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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通知

“上海律协陈列室及形象墙改造”项目招投标公告

作者:宣传部   日期:2018-11-12    阅读:8,037次

为展现上海律师业发展的脉络,体现律师职业在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社会治理、法治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呈现律师行业文化的繁荣景象,现面向社会对“上海律协陈列室及形象墙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企业积极参与投标。

一、  招投项目内容

1、对以下2个项目的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拆旧、装修、水电安装、通风空调、消防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等)开展公开招标工作:

(1)上海律协35楼陈列室部位装饰装修改造项目:主展厅面积约150平米,以“回顾历史,展望未来”为主旋律,展现上海作为中国律师制度发源地之一,其律师业发展的脉络,律师职业在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社会治理、法治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律师行业文化的逐步繁荣。陈列室将被打造成法律职业共同体之间以及与相关单位、行业进行交流的平台,和青年律师及法学院校学生职业教育的基地。

(2)上海律协35楼大厅部位装饰装修改造项目:包括位于35楼入口处的形象墙,墙体面积约20平米,用于展现上海律师风采、体现上海律协专业性,并可作为来访人员合影的背景墙,以及大厅天花板、地板、吧台以及卫生间的改造,天花板面积约365.8平米,地板约365.8平米、吧台约9.57平米。

各项目的具体位置、面积、范围,以图纸和现场为准。

二、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

三、承包内容

1、设计服务:结合现场踏勘和实地测量,根据本项目的定位开展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出具平面布置图、效果图、物料表(应当具体到材料和设备的名称、品牌、型号、数量)、施工图等设计成果,并为施工工作提供设计配合服务等。

2、施工服务:包括采购、运输、施工、安装、垃圾清运及保洁、现场保护、环保、保修等工作,并确保项目的施工工作能够符合消防、环保、住建等行政监管部门的要求。

3、布展服务:35楼陈列室部位展品、宣传物的设计、制作、布展工作,以及相关的装卸、安装等配套服务。

4、合同价款:本合同价款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固定总价包干,设计费用、施工费用、布展费用、设备(家具)采购费用在投标时分别列示,并注明计价依据、规范和下浮率。合同总价最高不得超过120万元(含税)。各投标单位应当在该最高限价内完成设计方案,并根据设计方案出具完整、客观的施工图纸和投标报价,一旦中标,合同及方案范围内的合同价款不予调整、投标文件中的缺项、漏项将被视作让利,根据招标单位要求进行变更导致的费用增减除外。

5、合同工期:总工期最长不得超过150天,该工期自开工之日至通过竣工验收之日,包含设计出图、节假日以及可能存在的行政审批时间。

6、质量要求:装修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和上海市施工、竣工验收等质量标准和规范要求,甲醛含量不得超标。

7、周边影响:在制定设计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充分考虑并降低对35楼除装修项目以外的其他会议室等部位以及公共区域通行的影响,不得影响其他非装修部位以及公共区域的正常使用。

8.物业管理:在制定设计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提前了解并充分考虑均瑶国际广场物业管理部门对装修单位施工时间、施工噪音、垃圾清运、电梯使用等方面的管理要求和收费要求,并在投标报价时予以充分考虑,不得将物业部门的管理要求作为工期延长、增加造价的理由。

四、  申报办法

1、现场踏勘和实地测量:拟投标的单位可在2018年11月19日前往项目现场进行现场踏勘和实地测量,在11月15日之前联系招标人确定参与现场踏勘和实地测量。

2、投标单位在2018年11月28日前送达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一式叁份,一正二副:一份文件标明“正本”,其他两份标明“副本”,须密封封装。投标文件主要由:《投标书》(包括设计方案、报价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及资质证明材料组成。

五、  对投标单位的要求

1、投标单位可以对第一条中的两个项目内容同时进行投标报价,也可以选择对其中的一个项目内容进行投标报价。

2、投标单位可以对投标参与的项目自行承接全部的设计服务、施工服务和布展服务(陈列室部位),也可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在联合体内部分别负责设计服务、施工服务和布展服务(陈列室部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各联合体成员共同向招标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3、投标单位资质要求:具备建设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且已取得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的上海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

4、投标单位拟派项目经理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单位在投标时提供服务团队人员的介绍,专业人员需保证具有相关资质,且必须服从招标单位的工作安排。

6、投标单位应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施工并符合设计图纸、物业、环保部门的要求。

7、投标单位应为本次施工组建3人以上专人小组,定期与招标单位召开工作会议,及时跟进工程进度。

8、中标单位不得与第三方签订转包、肢解分包等协议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希(上海市律师协会宣传部)

             卞磊(上海市律师协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64030000-160或125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789号均瑶国际广场33层

邮编:200032

电子信箱:sbaxuanchuanbu@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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