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唱团章程和当前需要,我团继续面向全市各律师事务所招收新团员,具体招收要求如下:
1、接受已通过全国司法考试的律师或律师助理报名。
2、律师或律师助理在声乐、乐器、舞蹈、朗诵等方面确有专长、通过考试并经合唱团团委讨论决定择优录取。
有意者自即日起至4月30日,可下载、填写《报名表》后通过e-mail网上报名。经初试合格、参加短期声乐培训并考试通过后,报名者将被录取为正式团员,享有团员权利,承担团员义务(参见上海律师合唱团博客《上海律师合唱团守则》:http://shlc2010.blog.163.com/blog/static/14067242720102154756442。
报名邮箱: 981468224@QQ.com
联系人:成静雯,13901897763(请短信来访)
上海律师(大成)合唱团
2014 年4月2日
附:报名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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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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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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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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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件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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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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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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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特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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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之前是否有声乐、音乐的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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