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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木匠到大律师

记朱树英与建纬所的卓越30年

2022年第05期    作者:李海歌 刘小禾    阅读 1,276 次

采访时间:2018年7月31日

访 人:朱树英

访 人:李海歌 刘小禾

 

从小木匠到大律师记朱树英与建纬所的卓越30年

采访人:今天,很高兴在香港广场南楼31座(后迁至外滩金融中心)的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建纬所”)与朱树英主任亲切相会。多年来,建纬所在上海司法行政系统和上海律协的评优中一直都是先进集体,这个“美丽传说”的带头人就是朱树英律师。朱律师自从事律师工作之初就与我们有较紧密的工作联系。今天,我们借此机会,再次走近朱律师,感怀叙旧。

在《上海律师》之前的“岁月回眸,口述历史”专栏里,我们采访的大多是上了年龄、八九十岁的老律师,而今天我们请来的朱律师是“老三届”之前的65届,相对年轻许多。与以前的老律师一样,朱律师也拥有上海律师很多之“最”和第一;但是,朱律师又有着许多的不一样,他赶上了智能化、电子化时代,经常随身带着电脑,上网、打字、处理文档和邮件,他都亲力亲为。

让我们一起来听一下朱律师是如何从一名企业员工成长为全国著名大律师的精彩故事。

 

朱树英:因为这是一档口述历史的采访,我就用口语化的方式接受采访了。

首先,我介绍一下上海的律师界是如何演绎出建纬所来的。

我是共和国的同龄人。1949年5月27日,上海解放;次日——1949年5月28日,我出生了。上海举办世博会那年有一本名为《海派大律师》的书,其中收录了我的一篇文章,题目是《从小木匠到大律师》。因为在原来的企业里,我是做木工出身的。

我是65届的,1965年7月初中毕业后,我进入现在的上海建工集团下面的第八建筑工程公司工作。我进公司后,先是到职工技工学校木工技术班学习,一年后转为木工学徒。1979年,我被提干当专职教师,填写过干部履历表,正式提为干部。从1965年到1992年,我当过工人、专职教师,做过工会及宣传工作等,后担任了2年总经理秘书、8年企业法律顾问室主任,合计在上海建工工作了28年。

在职期间,1980年,我先在上海教育学院的专职教师培训班学习了一年,后又到黄浦区业余大学就读中文专业。那四年是正儿八经地读书,对我以后的帮助、影响都很大。

1984年9月从中文专业毕业后,我参加了上海大学文学院法律系举办的为期两年的律师培训班,都是业余学习,翟建大律师当时是我的刑法老师。1986年2月,在全国律师统一考试之前,司法部在上海开设了律考试点,我幸运地通过了这次考试。考试后要到律师事务所实习,于是,我就去上大文学院/联合律师事务所第二分所实习,师从的翟建律师也是分所主任,而联合所的主任是朱洪超。那时承办的多是民、刑案件,以刑事案件为主。兼职实习期间,我已在企业法律顾问室任主任,单位领导很支持,同意我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去律师事务所实习办案。我跟随翟建老师一起办理了一百余个刑事案件,熟悉这方面的业务对我以后做专职律师很有帮助;同时还办理了一百余个离婚案件,我很感激学校里教《婚姻法》的周瑞安教授对我的带教与培养。当时分所的办案数量上不去,翟建主任宣布从第二年开始,每办理一个案件奖励1元钱。那时候办理一个离婚案件的工作量很大,却一般只能收30元钱,律师提成可得10元钱。而我在全年共办理了41个案件,收到的41元钱奖励放到现在来说不算什么,在那时却相当于我一个月的工资了!我在1986年到1992年间做兼职律师的时候,每年办理40余个案件,在法院里与社会上的不少大牌律师做过对手,兼职办理大量案件的实践锻炼了我。同时,我的本职工作一点都没有耽误,整个公司的合同签订和履约等都是我经手负责管理的。

