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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良好职业形象 是每名律师的光荣责任

对话周朝华律师

2014年第04期    作者:段崇雯    阅读 8,706 次

人物简介

周朝华:上海市朝华律师事务所主任,普陀区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荣获上海市律师行业2013年度贡献奖

 

        本刊记者:在上海市律师行业2013年度贡献奖的榜单上,我们看到,有2位律师是以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身份获此殊荣。您是其中一位,首先恭喜您。我们知道,您作为九届律协普陀区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多年来勤勉尽职,特别是近几年来,带领普陀区律工委加强律工委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取得较好成效,请您谈谈这方面工作的感想和体会。

    周朝华::获奖是对我们工作的肯定,非常荣幸,感谢大家的认可和支持。律工委作为市律协的派出机构,承载着加强区域律师事务所、律师联系交流,贯彻落实市律协年度工作安排、协助司法行政部门对律师行业指导等工作职能。鉴于律工委市律协组织机构的一种探索,没有直接经验可循,经过几年的工作实践,我区律工委就律工委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作了一些尝试,我想这是行业发展与管理及更好服务于广大律师的要求。因此,这是律工委应当主动作为的。

    本刊记者:相信这也是您多年来为律师行业工作努力付出的结果。您本次获奖的一个主要原因是基于对普陀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工作制度化建设的贡献,对此您能够详细介绍一下吗?

    周朝华:在区司法局的指导下,我区律工委通过深入地调研与讨论,经五次修改并征求市律协的意见后,制定和完善了《普陀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工作制度》。该制度包括了区律工委会议制度、区律工委议事制度、“律工委秘书工作制度”、“律工委经费管理使用制度”、“律工委文书档案、物品管理工作制度”在内的一系列工作制度,此外,我们还制定了《律师例会与律工委会议的规定》,这些制度的完善也推进了上海市律师协会区县律工委工作制度化建设而进行的细化和深化。作为一个律师行业的派出机构自律性组织,如果没有可操作的制度,那么将难于有效开展工作。

    本刊记者:区级律师工作委员会在工作职能上与司法局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管理有什么区别?

    周朝华:我理解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其实是上海市律师协会的下设的派出机构,主要在律师协会指导下就律师执业维权、培训、文体活动组织、行业自律和发展等方面开展工作;司法局依律师法规定对于律师申请执业、转所等方面进行行政审批和管理,我们区的律师工作委员会的工作重点是推进行业自律与行业发展,不同于司法行政部门依法管理的职能。

    本刊记者:您作为一名资深律师,同时兼任事务所主任及普陀区律师工作委员会的主任,以您积累的经验,您能否谈谈如何提高律师的执业水准?

    周朝华:其实做好律师工作,不仅要在专业上下功夫,还要能够更加深入地参与社会活动,服务社会,这是律师自我推广的好机会,从中也更多地获得了社会经验,如果社会经验欠缺,也很难将律师工作做好,因为律师工作不仅仅是纯粹地从法律理论知识上研习法律,而是将理论结合实际,真正地为当事人在法律上寻求权利支撑,在法律理论与法律实践的结合过程中,社会经验非常重要。另外做律师还要注意树立自己的良好的社会形象,注重当事人对律师形象的评价。

    本刊记者:您说的这个律师形象具体是指哪些方面?

    周朝华:律师形象不仅仅局限于律师的穿着打扮,还包括自己的言谈举止,自己的价值观念和道德理念,是从内到外的立体的一种想象,树立一种正面的律师形象对于律师工作的开展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除此之外,律师还要有敬业、专业的执业精神,更要有长远的执业规划和打算,缺乏了执业精神和长远的执业打算,在从事这个行业过程中,如果遇到困难就很难克服,不知道怎么做了,更不要说在律师工作中有更大的发展了。

    本刊记者:我理解对于您来说,律师这个职业不仅仅是一个工作,更是一份事业,您把他作为一项事业来进行规划和努力。我还有一个问题,普陀区律工委还成功承办过第五届中天杯龙舟赛。律师这个精英群体,平时工作忙压力大,也要参加一下运动,特别是这种传统活动,是非常有益身心的,您从活动带给律师行业的益处方面谈一下好吗?

