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上海市律师协会在青松城隆重召开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经验交流暨表彰大会,全面总结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交流规范建设的经验,表彰规范建设年“优秀律师事务所”和“优秀管理责任人”。市司法局局长缪晓宝、副局长桂晓民、市律师协会会长吕红兵、副会长朱洪超、徐晓青、钱丽萍、王小耘、监事长王国忠、秘书长万恩标、律管处处长李海歌、区(县)司法局有关领导和全市300多名律师事务所主任、管理责任人以及律师代表出席了大会。
吕红兵会长在讲话中总结了市律协贯彻实施《司法部关于开展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的意见》,开展上海市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活动的经验和成果。通过一年来陆续开展的部署动员,培训座谈,交流检查,督促整改,总结表彰等工作,组织形式求真务实,工作步骤环环紧扣,活动内容丰富多彩,规范建设初见成效。
联系实际谋规范,精心组织重管理。上海的规范建设年活动呈现如下特点:
第一,组织实施者为上海市律师协会,充分发挥了行业协会的自律管理作用。市司法局将规范建设年活动交付给市律协具体组织实施,并以文件形式转发市律协的实施意见;市、区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加大对市律协工作的支持力度,促进市律协行业自律管理作用的有效发挥。
第二,律师事务所规范范围扩大,不限于合伙律师事务所,而是将合作制和个人开业事务所全部纳入规范活动之中。
第三,规范建设内容丰富。规范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规范合伙律师事务所的章程,规范律师事务所及管理责任人的管理责任,规范律师事务所收案、收费行为等六大方面。
第四,运用行业管理的两个抓手,丰富规范建设年活动的内涵。一是查处律师、律师事务所的违纪违规行为,今年以来,对2家律师事务所和1名律师给予训诫处分,对2家律师事务所和3名律师进行通报批评,对1名律师实施公开谴责。二是开展评优宣传活动,推出一批优秀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在《中国律师》、《上海律师》、《上海律协简报》以及众多社会媒体上广泛宣传其诚信服务、执业为民的先进事迹。
第五,做好“四个结合”,积极推进规范建设年活动顺利开展。一是将开展规范建设年活动与行业规范服务达标活动结合起来,制订了《上海市律师行业规范服务达标活动考核标准和办法》,对律师行业服务标准中的规范受理、服务公开、收费明示、诚信履约等方面作出明确的规定。二是将开展规范建设年活动与行风建设相结合,制订并落实《上海市律师协会关于迎接2005年市行风重点评议工作的几点意见》,以今年市纠风办、市政风行风重点评议工作为契机,扎扎实实推动律师行风建设。三是将开展规范建设年活动与改善律师执业环境相结合,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为律师创造良好执业环境;组织律师积极参与政府部门及市人大对《律师法》及律师收费问题的专题调研活动,反映上海律师界的呼声;广泛听取有关领导对律师事务所管理的意见和建议,改进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四是将开展规范建设年活动与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事务所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律师的先锋模范作用。
回眸规范建设年活动,上海律师感到由衷的喜悦和欣慰:律所管理更上层楼,规范建设成效初显。
1、各律师事务所在规范建设年活动中,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照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规范建设年活动的六大内容,按照律师事务所服务上层次、管理上水平的要求建章立制,规范了收案统一登记制度、收费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利益分配制度、管理责任及风险防范制度等律师事务所内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化管理意识进一步增强,自律管理能力有了显著提高,从而为律师事务所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
2、“两结合”律师管理体制得到进一步的深化和完善,律师协会行业自律管理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市司法局转发《上海市律师协会关于开展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放手让市律协负责组织实施规范建设活动,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在律师管理中的基础作用;各区(县)司法局紧密配合,制定出符合各地实际的具有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市司法局有关部门、各区(县)司法局、各律师代表团对所属律师事务所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市律协常务理事工作小组深入各区县组织交流活动;体现了律师协会与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在规范建设中“两结合”管理的合力。
3、律师代表团工作机制初步运转,并取得成效。在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中,各区(县)律师代表团召集人普遍参加了工作小组的活动,有的区县交流座谈会则是由律师代表团召集人主持,有的律师代表团已经制订了《代表团工作制度》,召开律师事务所主任工作会议,举办律师论坛,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行风建设和规范建设,开始展现律师代表团这一加强自律管理的全新组织形式的活力。
4、在规范建设年活动中,涌现出一批规范建设的先进典型。通过经验交流和宣传表彰,为继续强化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提供了榜样的力量,为建立律师管理长效机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规范建设年经验交流暨表彰大会上,表彰了21家规范建设年优秀律师事务所和21位优秀管理责任人。会上,建纬所朱树英、君悦所刘正东、聚隆所曹忠、华荣所朱文杰、翟建所翟建以及卢湾律师代表团、浦东新区司法局交流了开展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的经验和体会。
吕红兵会长指出:没有律师事务所的规范,很难有行业管理的规范和发展;律师事务所管理规范与否,直接关系到律师的服务质量,服务水平,关系到律师的社会形象和发展方向。律师事务所的规范建设是行业管理和队伍建设长效机制的重要内容,必须长抓不懈。
在大会上,缪晓宝局长作了重要讲话。他高度评价了律师管理工作所取得的显著成绩:在2005年上海市政风行风测评中,对上海律师业的总体评价和满意率由去年的第五位上升至第四位,达到中上水平;规范建设年活动形式多样,措施有力,效果很好;法律服务进社区,树立了律师在全社会的良好形象,体现了法律服务的崇高性、正义性;加强律师代表团制度建设,是行业协会建设的新发展,形成了行业管理的新格局,这将进一步完善行业协会的功能,更好地发挥行业管理作用。市律协直接组织规范建设年活动和行风建设活动,做了大量工作,这也是对协会自律能力的考验和锻炼。他希望:要高度重视并继续加强律师事务所的规范建设,必须建立律师事务所规范运作机制,不断提高律师事务所的管理水平,上海应当拥有一批规模所、品牌所、专业所,走向世界;要努力拓展法律服务业务,推动律师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协调发展服务,在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参与国家经济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中发挥更大的作用;要不断提高上海律师的整体素质,提升上海律师的社会形象,推动上海律师业的健康发展。
规范建设见成效,加强管理结硕果。建立律师队伍建设长效机制仍然任重道远,全体律师尚需坚持不懈的努力,坚韧不拔的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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