1989年到1992年,我又去华东政法学院成人高校读了3年法律本科,每周两个下午、两个晚上。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我一边工作一边读书,没有停过。我的法律功底、写作功底都是在这先后10年的在职求学时期打下的。

其间,1986年,我通过司法部在上海试点的律师资格考试后,有李国机律师事务所等与我接洽加盟事宜,但企业领导觉得好不容易把我培养成企业自己的法律人才,不希望我离开。考虑到确实是企业和行业培养了我,我向领导承诺不会离开企业,领导遂安排我在新设立的法律顾问室担任副主任、主任,一直干了8年。

在专职当企业法律顾问之前,我做过秘书,要求会写文章;做过老师,要求会讲课。这些工作岗位都给了我很好的磨练,新业务所需的基本功都已经有所修炼。

我在担任企业法律顾问室主任期间,工作内容以合同管理为主。原则上,企业所有的合同都须经我统一审查。人手不够时,我提议让各个基层单位管公章的办公室主任都兼职当合同专管员,领导同意了。所以我下面就有了一批骨干,我负责培训,抓两级管理,较小的合同由他们审,较大的合同就到我这里来,形成了企业自主注重事先把控、预防纠纷、预防诉讼的管理机制。我负责管理的8年间,企业没有发生一件由于我们疏忽而引起的被诉案件,这个经验直到今天还在被很多企业运用。

我逐渐做出了一些成绩后,公司被上海市工商局评为“重合同守信用单位”,上级充分肯定了我的合同管理经验,让我在全市表彰大会上作经验介绍。后来我在1995年担任首届上海仲裁委仲裁员也是由上海市工商局推荐的。单位领导越来越意识到法律顾问工作的重要性,特从保卫科抽调了一人,又从华政招了一个毕业生,我这个法律顾问室就成为有三位工作人员的比较齐全的科室了。

1991年,司法部评选全国百名优秀法律顾问、优秀企业法律顾问室,分给上海的名额是一个集体、一个个人。公司将我的材料上报到徐汇区工商局、司法局,然后由区司法局上报到市司法局。结果上海获评优秀集体的是上钢五厂企业法律顾问室,负责人是和法礼(后来也转为专职律师),优秀个人评的是我。当时,我还与和法礼一起跟随上海律协的王文正会长进京参加表彰会并领奖。

我当专职律师的转机出现在1992年。当时,上海市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的领导很重视行业法制工作,想组建成立一家行业内专业的律师事务所,正通过法规处在市建委全系统进行调查,挑选优秀人才。在当时系统内的60余位有律师资格的人员中,有近半数担任领导职务,并不从事律师业务,只有20余人偶尔做点兼职律师业务;而我在业内已小有名气,在律师业务特别是企业法律顾问方面已经做出了一些成绩。是年4月23日,市建委正式确定由我领衔开始筹备设立一家建设行业内专业的律师事务所。

当时,市建委与市司法局领导经过反复沟通,市司法局为了培养专业法律服务人才,同意由市建委组建一家专业律师事务所,并就此达成协议,特批了两年的过渡期。即事务所成立时有两家主管单位,专业主管单位是市建委,律师业务领导单位是市司法局(这两年里,我仍由原单位发工资)。到1994年底两年过渡期满后,事务所要与市建委脱钩,转归市司法局领导,市建委作业务指导。考虑到我们都是兼职律师,一步到位地成立新所有困难,所以从1992年7月起,我们先到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过渡半年,取名“联合律师事务所第八分所”,又名“建设工程和房地产分所”。半年以后,1992年12月29日,正式成立了一家过渡期全部由兼职律师组成的“上海市建设律师事务所”。当时,市司法局分管律师工作的是史德保副局长,史局长和上海律协的王会长对我们新设律师事务所给予了非常大的帮助与支持。

建所以后,我们先在市建委的下属办公地点过渡。在较短的一段时间里,我们先后到过人民路、北京西路、五原路等处,后搬到恒积大厦办公,自己付租金。20余年来,我们的税务注册地一直在黄浦区,从未改变。

