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管:上海市司法局
主 办:上海市律师协会
编 辑:《上海律师》编辑部
编辑委员会主任:邵万权
副 主 任: 朱林海 张鹏峰
廖明涛 黄宁宁 陆 胤
韩 璐 金冰一 聂卫东
徐宗新
编 委 会: 李华平 胡 婧
张逸瑞 赵亮波 王夏青
赵 秦 祝筱青 储小青
方正宇 王凌俊 闫 艳
应朝阳 陈志华 周 忆
徐巧月 翁冠星 黄培明
主 编: 韩璐
副 主 编: 谭 芳 潘 瑜
曹 频
责任编辑: 王凤梅
摄影记者: 曹申星
美术编辑: 高春光
编 务: 许 倩
编辑部地址:
上海市肇嘉浜路 789 号均瑶国际广场 33 楼
电 话:021-64030000
传 真:021-64185837
投稿邮箱:
E-mail:tougao@lawyers.org.cn
网上投稿系统:
http://www.lawyers.org.cn/wangzhantougao
上海市律师协会网址(东方律师网)
www.lawyers.org.cn
上海市连续性内部资料准印证(K 第 272 号)
本刊所用图片如未署名的,请作者与本刊编辑部联系
2017年10月21日,在一派秋高气爽中,第二届苏浙沪律师行业合作发展论坛在上海举行。本届论坛由江苏省律师协会、浙江省律师协会、上海市律师协会联合主办,上海市律师协会承办,以“深化律师制度改革”为主题展开讨论交流。
江苏省司法厅副厅长万力、浙江省司法厅副厅长朱晓晔、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长王协出席论坛并致辞。江苏、浙江、上海的三地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代表近60人参加论坛。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俞卫锋担任主论坛主持人。
江苏省司法厅副厅长万力首先介绍了江苏律师制度改革情况。他提出要贯彻中央的深改意见,遵循中央五大原则,把握三个问题。中国33万律师是改革的主体业务,改革目标和工作任务都应当能体现律师的意愿,激发律师的参与度,充分尊重律师主体。江苏现阶段的实施意见体现了问题与权利的导向,但是在真正的落实发展上还有很艰苦的路要走。
浙江省司法厅副厅长朱晓晔认为,苏浙沪三地同气连枝、共荣共兴,应当加强三地的合作。她介绍了浙江省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现状:以开放包容的心态欢迎高知名度的大所落地浙江,建立起律师与公检法的良性互动机制。她认为,三地之间互通有无加强合作正是这次论坛的首要目标,应当在互相学习中取得宝贵的经验财富。
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长王协对各位来宾表示欢迎。他表示,此次论坛的召开集合了“天时地利人和”的条件。上海律协正在不断探索新的方法,加强律师间的沟通交流,进一步提升执业水平,而建立律师专业评价体系已经进行试点工作,将考虑全面推广。他总结道:苏浙沪三地文化地缘密切相关,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势在必行,三地在各个产业都应进行跨区域的合作,高质量、跨地区的法律服务也要求三地律师密切联系,履行时代赋予的光荣使命,贡献法律人的智慧和力量。
本次论坛分设了行业管理和业务交流两个分论坛。
江苏省律师协会副会长车捷主持行业管理分论坛,浙江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唐国华主持业务交流分论坛。江苏、浙江、上海三地律师代表就新形势下律师行业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对策,律师管理服务工作经验,律师维权与惩戒、业务交流拓展、青年律师培训、信息共享、资源联动、专业委员会定位等问题各抒己见,展开热烈讨论。大家就加强三地业务研究委员会交流、探索三地律师行业常态化合作机制达成共识,为进一步推动苏浙沪律师事业健康发展做出努力。
论坛背景介绍
苏浙沪律师行业合作发展论坛由江苏省、浙江省、上海市律师协会主办,每年一度在各地轮流召开。论坛旨在构建紧密型战略合作关系,促进苏浙沪三地律师合作交流、共享经验,共同提升律师执业能力,提高行业管理服务能力,共同推进长三角地区律师业创新突破、砥砺前进,成为引领中国律师业发展的标杆。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