中“会见难”、“阅卷难”、“立案难”、“执行难”等问题,取得了显著成果。

  但是,我们也应当看到司法环境的改善还有很大的空间。一方面,我们要继续保持与公、检、法等部门的高密度沟通协商,督促这些文件持续性地、真正地落到实处,防止沦为一纸空文;另一方面,我们也认识到这些文件的约束力还不够有力和稳定,必须争取在这些文件的基础上,通过市司法局的支持,请求市委政法委出台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统揽性规范文件,让改善律师执业环境措施的制度化再上一个台阶。

  (四)必须努力形成全行业注重专业研究和技能培养的良好氛围

  律师是提供专业法律服务的,专业性是律师区别于其他一般职业的基本因素。然而,由于法治环境尚不完善,以及受社会不正之风的影响,行业内存在着重人情、轻规则,重关系、轻专业的不良现象。我们认为,这种现象降低了律师这一崇高职业的品格,影响了律师的社会形象。为了试图扭转这种局面,九届理事会不间断地举办辩论大赛、学术大赛等活动,编纂律师学院校本教材,并从制度层面去推动业务研究委员会带动、引领全市律师加强业务研究与学习,今年我们还将举办模拟法庭比赛等一系列与专业技能提升有关的活动,旨在引导全体律师能够更加注重自身专业学术技能的培养。

  (五)必须将加强律师队伍建设作为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

  上海律师业的发展始终走在全国的前列,广大律师为经济和社会建设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广大律师政治坚定,业务精通,诚信服务,执业为民。上海律师的主流是好的,是积极向上的,但是极个别律师的违纪违规乃至犯罪行为,造成投诉率居高不下,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上海律师的职业形象。对此,我们必须深化“两结合”管理,特别要加快建立律师诚信档案,加大惩处力度,并发挥律师事务所的管理职能,规范律师执业行为。

  在青年律师的培养上,我们尽管已经采取“送出去”等措施,但是,这些措施的作用还是有限的,对个别青年律师“蜻蜓点水”式的培养,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上海青年律师整体提升的问题。因此,我们必须考虑更有效的办法,逐步由点到面,采取系统性、跟踪式的培养模式,具体方案目前协会正在制定中。同时,要加强对律师事务所接收和培养青年律师的指导和监督,让律师事务所发挥好培养青年律师的一线作用,对于个别接收青年律师后就当起“甩手掌柜”,不尽到带教责任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我们也要采取措施限制甚至取消其接收实习人员的资格。

  (六)必须将协会建成名副其实的“律师之家”

  律师协会是律师行业的管理机构,也是律师自己的家。近几年来,协会以服务广大律师和律师事业发展为己任,不求轰轰烈烈,但求扎扎实实,陆续推出一系列举措,不断改善律师民生和律师执业环境,取得了一些看得见、摸得着的成果,但这项工作仍然有提升拓展的余地,我们还要加倍努力。市律协秘书处也要继续尽心尽力为广大律师服务。我们要继续发扬历届理事会融管理于服务之中的优良传统,密切联系并高度关注广大会员的合理需求,急律师之所急,解律师之所需,给律师送温暖,努力把上海市律师协会建设成全市律师更温暖贴心的“律师之家”。

  同时,我们也认识到,作为律师之家,协会不仅应该做好具体的、微观的各项服务工作,也应该对律师行业有宏观的审视和规划,正如我们在研究了行业规模增长后决定采取更严格的行业准入措施。今后我们还要继续加强全局意识、使命意识,静下心来通盘考虑行业发展中的问题,分清轻重缓急,进一步梳理和明确哪些是需要协会管理的,哪些是需要协会服务的,哪些是需要协会引领的,哪些是需要协会营造的,如此等等,使协会真正成为行业发展的规划者、引领者和推动者。

  (七)要继续争取更多的政策支持

  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目前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困扰着本市律师业的发展。一是在现代法律服务市场的开拓方面难以取得重大突破,亟需借上海自贸区建设和司法体制改革之机,将拓展律师法定业务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面对上海自贸区的设立给我们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协会已经设立了自贸区法律服务研究中心来积极应对,今后我们将通过研究中心这个平台向各部门建言献策,力求将法律服务纳入公司备案管理等环节的必置程序;二是上海律师行业高端法律服务人才相对比较紧缺,紧缺人才的缺口单靠律师行业内部的继续教育培训和零星送出去培养还难以解决。亟需政府部门从政策上给予扶持,从财政支持和途径拓展上花大力气去培养一大批高端法律服务人才,从而更好地提升上海律师在服务上海“四个中心”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中的能力。


三、2014年工作任务

    2014年,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是上海律师勇毅笃行再创佳绩的一年,也是第九届理事会工作的收官之年。

    2014年九届理事会将重点推进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推动律师行业服务创新,拓展律师服务领域

  1、努力加强各业务研究委员会的建设,进一步修改相关制度,让真正专业能力突出的律师进入业务研究委员会,提升业务研究水平,使业务研究委员会进一步起到引领行业技能交流、专业研究和拓展业务的作用。要在推进律师行业服务创新上下功夫,特别要关注与研究电商和网络法律服务方式对律师行业的影响。