我在原单位工作期间,一边工作一边在职学习,已经适应了紧张的工作节奏;同时,也积累了企业非诉讼合同的管理经验。出来做律师时,我的学业已经结束。为了适应市场需求,需要在原先已经办过不少刑民诉讼案件的基础上,过渡到以非诉讼服务为主的模式,而这本来就是我的强项,所以我感觉还是比较熟悉的。最初,我们这里有建工系统的兼职律师10余人,后来又有来自市政局、市土地局等加盟的专职律师。事务所的工作以非诉讼服务为主,我们当时已经在探索项目建设全过程法律服务,在履约过程中预防纠纷发生,而不是将诉讼作为企业纠纷产生后的唯一解决手段。

到了1994年底,我们理应遵守协议进行脱钩改制。这时,有关各方产生了不同意见,所里有的律师已经脱钩,也有一些律师不愿意脱钩。但当时市司法局接任分管律师的缪晓宝局长要求非常明确也非常严格,如果我们不脱钩,原先体制特殊的事务所便不能存续。也就是说,作为主任的我如果不辞职,所里的律师就都不能继续在这里执业。我感到了很大的压力,于是在期限前向原单位提交了辞职报告。原单位领导不说不批准,但也不明确批准,最后我是以“单位一个月不给答复视为同意辞职”的相关规定正式完成了辞职手续。其他不愿辞职的兼职律师则不能成为建纬所的专职律师。1995年1月1日起,经过改制试点,建纬所正式转为由专职律师组成的与行业管理相适应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接下来,我介绍一下建纬所是如何发展起来的。

    我担任事务所的主任最早是市建委下批文任命、市司法局同意的,后来转制脱钩了,市司法局要求只有辞职到位的专职律师才能被赋予选举权、被选举权。对于事务所转制后的第一次主任选举,市司法局的领导非常重视,缪局长亲临事务所指导,严格按照规定选举。最后,律师们选举我继续担任事务所主任,直到现在。当时的两年过渡期不但为我们日后担任专职律师作好了准备、打好了基础,还有一个好处是事务所经过试点直接过渡到了合伙制。与同一批参与合伙制试点、老牌的上海市第二律师事务所相比,我们一步到位,转制合伙更彻底,没有后遗症。

当时,我们事务所的业务创收已达到770万元,在全市已名列前茅。我从原单位脱钩出来以后,上海建工集团有案子时也会交予我办理,他们自己后来也成立了法务室,人员都很能干。由于事务所的业务量越来越大,好多双眼睛都盯着我们,有人质疑我们有市建委做后盾、“建设”的所名有专业垄断之嫌等,然后我们就根据市司法局的要求改名为“建纬”,并使用至今。后来,市房地局、市科委、市经委、市总工会等希望沿用我们建所的模式,但取消了过渡期。

我们事务所从建筑、房地产的合同管理起步,并将这个专业方向作为工作的重点,到现在都没有改过,只是分工更细了。我们现在有不动产金融、国际工程业务、建设工程和房地产、工程总承包业务等部门,专业越分越细,业务发展持续走高,在专业领域内享有较高的专业声誉。

事务所办公楼从最早在延安东路的民宅、人民路的住宅,到淮海路的恒积大厦、五原路、镇宁路的洋房,后到九安广场、九尊大厦,再到这里的香港广场,办公场所越搬越大、越来越好。从2002年起,我们在全国先后有一批加盟的分所,到今年已有16家分所,年内还计划成立两家。总分所之间以专业作为纽带,实行人员本地化、统一的专业服务为主的管理模式。

目前,建纬所的管理团队核心层有三位主任(一正二副),还有两位主任助理。我自己则经常有10位左右的助手,协助我办案、整理文字材料等。现在,我自己能用手机、电脑处理很多工作,即使身在外地,也能及时处理业务。

