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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报

香港、上海两地律师召开律师业务会
日期:1998-10-05    阅读:3,537次

    为加强香港、上海两地民商事法律实务和律师业务的研究,促进两地法学交流和律师合作,上海市律师协会、香港律师会、复旦大学法律系于1998年10月1日、2日联合举办 “沪、港民商事法律实务和律师业务研讨会”。这次的主题是:建筑工程法、涉外仲裁法、保险法、房地产法、律师业务及律师管理。

    出席对象是:香港律师会理事、著名律师行资深大律师、高级合伙人;复旦大学法律系教授、专家;上海律协理事、涉外法律研究委员会部分委员等。共有80余人参加了此次研讨会。为了开好这次会议,香港律师会内地法律事务委员会主席吴斌先生、香港律政司专员黄继儿先生等专门先期到沪具体安排.在研讨会上,上海律师朱树英、季立刚、吴伯庆就建筑法、房地产法、律师管理等内容作了专题演讲,与专家、教授、律师同行互相交流,共同探讨。市律协副会长缪林凤、常务理事毛柏根分别主持了业务交流部分的会议.在业务交流中,两地律师对香港、内地现行的保险法、仲裁法、房地产法律的异同尤为

    感兴趣,不仅认真地进行对照比较,而且还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讨,认为在‘一国两制"的情况下,了解、熟悉各自的法律对于办理律师业务是大有益处的.律师事务所的规模、律师事务所的管理以及律师事务所风险责任等问题也引起与会律师的广泛兴趣。每个专题的研讨,发言都十分踊跃,每次均因主持人限于时间关系不得不宣布暂停而进入下一个议题。会议气氛始终热烈、融洽、活跃.

    市司法局杨全心副局长、市律师协会张凌会长、吴伯庆、缪林凤、武延年副会长、市律协顾问委员会王文正主任、李树棠副主任等出席了会议.会议期间,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分别宴请香港客人。

    会后,香港律师还分组到本市新华、震旦、方达、浦东等律师事务所参观访问。新华、震旦律师事务所的硬件建设、良好的办公条件给香港律师留下深刻的印象。在方达、浦东律师事务所,两地同行用英语进行交流,内容涉及律师业务的各个方面。香港律师在律师事务所频频拍照,流连忘返。

    通过交流研讨,香港、上海两地律师增进了友谊,加深了了解。在以后的律师业务中定能互相帮助,共同发展。    



来源:上海市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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