    周朝华:律师个人参与传统体育活动是非常有益身心健康的。同时我认为,一个行业的发展需要一定的文化底蕴,没有文化底蕴,这个行业不会生机勃勃,我们律师行业也是同样的。我举个例子,牛津和剑桥每年都举行龙舟赛,这个传统已经沿袭百年,这种活动的举办和参与很好地宣传了律师的形象。律师协会组织和举办龙舟赛的目的,很大一部分也是基于这方面的考虑。龙舟赛举办至今,现在是第五届,是我们普陀区律师工作委员会承办的,之前四届也都是由各区县律工委承办。原来龙舟赛这个活动是在青浦区的东方绿舟举行的,东方绿舟举办活动有在东方绿舟举办活动的好处,但是也有一些局限性,比如说在东方绿舟举办这个活动比较封闭、社会参与度小,社会影响力度相对也小些。我们这次活动是在普陀区的长风公园举行,长风公园受众比较多,游人参与度高。这是宣传律师形象,展现律师形象的很好机会。以往公众对律师形象的认识局限在文弱书生、弱不禁风这种形象,其实做好律师这一行要有很好的体力。通过组织和举办律师龙舟赛,来展示律师形象,也树立了律师的健康形象,这对于整个律师行业是非常有益的,也非常有助于律师行业得到社会的认同。所以虽然我们举办活动的形式是龙舟赛,但是我们的目的是展现上海律师的形象,也是律师在体育精神、文化、健身等方面的形象展示。我们对能够宣传和展示律师形象的活动需要高度重视,也要多开展这种活动,使社会能够多了解律师、理解律师。社会对律师行业的了解和理解非常有利于律师开展工作。如果能够更大程度地得到社会的认可,取信于社会有利于行业发展,如果一个行业得不到社会认可,那这个行业生存的压力将更大。所以我认为树立律师的良好执业形象也是每名律师的光荣责任。

    本刊记者:十八大报告将“依法治国”提到了一个更新的高度,律师是法治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作为一名资深律师,希望您在这里对业内的青年律师谈点建议吧?

    周朝华:我目前担任朝华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对于律师的管理、律师的发展方面是很有心得的。我们律师事务所百分之七十都是三十岁左右的青年律师,很多青年律师都是从毕业实习开始就在我所工作,直到现在成长为执业律师。如果要让律师有成长的机会,就要营造一个利于律师成长的氛围。我们事务所近几年对年轻律师的成长做了一些工作,事务所往届曾有年轻律师得到市里优秀律师的称号,这一届我们事务所有律师获优秀青年提名奖,这也反映出事务所对年轻律师的培养是非常重视的。但是年轻律师的发展除了事务所的投入,也需要青年律师本人的投入,像刚才提到的,也需要有敬业的执业精神,如果没有执业精神,遇到很多困难就无法克服了。做好律师工作需要全身心的投入,比如我们事务所曾提出,让青年律师每天都来事务所上班,有的青年律师觉得既然当天还有工作安排,就不愿意来事务所上班。而事实上,这样他就会丧失很多机会,因为有时会碰到一些突发的当事人服务,比如上门的咨询服务,其他律师需要的工作配合等,急需人手去做,但是如果律师不来事务所,那么他/她就丧失了参与这项工作的机会;同时这也给律师造成一种错误的认识,即认为想来就来,没事就不用来了。在其他地方投入很多,在律师工作中投入很少,这就反映出执业精神的缺失。所以我认为青年律师需要有执业精神,如果没有了执业精神,在发展中会受到影响。第二个方面,我认为做律师要有思想准备,即甘于平淡的思想准备。我们很多律师都有急于求成的想法,想通过做律师一下就赚到多少钱,实际上,律师行业并不是一个财富聚集的行业,我一直跟我们事务所年轻律师讲,如果做律师能够勤劳、能够用脑、能够专业,这三点能够做到了,做律师一辈子下来,衣、食、住、行应该都没有问题,但是不会特别富有,所以如果要做律师,做之前就要想好了,如果是为了发大财,就不要做律师。很多律师在代理业务中,项目价值或争议标的能够达到几亿,而我们律师的代理费则仅能够占到很小的比例,比如金额几亿的项目,要求律师做律师尽职调查,律师费却相对比较少,拿到的律师费用比起整个项目的金额是难以比拟的。所以,做律师这一行心要平,做了这一行就不要过于计较钱这方面,或者说做了这一行就要适应这一行。不能说我想抱着赚大钱的想法来从事律师行业,那是难以实现的。要做一行、爱一行,还要懂这一行。如果不爱这一行,很难做好,还有就是,如果不了解这一行,也做不好,要能够接地气,否则容易导致自己的理想和现实差距太大而产生挫败感。

       本刊记者:谢谢周朝华律师在百忙之中接受本刊的采访,希望有机会再作进一步的交流和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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