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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报

上海律师界共克时艰
日期:2009-06-09    阅读:6,240次

    6月6日,上海市律师协会在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的大力支持下举办了“上海律师行业促进应届大学毕业生就业专场招聘会”。当日下午,闸北体育馆里人头攒动,笑语声喧,198家律师事务所进场招聘,全市近1500名应届法学专业毕业生走进招聘会,兴致勃勃地同招聘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进行交流和洽谈。这次招聘活动得到相关部门和领导的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闸北区人民政府为本次招聘会免费提供闸北体育馆作为招聘场地,并提供有关设施和保障;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为本次招聘进行政策指导;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长刘忠定、闸北区副区长颜建平、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吕红兵等领导到场看望并了解招聘情况。

    全球金融危机的爆发和蔓延,严重影响到我国各行各业的发展,尤其是外资企业的大批裁员和中小企业的步履维艰,导致今年应届毕业大学生就业形势相当严峻。早在今年四月份,市律师协会就向全市九百多家律师事务所发出了“关于本市律师事务所积极参与促进大学毕业生就业行动的倡议书”,号召律师界行动起来,共克时艰,以法律人的责任感和价值观自勉自律,尽最大努力做到一不裁员、二不降薪,积极稳定员工队伍,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开拓门路,利用一切条件增设法律就业岗位,广纳有志于从事法律工作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并积极为各类在校大学生提供更多的见习、培训机会。当时即有协力所、段和段所、中伦所、通力所、清华所、锦天城所、德尚所             等数十家律师事务所公开响应。

    为进一步缓解应届大学生就业难状况并作出上海律师业的应有贡献,上海市律师协会在经八届律师代表大会二次会议通过理事会工作报告和专项预算后,决定在09年度大学生毕业的关键之际即今年六月份,推出“蓄才计划”和“促进行动”,举行专场招聘会,为应届法学大学毕业生提供至少400个就业岗位(含职业见习);市律协从行业历年积累的会费结余中,拨出240万的专项经费,对受聘大学生提供每人每月不超500元人民币的就业补贴——本市各大高校应届本科以上法律或法学专业毕业生,凡是在2009年7月31日之前,与本市律师事务所建立一年以上劳动关系的,或者暂未建立劳动关系但签订一年以上职业见习协议的,都可以获得市律师协会的专项资助,补贴时间为12个月,每人补贴全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

    “在短短一周的报名时间内,全市即有211家律师事务所通过市律协东方律师网的网上登记表达了参与招聘的意向,部分事务所还精心制作了招聘展板;特别是,很多律师事务所将此次的招聘对象和事务所业务的发展方向相结合,蓄势纳才的特点非常突出。” 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刘正东说,“本次招聘会点燃了上海律师行业全行业扶助应届大学毕业生就业的热情。”招聘会上,228名法学专业应届毕业生当场与上海83家律师事务所签订就业意向书,会后在与律师事务所签订正式就业协议后将享受“市律协240万元扶助大学生就业专项资金”的补贴,在律师事务所实现正规就业或进行职业见习,职业见习人员在为期一年的职业见习过程中如表现出色将转为正规就业成为律师事务所正式员工。

    刘正东会长指出:“目前的促就业实施方案,是经过律师代表征求意见、律协常务理事会多次讨论、并走访了多家有聘用应届大学毕业生意向的律师事务所的基础上形成的,可以说是综合了上海律师界的智慧,整个‘蓄才计划’和‘促进行动’主要由‘就业有补贴、见习抵实习、工作加培训’三方面内容构成。”根据实施方案,另一项惠及应届毕业生就业律师行业的扶持措施是,此次就业的工作实习或职业见习人员的实习或见习期可以折抵领取律师证前的律师执业实习期,职业见习人员在未来通过司法考试后,其在该事务所的工作实习期或职业见习期可冲抵今后领取律师执业证所需的执业实习期,这项缩减新律师“实习期”的做法,既未违背律师执业实习期的实质精神,又直接降低了律师事务所的“用人成本”,同时也降低了大学生在律所的“就业成本”;此外,市律协还将把这批大学毕业生纳入新律师业务培训范围,为他们敞开全年近百场业务研讨活动之门,使他们可以尽快适应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工作要求。

    事实上,上海律师在关注行业、关注发展的同时,也一直在关注民生、关注就业。在今年的上海“两会”上,上海律师界的多位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提出了多项有关促进大学生就业的提案或书面意见,显示了上海市律师界对社会民生的高度关注。刘正东会长本人在提交的《关于本市在世界金融危机影响下进一步促进就业若干措施的建议》中,提出了有关增加就业刚性需求、进行就业财政补贴、降低就业成本、准确执行就业政策等四项建议,受到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高度重视,并给与了“解决采纳”的认真答复。而在今年的律师代表大会上,上海律师代表们高票通过了关于以实际行动帮助缓解本市应届大学生就业难的理事会工作报告以及所需专项经费预算,以鼓励上海律师事务所增设法律就业岗位,帮助上海律师事务所积极开展人才引进及培养计划,把握机会发掘及储备法律人才,并为缓解本市应届大学生就业难状况作出上海律师业的应有贡献。

    清人龚自珍诗云:“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青年是祖国的未来,受过高等专业教育的法律人才更是上海律师业的希望所在。上海市律师协会启动的“蓄才计划”和“促进行动”,充分展示了上海律师业面对当前金融危机的不利影响所表现出来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展现了上海律师行业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行业形象;同时,对上海律师事业的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更具有深远的重要意义。



来源:上海市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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