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管:上海市司法局
主 办:上海市律师协会
编 辑:《上海律师》编辑部
编辑委员会主任:邵万权
副 主 任: 朱林海 张鹏峰
廖明涛 黄宁宁 陆 胤
韩 璐 金冰一 聂卫东
徐宗新
编 委 会: 李华平 胡 婧
张逸瑞 赵亮波 王夏青
赵 秦 祝筱青 储小青
方正宇 王凌俊 闫 艳
应朝阳 陈志华 周 忆
徐巧月 翁冠星 黄培明
主 编: 韩璐
副 主 编: 谭 芳 潘 瑜
曹 频
责任编辑: 王凤梅
摄影记者: 曹申星
美术编辑: 高春光
编 务: 许 倩
编辑部地址:
上海市肇嘉浜路 789 号均瑶国际广场 33 楼
电 话:021-64030000
传 真:021-64185837
投稿邮箱:
E-mail:tougao@lawyers.org.cn
网上投稿系统:
http://www.lawyers.org.cn/wangzhantougao
上海市律师协会网址(东方律师网)
www.lawyers.org.cn
上海市连续性内部资料准印证(K 第 272 号)
本刊所用图片如未署名的,请作者与本刊编辑部联系
一、引言
青年律师是律师队伍的未来。借用梁启超先生的少年中国说,我们可以这样说:青年律师强则律师队伍盛。整个行业的持续发展,焦点在于青年律师必须快速成长,堪当大任。对此,全行业中不管是律协、律所或者青年律师自身均有责任,而且是可以找到和谐共振的关节点的。对此,《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律师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青年律师是律师队伍的未来。培养一支政治坚定、法律精通、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青年律师队伍,关系到我国律师事业的健康和持续发展,也关系到我国民主法制建设进程。”全国协会对青年律师的定位已经上升到了国家民主法制建设的高度。君悦所始终贯彻培养青年律师的指导思想,高度重视培养青年律师工作,并积极探索与尝试,于2012年7月份成立了青年律师创业基地,为青年律师成长搭建一个系统平台。在此,我作为创立基地的一员,将君悦所在青年律师培养的道路与途径方面所作的探索和尝试以及由此获得的一些心得与经验与大家分享和交流。
二、青年律师面临的问题
目前,制约青年律师发展的主要因素如下:
1、经验不足
虽然青年律师的个人素质、法学理论能力非常高,但是由于律师执业的特殊性,需要在日常办案中积累经验。因为缺乏相应的经验,使其无论在业务开拓方面还是在办理案件方面都对其发展有所制约。再加上有些青年律师的社交和人脉关系较少,导致其吸收各方面经验的机会相对较少,也使其在展业方面遇到困难。
2、执业环境问题
由于青年律师在踏入社会之际缺乏对社会复杂性的了解,所以执业之初会遇到各种突发状况,再加上司法实践中出现的个别难题,导致其对执业前的期望值有所下降。
3、缺乏帮扶问题
许多律师认为自己执业之初实务经验不足,同时又没有资深律师的带教,办案能力得不到加快提升。当青年律师执业之初遇到各种意外情况时,急需要请教资深律师处理的方法,但是,目前行业内尚未形成完善的传教制度。有的受访者表示执业之初因为无法找到带教老师,所以只能自己发展和办案,在发展的过程中极有可能走弯路,要花费过多的时间才能寻找到正确的发展道路,所以导致其提升的速度较慢。
4、律所管理滞后与青年律师的培养不足问题
许多受访青年律师认为,少数律所针对青年律师的执业、展业、拓业能力的提升缺乏完善的培养机制。还有一部分观点认为,部分律所设置了比较高的门槛,使青年律师无法顺利地度过初次执业的过渡期。能够直接影响和快速提升青年律师的机构就是律所,但是少数律所只作为律师的一个执业机构,没有成为青年律师的后盾。无论是带教老师,还是系统的业务培训都需要以律所为平台,如果律所对青年律师缺乏必要的引导,就会直接影响青年律师的发展。
5、执业初期的各方面保障有待提高
由于律师执业的准入门槛较高,再加上许多青年律师都具有硕士以上或者海归学历,导致其前期经济投入成本较高。此外,在没有拿到律师执业证之前,许多准律师就在律所担任律师助理,由于律师助理相对薪资不高,再加上考取律师执业证后还需一年的法定实习期,所以使其在执业前的经济和时间成本投入较大。许多青年律师在刚拿到执业证时就面临着前期成本投入所造成的经济压力。