我当的是业务型主任,一直在一线办案。2004年,我获评“上海市优秀民事代理律师”就与此有关。该项评选由市司法局与上海律协共同组织,计划在全市范围内评选10人。最后严格按照标准,宁缺毋滥,只评出了7人。按照评选要求,需申报人上报近三年的业务量。我在2002年、2003年、2004年三年间共计办案180余件,且全是建设工程和房地产领域的案件;当然,我都有合作办案的律师。评委在上报的办案目录里挑一个案件材料组织评审,却挑了唯一由我个人(因已有一位委托人的代理人)承办的上海阳光城案件。该案包括8位当事人,历经上海高院一审、最高院二审、最高检抗诉成功、最高院院长批示同意由最高院再审。这个案件非常复杂,最高检抗诉成功发回最高院重审的诉讼程序在以前从来没有碰到过。最高院重新组成合议庭,最后以民事调解书结案。评委们通过阅卷,充分肯定了律师的工作,我就是凭这个案件被评上“上海市优秀民事代理律师”的。

我将原先在企业从事合同管理的经验推广到后来提供服务的一些单位,通过非诉讼的全过程的法律服务,强化顾问单位对合同每个环节的管理,实现事先把控、预防纠纷、减少诉讼;遇到一些相对方提供的合同中有不少漏洞甚至陷阱时,也都能及时应对、补救。随着经验的积累,现在遇到纠纷案件,我只要听半个小时左右,对于案件的关键在哪里、当事人应当采取什么办法等就都清楚了。

我虽然不是中共党员,但毕竟从小到大都是受党的教育,对于党的政策、要求都很熟悉。作为事务所主任,我不单是口头上配合支持事务所的党建工作,而且在工作中落到实处。我们事务所的党员比例很高,在接收要求加入建纬所的律师时,向来都是党员优先。由于党组织的先锋模范作用,律师队伍的素质也提高较快。建纬所每年都超额完成献血任务,律师们踊跃报名献血,并积极参与其他公益活动。

最后,我要衷心感谢培养我成长的上海律师行业。

2006年,上海评选首届“东方大律师”,候选人以海选方式产生,评委来自四面八方,活动的层次很高。这次评选活动组织得很有特色,非常严谨。经过初选(298人)、复选(96人)、总决选(30人),最后10人得奖,我名列其中。在隆重而别具一格的颁奖典礼上,为每一位获奖者颁奖的人都具有特定意义。当时为我授奖的是业内著名的现代设计集团总设计师、工程院院士魏敦山,给我的颁奖词是:“他不是建筑师,却为一系列著名的建筑夯下了不可撼动的坚实地基,筑起了不可逾越的坚固围墙。出自木匠的大律师,踏踏实实、一尺一寸地为这座城市的建筑上梁立柱。他本身就是法治的一根合格的栋梁。”

我曾连续担任了4届上海律协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还担任了13年的上海律协建设工程房地产专业委员会主任。在全国律协,我自1998年起先后担任民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副主任和主任;后分设了建设工程和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又让我当该委员会的主任。我认为,要做好专业委员会的工作,除了热心公益,还要有专业能力。现在各专业委员会里,建房委的工作成效最突出,我与专委会副主任合作配合得很好,每年都要开五六次会;对于领导布置的任务,我都会积极落实;建房委每年的活动最多,反响最好。因此可以说,从全国律协到地方律协,行业内从上到下对我都很认可。

在国内仲裁领域,从1995年开始,我最多同时担任12家仲裁机构的仲裁员;现在还分别担任赣江国际仲裁院和一带一路(中国)仲裁院(总部在武汉)两家仲裁机构的副院长。

2016年、2017年、2018年连续三年,我平均每年出版两本专著,有《墨斗匠心定经纬》《苦寒磨砺筑方圆》《工程合同的证据及其管理》《政协提案集》等,分别由法律出版社、知识产权出版社等出版。

现在,讲课约占我每年总工作量的三分之一。截至2017年底,我在做律师的25年里共计讲课1218次,平均每年讲课50次。讲课的时间绝大部分安排在周六、周日,授课的主要对象是律师同行及建设工程和房地产领域的相关人员。我是住建部建筑市场司的法律顾问,还担任相关建设工程立法课题组的组长,帮助立法、新法讲课等,任务非常繁忙。总的来说,我在外地讲课的次数比在上海多,这也提升了上海律师在外地的专业影响力。

