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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通知

关于举办“国际贸易进出口合规法律实务”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日期:2015-09-08    阅读:5,621次

为配合上海建设国际贸易中心和亚太商事仲裁中心的需要,提高上海律师办理国际贸易及进出口法律实务的能力,帮助企业解决进出口纠纷,满足企业对于进出口合规法律的需求,市律师协会律师学院联合国际贸易业务研究委员会共同举办为期2天的国际贸易进出口合规法律实务专题培训班。具体事项如下:

一、培训主题:国际贸易进出口合规法律实务

二、培训目标:提高上海律师办理国际贸易及进出口法律实务的能力,帮助企业减少和避免进出口过程中的法律风险,满足企业对于进出口合规法律的需求。

三、培训时间:918(星期五)919(星期六)2天,16课时。

四、培训具体安排:

时间

培训师资

职务

专题

918日上午9:00-10:00

 

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

上海亚太仲裁中心建设和自贸区仲裁机制创新

918日上午10:10-12:00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主任、市律协国际贸易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

进出口合同争议解决方式的选择和相关合同条款设计

918日下午14:00-17:00

 

新加坡立杰律师事务所上海代表处合伙人

进出口业务风险控制的流程化管理

919日上午9:00-11:00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公平贸易处(条法处)处长

进出口贸易的法律管制

919日上午11:10-12:30

徐珊珊

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市律协国际贸易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

国际贸易的便利化及特许费海关估价问题

919日下午14:00-17:00

 

上海浦东海关副关长

海关商品归类和追补税问题的处理

五、培训地点:上海市律师协会报告厅(肇嘉浜路78935楼)

六、培训对象:本市执业律师130名。

七、培训方式:本期培训班走读方式培训,学员午餐自理。学员必须准时上课,不得随意缺课、迟到、早退。听课期间把手机调至震动档,不得在教室内接打手机。

八、报名办法:本期培训班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会员中心培训班报名点击报名;报名后若不能参加,请及时取消报名,或在开班24小时前通过电子邮件向律师学院办理请假手续(邮箱:lsxy_qingjia@126.com,报名后无故缺席培训的,将影响以后网上报名参训。

特此通知。

市律师协会律师学院

201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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