三、创业基地的具体方案
1、基地创办宗旨
青年律师创业基地创建的目的是为了解决上述青年律师执业中的问题,其宗指是帮助青年律师,特别是刚执业不久的青年律师快速健康成长,最大限度帮助青年律师避免走入执业误区;引导青年律师依法、规范执业,降低青年律师因执业经验不足而导致的职业风险;引进青年律师人才,为长宁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培养青年律师的执业技能、团队合作精神。
另外,我们此举也是搭建交流平台,加强青年律师群体之间的交流。因为律师的类型各有不同,青年人也有着各自不同的性格特质,有的是学术型,有的是外向型,每个人可以从不同人身上汲取最为适合自己的优点与特质去学习,让他们可以互相分享和交流职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和经验,使更多的个体能够抱团前行。
2、基地创办目标
基地创办目标为:提升青年律师执业技能、培养青年律师开拓市场能力、规范青年律师执业行为。
3、基地创业对象
基地原则上重点吸收、引进大学(含硕士、博士)毕业未满五年,且取得律师执业证未满三年的青年律师;对于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青年律师可视具体情况放宽条件入驻。
4、基地创业政策
A.执业指导方面
(1)君悦所高级合伙人每天轮流在基地办公,现场指导办案;
(2)君悦所合伙人对基地创业律师实行固定指导,每年轮换一次;
(3)邀请上海市获得“优秀律师”、“优秀青年律师”、“优秀女律师”称号的资深律师对基地创业律师进行兼职指导;
(4)基地每月组织一次青年律师执业技能、技巧培训,以不断提高执业水平。
B.拓业平台方面
(1)基地与本所政府法律事务部、破产清算法律事务部就近建立紧密工作联系,适时参加有关破产案件管理人事务及政府委托的信访核查事务;
(2)基地与长宁区法律援助中心建立联系制度,为有志参与法律援助服务的创业律师提供便利;
(3)依托“长宁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君悦法律分中心”,为创业律师服务长宁区中小企业提供便利;
(4)依托长宁区工商联及各街镇商会,为创业律师服务非公企业提供便利。
C.展业扶持方面
(1)基地对入驻创业律师实行“内部相对独立核算、内部二次充分分配”制度,具体每位创业律师的业务创收先按实际创收额的70%进行第一次分配,剩余部分待年终最终核算,扣除房屋租金、水电煤、物业管理费及其他相关合理开支后,由创业律师间进行第二次分配;
(2)前期生活费用垫付支持。自律师入驻起六个月内,经创业律师申请,事务所批准,事务所可每月向入驻律师垫付基本生活费。
(3)君悦所代为申请人才补给及人才公寓。
四、基地成果
1、部分律师已探索出业务开拓的思路
在君悦所搭所搭建的平台上,创业的青年律师们依据各自的专业特长,自觉地组建成小团队,共同对外开拓案源、提供法律服务。创业青年律师由原先的“单打独斗”到现在的组团开拓业务。基地创立后的相当一段时间里,青年律师由于相互之间还不熟悉,不了解其他律师的业务专长,只会各自出去开拓案源,但由于办案经验不足、精力有限等原因效果并不理想,可喜的是近期已有青年律师了解了相互合作办案的好处,形成了组团开拓业务的工作方式,经常以两两结对的模式拜访或接待客户,取长补短,大大提高了收案成功率,当事人满意度也是直线上升。
2、创收增长
东虹桥青年律师的创收额有明显增加。基地青年律师的月创收额从最初的最高15000元到现在的最高50000元,从最初的平均创收两三千元到现在的平均创收20000元左右,有明显的进步。其中个别律师,最初进驻东虹桥创业基地时,连续几个月都没有创收,但通过一年时间的努力,现在已经可以基本保证每月创收10000元,解决了自己的温饱问题。另外,东虹桥青年律师创业基地有靠近法律援助中心和华阳街道的地理优势,青年律师利用自己空闲的时间和休息日到法律援助中心值班,为前来咨询的老百姓答疑解惑,既为社会公益做贡献又为自己增加办案经验,更不容易的是在这一年里已经形成了常态化的法律援助值班机制。
3、部分青年律师已确立业务方向