2003年到2013年,我连续担任上海市第十届、第十一届政协委员、常委,被誉为“金牌委员”,共写了60份提案,内容清一色地都与城市建设专业相关;平均每年写6份,超额完成指标(指标是每位委员每年写一份提案)。其中,优秀提案5份,并于2012年获得由市发改委提议、市政协同意并经公示的“优秀提案特别奖”,内容主要是建议政府投资的项目要有律师提供全过程服务。我将这10年间的60份提案连同有关部门的答复都收了起来,全套资料保存完整,后集结成书,供律师担任政协委员撰写提案时参考。

一些由社会职务带来的会议很多,在时间上与我的律师业务肯定有冲突,我便尽可能地兼顾各方、合理安排。由于经常在出差来回赶飞机、火车的前后挤出时间参加会议,我也被人戏称为“拉杆箱委员”。

现在,我年近七旬,还能像原来一样从事律师业务,并没有少做,而且身体的“三高”指标都正常,这应当归功于我始终坚持早睡早起的作息时间和健康的生活习惯。不管是在上海,还是到外地,数十年如一日,一直如此。另外,我每天都写工作日记,已坚持了数十年。

我从事律师工作以来,所取得的所有成绩都是这个行业培养和赋予的。因此,我要由衷地感谢培养我成长的上海律师行业。

 

采访人:在业内说起朱树英律师,他的专业与勤奋有口皆碑。1991年,他跟随上海律协的王文正会长进京参加司法部表彰会之后,我们经常听到王会长在多种场合对朱律师虽然已经做出成绩、名声在外,但仍保持学习、认真刻苦、身心健康、生活有规律等习惯大加赞赏。

“联合律师事务所第八分所”“建设工程和房地产分所”到“建设律师事务所”,事务所更名有半年的过渡期;律师从兼职身份到完全离开体制或企业成为专职律师、事务所从行业所到完全与原单位脱钩,前后过渡了2年。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企业需求的发展与律师体制的改革,这种特定时期的创新之举可谓空前绝后。

在较长的一段时间里,建纬所各方面的工作都走在行业前列,获得广泛好评,连年受到表彰,这与事务所有朱律师这样优秀的带头人是分不开的。

在事务所的荣誉橱里,我们看到有许多记载建纬所荣誉的奖状、奖牌,特别是朱律师获得的诸多证书、聘书、牌匾等,令人叹为观止。2006年,经全国律协推荐,朱律师获评由中央统战部、发改委、人事部、国家工商总局、全国工商联联合颁发的“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称号,在人民大会堂为他颁奖的是同样做过木匠的全国政协主席李瑞环,这是一份沉甸甸的荣誉。

橱窗里还陈列着复旦、同济、交大、北大、清华、人大、浙大、重大、东大、厦大等10所“985”“211”高校授予朱律师的客座教授聘书,其中有法学院、土木工程学院等专业学院,也有成人教育学院,都是讲授专业课。朱律师还经常应全国各地律协之邀给律师上课,其间收到了一位地方律协会长赠送的写有“律师之师”字样的匾,充分说明了律师同行对他的认可。

通过朱律师对其从木匠、企业法律顾问、兼职律师、专职律师、专业律师一路走来的历程的回顾,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他本人获得的诸多荣誉称号以及他领衔的律师事务所取得的如此骄人的成绩,与他(们)多年来坚持刻苦认真、艰苦奋斗密切相关,令人钦佩。尤其令人赞叹的是朱律师数十年来坚持健康的生活习惯与其取得的辉煌成绩之间的因果联系,充分反映出严格自律、持之以恒的强大力量。

数年未见,面对朱律师依旧精神饱满、精力充沛、精气神一如数十年前的模样,我们不由得想起几句熟悉的句子——“出走半生,归来仍是少年”“保持初心,贯彻始终”。以此来描绘眼前的朱律师,真是再贴切不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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