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律师行业各级党组织、各律师工作委员会、各律师事务所:
目前正值春节期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狠抓联防联控、狠抓责任落实,把各项防控措施做得更严、更深、更细、更实,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市司法局党委印发《关于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对全系统疫情防控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相关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司法局党委相关部署,全力做好律师行业的疫情防控工作,市律师行业党委和市律师协会决定成立上海律师行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组织开展本市律师行业疫情防控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
本市律师行业一定要坚决贯彻、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来,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牢记“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深刻认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
要根据市局党委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迅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防控工作要求和各项部署,落实市局党委扩大会议精神和相关通知要求,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全力以赴做好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积极配合遏制疫情蔓延势头。
二、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好联防联控各项具体措施
律师行业各级党组织、各律工委、各律所一定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上下齐心、协同配合,建立健全防控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加强健康宣传教育。各级党组织、各律工委和各律所主要负责人一定要落实好各项联防联控措施,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做到对本地区本所人员底数清、动向清、状态清。
一要继续做好本地区本所人员的健康监测,根据市律协1月22日传达的防控要求,及时了解掌握春节期间外出计划,对前往湖北、或与来自于湖北的人员有密切接触的、各地来(返)沪或经湖北抵沪的人员,动态跟踪了解情况,每日由区律工委汇总情况后按时上报至市律协登记,及时提醒其到住所地街道的村/居委会报到,督促其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市律协登记,并按照要求采取相应防控措施。
二要建立严格的律所报备制度。各律所要建立并严格执行离沪报备手续,没有极特殊情况的,在沪的律师、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工作人员不要离沪。确需离沪的,需向律所党组织负责人(党建联络员)及律所负责人提前报告。党建联络员要主动及时关心所联络律所的报备情况。
三要切实做好接触疫情地区人员和有疑似病症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律师事务所建立台账,强化管理,重点关注本地区本所滞留在疫情重点地区和在上海执业的湖北籍特别是武汉籍人员,重点关爱本地区本所发生疫情感染或疑似感染症状人员,及时了解生活状况,做好困难帮扶、心理疏导等工作。
四要主动宣传引导本地区本所人员春节期间减少外出,避免去人群聚集场所,减少人群集聚活动,取消各类大型公共活动,避免近距离接触有感冒或流感症状者,避免接触、食用野生动物等。
五要科学宣传健康防护知识,引导本地区本所人员日常勤洗手,外出戴口罩,一旦出现呼吸道传染病症状应尽早就诊,入沪离沪要自觉配合接受检测等。
六要号召本地区本所人员积极配合街道社区等组织开展的分片包干、登记排查工作,主动参与、示范引领,共同确保本市防控工作有力有序、节节取胜。
七要发挥律师职能作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开展普法宣传、提供法律咨询、参与矛盾化解等,主动研究疫情防控工作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为各级党委、政府依法依规处置疫情建言献策,将可能激化矛盾、扩大事态的敏感问题和苗头立即上报至事务所、区律工委、市律协。
八要切实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防控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建议各律所参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延迟本市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相关要求,集中办公时间不早于2月9日24时。集中办公前,尽量采取分散办公、网上办公、家庭办公等方式,但不应影响公共法律服务等工作的正常开展。集中办公后,要注意做好办公场所的通风消毒等工作,取消一切非必要的聚会或集体活动,落实测量体温、配置口罩和消毒用品等各项防控措施。
三、确保责任落实,律师行业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律所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广泛动员群众、组织群众、凝聚群众,全面落实联防联控措施,构筑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以党建引领、助推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不缺席、做到位、有作为。
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进一步引导本组织党员坚定政治立场、提高政治鉴别力,强化组织观念、严守组织纪律。带头传播正能量,做到对虚假、负面信息不传、不转、不信、主动发声批驳,同时,积极引导广大律师、身边群众和亲朋好友不信谣、不传谣,营造众志成城打赢疫情防控战的良好氛围。
主动宣传党员及律师群体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行社会责任、参与公益活动,危难时刻显本色、紧要关头看担当的先进事迹,引导更多的律所和律师积极参与到疫情防控工作中,传递精神的力量,营造人心安定、人人尽责、同舟共济的社会氛围,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市律师行业委员会
上海市律师协会
2020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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