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
为进一步给本市律师创造一个“时时可学、处处可学”的律师继续教育环境,为广大律师提供更加优质的培训课程,从今年9月16日起,市律师协会律师学院决定在原有【在线培训平台】中开设【中国律师培训网上海站】在线学习平台,供本市律师学习使用。具体事宜如下。
一、 培训对象:本市执业律师
二、 培训周期:2013年9月16日至2014年9月15日
三、 登录方式:通过以下三种途径均可进入培训系统
(1)登录东方律师网会员服务系统,系统内设有【中国律师培训网上海站】栏目,点击相应图标即可进入培训系统学习;
(2)凭借东方律师网的登录账号和密码,通过东方律师网首页左侧中部“办事大厅”中的【在线培训平台】栏目,即可进入培训系统学习;
(3)凭借东方律师网的登录账号和密码,通过东方律师网首页的《律师培训专题》页面也可进入培训系统学习。
四、 学习方式
(一)选课规则
【中国律师培训网上海站】目前提供近 300 余门精品课程,每门课程 1-8 学时不等。具体流程是:登录培训系统后,针对感兴趣的课程进行认真试听,试听后选择相应课程【放入备选课程】内。此后进入【备选课程】内再次筛选并最终【确认选课】后,即可进入【我的课程】栏目内正式开始学习。一旦【确认选课】后,课程将无法进行撤销。参训者在额定40学时范围里选定课程,一旦选定一门课程学习,无论是否实际学习,均在40学时中扣除该课程的额定学时,且无法中途退出该课程。
(二)课程学习
选定相应课程后,在选课中心的【我的课程】栏目中点击课程名,即可开始学习如下内容:
1. 观看教学视频,同时查看与视频相对应的授课文字或者 PPT 文稿;
2. 阅读与授课内容相关的配套资料精选(法律法规、司法案例、参考文献);
五、 学时计算
每门课程的有效学习时间不得低于该门课程所要求的标准学时(一般为 1-8 学时, 45 分钟 1 学时),律师可以在培训系统首页【查看获得课时数】或首页【个人中心】中的【学员成绩】中查看自己所获得课时的情况;单门课程分次学习的,有效学时累计计算。
六、 考核要求
律师在本轮学习周期中,无论学习一门课程还是多门课程,总学时不得超过40学时(每学时45分钟),折合有效考核30小时。不足40学时的,按照相应比例折合。单门课程开始学习后可自主安排学习进度,如考核期届满时没有完整听满单门课程要求的标准学时,则无法获得相应的考核学时。折合后的网络培训有效学时与参加律师学院现场培训学时等同。
七、 问题解决
如律师在培训过程中遇到关于课程学习及学时计算等问题,可以通过 QQ 在线咨询培训客服和技术客服,或致电 010-82668266 转 804 或 809 进行人工咨询,也可以在线提交或者发邮件至 yhlawyer@chinalawinfo.com 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如在使用中遇到其他问题,请及时与市律协取得联系。
联系方式: 021-64030000-134薛侃
特此通知。
上海市律师协会律师学院
2013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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