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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通知

关于本市部分律师事务所参加市二中院诉讼材料标准化试点工作的公告

作者:业务部   日期:2015-12-30    阅读:4,664次

今年10月,上海市律师协会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联合签署《关于律师参与多元化纠纷解决合作备忘录》。市二中院是司法体制改革先行试点法院之一。根据《备忘录》,两家单位将在推动诉讼材料标准化、建立律师参与多元化纠纷解决的激励机制等领域开展合作。

上海市律师协会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经从民商事案件入手,合作起草相关诉讼材料的推荐格式,包括起诉状、上诉状、答辩状、代理词、证据清单等,并从明年11日起,由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推荐的30家律师事务所(见附件)进行试点。试点范围为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诉讼案件。

为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以便此项工作更快在全市范围开展,欢迎本市律师事务所要求本所律师在参与本市人民法院诉讼时使用相关诉讼材料的推荐格式。

诉讼材料的推荐格式可登陆东方律师网会员系统下载。试点期间,欢迎广大律师对诉讼材料推荐格式的完善提出宝贵建议,也可对市律协与市二中院在司改其它方面的合作提出宝贵建议,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panyu@lawyers.org.cn,潘瑜收。标题注明“诉讼材料推荐格式完善建议”或“市二中院合作建议”。


附件:参加市二中院诉讼材料标准化试点工作的30家律师事务所名单.doc

      上海市律师协会

201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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