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执行事务服务中心执前督促的相关工作,按法定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全天)上班,共计半年时间(2015年6月1日至11月30日,工作起始日可与徐汇法院协商),不得提前离岗。
实习期间,须严格遵守《徐汇区人民法院执行事务服务中心“青年律师志愿服务岗”工作规则》(见附件一)。
欲报名的志愿者请填写《执行督促青年律师志愿者审批表》(附件二),由事务所盖章后寄送至上海市律师协会业务部。因名额有限,徐汇法院将根据实际需要,择优录取。报名截止日期:2015年5月24日。
地 址:肇嘉浜路789号均瑶国际广场33楼
邮 编:200032
联系人:潘瑜
电 话:021-64030000-140
传 真:021-64185837
特此通知。
上海市律师协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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