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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通知

关于开展涉外法律服务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9-04-22    阅读:8,439次

各律师事务所及各位律师:

       为全面总结我国律师涉外法律服务经验,加强涉外法律业务交流,加快涉外律师人才培养,推动中国律师“走出去”,根据《2019年律师工作要点》安排,全国律协决定面向全国律师开展涉外法律服务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由我国律师代理或参与代理的国际经济合作、国际贸易、跨境投资、金融与资本市场、能源与基础设施、海商海事、跨国犯罪与追逃追赃、知识产权及信息安全、民商事诉讼与仲裁等涉外领域的典型案例,以及易发多发、具有业务指导意义的涉外典型案例。

      二、报送要求

      (一)内容要求。紧紧围绕涉外法律服务中的热点、难点等选取案例,在基本案情、案件审理、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办结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阐释。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进行,做到事实准确,说理清晰,表述规范,不得出现违反法律规定的内容,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当事人隐私,不得披露、散布其他依照法律法规不得公开的信息。

      (二)结构要求。主要包括案情简介、法律分析和案例点评三部分内容(详见附件《涉外法律服务优秀案例评选申报表》)。报送的案例要求具有典型性,案情简介要有案件背景、案件结果等要素,法律分析要有争议焦点、法律适用等要素,案例点评要有案例分析、建议或意见等要素。

      (三)文字要求。案例标题:使用小二号宋体加粗,段后距设为O.5行。正文:一级标题使用三号黑体加粗,序号使用汉字加顿号如:“一、”。二级标题使用三号楷体,序号使用汉字加括号如:“(一)”。三级标题使用三号仿宋,序号使用三号Times New Roman字体的阿拉伯数字加点如:“l.”。正文使用三号仿宋,首行缩进两字符,行距为30磅。

      (四)申报要求。请各律师事务所或律师在4月28日前按照规定要求,通过电子邮件报送至上海律协。

       三、评选表彰

       (一)审核初评阶段(6月30日前)

      全国律协组织对各律协申报的案例进行审核初评,评选优秀案例候选案例。

      (二)专家评审阶段(8月31日前)

      全国律协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选100个优秀案例和一、二、三等奖。

      (三)表彰奖励阶段(10月31日前)

      编印《涉外法律服务优秀案例汇编》,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并颁发获奖证书。

      案例可报送至mayinghua@lawyers.org.cn,邮件中请标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马殷华  

      电话:64030000*112



上海市律师协会

2019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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