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远郊律师参加集中培训,根据九届律师协会三次会议代表提案,按照市律师协会会长会议要求,律师学院定于6月27、28日在上海市政法人才培训中心(外青松公路7989号上海政法学院内)举办面向奉贤区、金山区、青浦区和松江区所属律所的执业律师的专题集中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2013年6月27、28日(周四、五全天)。
二、培训对象:奉贤区、金山区、青浦区和松江区所属律所的执业律师(恕不接受其他区县律师报名)。
三、培训名额:150名(报名额满截止)。
四、培训地点:上海政法人才培训中心(外青松公路7989号上海政法学院内)。6月27日上午7:30-8:30在九号线佘山站有班车接进培训中心,过时不候。可以自驾或在佘山站乘坐沪陈线或者青松线进中心。
五、培训学时:16学时
六、培训内容:房地产法律实务、动拆迁法律实务、劳动社保法律实务。
七、培训方式:集中培训(律师学院统一提供食宿)
八、报名办法:
(一):填报《参训申请表》(见通知附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lsxy_peixun@126.com,标题注明“第二期郊区律师集中培训班”
(二)经学院审核后向本人发送《参训通知》,学员凭《参训通知》参加培训,培训班不接受没有《参训通知》的人员参加培训。
(三)报名撤销:报名后因故不能参训的律师,应当与向律师学院请假,将请假的电子邮件发至lsxy_qingjia@126.com,说明不能参加培训的原因。对于报名成功而无故缺席培训的律师,学院将在本年度内不再受理其参加各类培训班的网上报名。
特此通知。
上海市律师协会律师学院
二〇一三年六月八日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