  2、进一步推进律师业务操作指引等研究成果的编写工作。

  3、继续大力营造律师业内的学术气氛。做好首届上海律师学术大赛的后续表彰和宣传工作,对获奖作品及律师进行宣传和表彰,并举办模拟法庭大赛等其他专业学术类活动。

  4、继续借助华东律师论坛等平台,加强行业内外间的交流与联系,提升上海律师业的社会影响力,努力推动律师业务深入各个社会经济领域。

  (二)培养高素质法律人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1、大力推进自贸区法律服务研究中心的建设,积极宣传法律服务也是生产力的理念。建立一支具有国际视野、具备较高的涉外专业服务能力和良好社会诚信度的高素质律师人才队伍。深入研究法律服务市场的对外开放,积极面对中外所合作带来的挑战。更好地将律师工作融入司法体制改革之中,推动上海律师业的新一轮发展。

  2、运用律师学院培训基地,对律师开展多层次、多方式的继续教育。在充分运用校本课程教材、继续做好各类律师实务专题培训的同时,探索开办论文撰写以及职称英语、职称计算机考前强化班,开办青年律师实务专业培训班,开办“两公”律师培训班等。继续开展律师学院校本教材的编纂,推动实习培训的系统化、规范化。

  3、继续落实青年律师境外培训计划。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制定解决方案,针对青年律师的实际需求调整培训计划,为上海培养更多的国际化专业法律人才。

  4、加大律师业的国际性交流,继续探索并努力实现涉外培训形式的新突破,举办多种形式的主题座谈会和涉外研讨会,完善接收境外法律资讯的渠道,推进上海律师业的国际化进程。

  (三)担当律师社会责任,服务人民群众需求

  1、充分发挥行业优势,引导和组织律师积极从事涉法涉诉信访、社会矛盾调处、社区法律服务等公益性法律服务。

  2、发扬上海律师的光荣传统,继续组织和推进“法律进社区”活动,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树立律师行业热心公益事业、勇担社会责任的良好形象。

  3、开展积极的调研活动与科学分析,争取年内发布第一份《上海律师公益活动报告》。

  (四)深化行业自律管理,加强律师队伍建设

  1、继续加强和完善区县律工委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完善并落实《区县律师工作委员会工作细则》。推出区县律工委主任列席会长会议的新举措,对区县律工委秘书实行统一培训,提高执行力。建立和完善一套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区县律工委工作制度,使区县律工委工作有章可循,进一步提高自律管理水平。

  2、引导和规范律师事务所加强管理。一要加大对律师事务所规范管理的宣传和检查力度,并将此作为年度考核和评优的硬性指标,彻底改变一些律师事务所管理流于形式的“空心化”现象;二要坚决落实律师事务所对实习人员的统一管理和“带教”制度;三要健全实习管理制度,严把律师行业准入关,进一步修改《上海市律师协会预备会员规则》,完善律师职业准入制度,强化面试考官队伍建设,规范面试流程,加大考核力度,实现律师队伍建设关口的前移。

  3、坚持个案维权、制度维权双管齐下的工作方针,发挥好维权顾问沟通协调的重要作用。重点做好律师执业的人身权利保障维权工作。

  4、做好投诉处理及违纪查处工作。在进一步加大对投诉的调处力度和对违规的惩戒力度的同时,注重发挥律师事务所是自律管理第一道关卡的作用,以利于一些矛盾纠纷能在律师事务所层面得到化解。

  5、充分利用与市检察院联席会议制度以及与市监管总队的协作机制,及时排查违规会见中的常见问题,从制度层面遏制违规会见的发生。

  (五)加强行业宣传工作,提升律师良好形象

  1、组织落实第三届“东方大律师”、优秀青年律师、优秀女律师和优秀律师事务所的评选工作,利用各种渠道与方式大力宣传优秀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先进事迹。

  2、夯实内部宣传平台,发展对外联络渠道,进一步完善杂志版式优化,提升网站服务律师的功能。

  3、继续拓宽外宣平台,努力依托专业媒体,打造律师专有品牌栏目,提升行业形象和影响力。

  (六)履行行业管理职责,全面开展各项工作

  1、继续推动律师参政议政,充分发挥律师在服务法治社会、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发挥律师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的作用,增强政府和社会对律师的认可度。

  2、继续建章立制,不断完善执业规则和业务指引。

  3、开展专题调研活动,研究制定包括人才引进与培养在内的上海律师业科学发展规划。

  4、加强对外交流工作,贯彻落实已签署的友好合作协议。针对青年律师的实际需求,调整和落实境外培训计划。

  5、加强青年律师、女律师工作。为青年律师制定系统性的、追踪性的培养措施,切实解决目前个别存在的生活没有保障、业务无人带教的状况,坚决落实扶持青年律师的相关政策。继续关心老律师的健康与生活。

  6、为“两公一外”特邀会员设计和开展更多具有针对性的活动。加大对特邀会员的宣传和表彰力度,不断完善服务内容,细化服务方式,并将律师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和重大疾病保险覆盖到“两公一外”特邀会员中的个人会员,促进上海律师业的整体大发展。

  7、努力建设并维护好上海市律师服务事务中心接待大厅,为广大律师提供亲切、便捷、惠民、高效的服务。

  8、继续落实“百千千工程”计划,为推动中国律师事业的发展奉献爱心,作出贡献。

9、做好换届选举筹备工作,实现新老理事会工作的顺利交接。●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