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律工委、各律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强化监所服务职能,减少律师会见等候时间,市公安局监管总队建立了“上海市律师会见预约平台”(以下简称“平台”),该项工作是上海市公安局落实公安部十九项便民措施的重要举措之一。该“平台”于2012年12月10日在闵行、长宁、嘉定区看守所试运行。总队在听取试运行单位及相关律师工作建议的基础上,对“平台”进行了系统升级改造。
该“平台”定于2013年5月1日在全市看守所推广应用,欢迎各位律师积极使用该平台。请各区县律工委及各律师事务所配合做好相关宣传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律师会见预约平台操作说明 .doc http://www.lawyers.org.cn/file/upload/upload/20130502/20130502144036_3e4d2f2aa3f5407c8c7512c6ac13e75d.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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