除了上述的诸多可喜进步外,东虹桥青年律师还不断加强业务学习,增强业务交流。除了平时经常对各自承办案件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探讨研究、还不时对社会法治热点展开辩论。一年来,已有多名东虹桥青年律师在君悦所所刊上发表专业文章,并在本部举办了劳动法、交通事故等专业的业务讲座,颇受同事好评。
4、创业基地得到了政府的认可,基地也为政府相关部门提供公益服务
基地得到政府的认可和大力支持,政府的一些公益事务优先考虑基地律师参与。事务所与长宁区消协及中小企业协会签署法律服务协议,由创业律师为其提供日常的法律服务,为消费者、企业协会成员提供咨询解答。创业律师们的服务得到了协会及客户的一致好评,增加了社会知名度。政府的相关事务运作得到了律师的法律支持,基地律师也得到了很好的锻炼,并积累了社会声誉。
五、基地遇到的问题
1、人才流失对其他创业律师产生消极影响
创业必然有人成功,有人失败。个别律师在创业不久,即由于各方面的压力及进展的不顺而选择离开。这些律师的离开,对整个基地的创业情绪是个不小的负面影响,对部分创业律师的信心造成了一定的打击。而另一些创业成功的律师,也会选择离开,这部分律师的离开,亦会使尚在摸索的律师产生焦燥的情绪。
2、青年律师博的广度不够
创业律师们接触的案件局限于婚姻、劳动、交通事故等基础民事案件,虽然积累了一定的办案经验。但是,总体来讲博的广度还不够。他们接触高端商事案件的机会比较少,因此在处理高端复杂案件时的能力尚有所欠缺。
六、进一步的思考
1、关于专业化的探讨
我们并不赞同年轻律师一开始就将专业定位于很小的领域,而是赞同一开始博,而后适当专。君悦创业基地汇聚同一年龄层次人员,通过鼓励合作的有效机制,自然引导各位创业律师选择专业方向。专业律师一开始可以各种类型业务均尝试,有利于综合经验的培养,可以达到先博后专的效果。
2、律师事务所对年轻律师除了培训、业务指导、风险控制,还能做点什么?
人文关怀:律所可以通过所内文化建设,如举办文体活动、各类竞赛、外出旅游,协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各类具体问题等各种方式,与青年律师建立更深入的情感联系,为稳定律师队伍、帮助他们成长营造良好氛围。
榜样的力量:律所还可以通过半年或年终评选,对表现突出的青年律师给予表彰和奖励,为其他青年律师树立榜样,并带动更多的青年律师更快地成长。
帮助青年律师设计成长规划:青年律师加入律师行业后,普遍对未来充满美好憧憬。我们一方面充分肯定青年律师的做法,一方面加强与青年律师的思想沟通,特别强调青年律师单凭个人奋斗,是无法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合格律师的道理,帮助有的青年律师去掉身上存在的某些心浮气躁的东西。与此同时,我们还根据青年律师的性格、兴趣及专业爱好,因势利导地教育他们摆正个人与集体、做人与做事、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选准个人发展与事务所整体发展的平衡点,帮助他们认真设计个人的专业发展目标及实现途径。这样做,体现了事务所的关怀,更有助于青年律师正确建立自己的人生坐标,始终牢记将个人奋斗融入事务所的整体发展目标中。同时,让青年律师学会坦然面对失败,并坚持执业理想,最终实现个人的发展。
七、结语
青年律师的培养与成长问题,是一个系统工程问题,也是直接关系到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宏观而意义重大的问题。离开律协、律所或青年律师其中任何一方妄谈这一问题,都将因为一厢情愿、孤掌难鸣而毫无价值。中国的民主法制和经济建设,需要律师行业;律师行业的发展,需要我们的青年律师。他们,才是我们行业的未来,为此,我们的行业协会、我们的律所、我们的青年律师们,都需要为此付出长期不懈的努力。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各方目标一致、通力合作的基础上,我们律师行业未来中坚力量的培养和成长,终将结出丰硕的果实。●
(作者单位:上海君悦律师事务所)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