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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凡美誉度高、影响力大的律师,都有自己的主攻方向和专业特长,并且在这一领域颇有建树。谭芳就是这样一位专注婚姻家事领域且取得赫然实绩的优秀律师。2017年,谭芳获得“上海市三八红旗手标兵”殊荣,组委会对她的颁奖词是:“她执着而真诚,温和而坚定。仁者的责任让她不停地奔走,为梦前行,为爱发声,捍卫着‘法律’这个庄严的名词。她将温暖传递,她让正义汇聚,直到更多的人向弱者张开双臂。”这不止是对她执业成就的高度褒奖,更是对这一成就所蕴含的价值取向和伦理特质给予的充分肯定。
从离婚律师到家事律师
2004年,做了多年法官的谭芳来了个“华丽转身”:辞职做了一名律师。
初涉律师界,面对多元化的律师业务,谭芳选择了“离婚律师”的定位。虽说它不及金融业、房地产业等高端,但更显得平民化,关涉寻常百家。她的选择基于三方面考量:一是当时我国还没有“离婚律师”这样的专业人才,而离婚诉讼的案件数量是与日俱增;二是离婚涉及财产分割、抚养子女等问题,能否依法妥善处置直接关系到家庭和谐、社会稳定;三是她有十多年的审判调解经验,有助于化解家庭矛盾,最大化地体现自身价值。2008年,谭芳将“离婚律师”改为“家事律师”,从代理单纯的离婚诉讼扩大到家庭纠纷的多元化解决方式,定位更全面、更准确、更丰实。
十多年来,谭芳带领团队代理了2000多起婚姻家庭案件,同时坚持公益事业,免费接待妇女、儿童、老人1.5万人次,代写法律文书3000多份,办理100多起法律援助案件。她为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付出了几多汗水,几多心血,几多智慧。
办案实践让谭芳看到一个不容轻忽的事实:妇女都有强烈的维权动机和愿望,但往往缺失应有的法律意识,常陷于“心有余力不足”的窘境。谭芳通过建立“家事法律网站”、微信微博、APP等自媒体,为60余万女性网友免费咨询,答疑解惑,指导维权路径。作为上海市妇女干部学校兼职讲师,谭芳除了为本市妇联干部举办法律讲座,还为外省市培训授课100多场,传授妇女维权法律技巧和化解矛盾操作经验。
早在《反家庭暴力法》出台前,谭芳就多次参与妇联、人大、法学会的立法调研,并以徐汇区政协委员的名义提出立法建议。该法颁布后,她以上海市女律师联谊会副会长兼巾帼律师志愿团团长的身份,组建230人的“反家暴法”讲师团,带领团队研发了16套标准化培训课件,在本市各区妇联及五大条线举办170场讲座。
以理论指导实务,在实践中提升理论水准。谭芳笔耕不辍,撰写过多篇婚姻家事论文,出版了《婚姻三重门》《智慧女人的法律学堂》《家庭维权与司法》等8部著作,由她主编的《民事诉讼律师实务》成为了新执业律师培训的固定教材。谭芳的人品、学识、素养受到了社会各界的青睐,其兼职多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研究会理事、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兼职教授和华东政法大学律师学院特聘教授、上海市律师协会律师学院讲师、电视台等多家媒体特邀嘉宾。
以个案推动法治进步
改革开放促使我国律师制度恢复重建。四十多年的实践足以证明:作为法律共同体之一的律师,在司法改革中有着不可小觑的地位,对我国民主法治建设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我们站在这一立论高度,审视谭芳所办理的一些婚姻家事案件,可以窥见其时代特色和法理含量。
由谭芳代理的我国首例代孕龙凤胎子女监护权纠纷案,值得回放。
罗某与陈某于2007年登记结婚。婚后未曾生育,于是购买他人卵子,并由罗某提供精子,通过体外授精联合胚胎移植技术,出资委托其他女性代孕,于2011年2月13日生育一对异卵双胞胎子女。双胞胎出生后随罗、陈共同生活。三年后,罗某病逝,陈某继续抚养着双胞胎。不料,罗某父母提起了监护权之诉。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定:陈某与双胞胎不存在自然血亲关系,也不存在拟制血亲关系,陈某辩称其为双胞胎的法定监护人理由不予采信。在生父死亡、生母不明的情况下,祖父母要求抚养并作为其法定监护人之诉,合法有效,予以支持。
陈某不服一审判决而上诉。谭芳作为二审的代理律师,在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可以适用的情形下,其代理词以现行婚姻法、民法通则为基础,结合代孕、人工生育子女等问题,抽丝剥茧,层层推进:双胞胎是陈某与罗某结婚后,由罗某与其他女性以代孕方式生育的子女,属于缔结婚姻关系后夫妻一方的非婚生子女。两名孩子出生后,一直随罗、陈夫妇共同生活近三年之久,罗去世后又随陈某共同生活达两年,陈某与双胞胎已形成了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其权利义务适用《婚姻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而作为祖父母的监护顺序在陈某之后,故其提起监护权主张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更为有力的是,谭芳在《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中找到了法源,从保护儿童最大利益原则考虑,由陈某取得监护权更有利于双胞胎的成长。二审法院全然接受了谭芳的代理意见,驳回了被上诉人的原审诉讼请求。
此案具有颇高的社会关注度。2016年,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举办的第二届全国优秀法律文书评选中,谭芳的代理词获得一等奖;此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2016年度十大影响力案件,翌年“两会”上,又被写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你也许难以想象,谭芳曾经为一起旷日持久的离婚纠纷案,花了四年半时间,打了15场官司。一名企业家拥有数千万元的家产,贤惠的全职太太持家,过着幸福美满的生活。可后来,她屡遭家庭暴力,隐忍了几年后,无奈提起诉讼。这时她才发现丈夫早有预谋,将大部分房产、股票、存款悄然转移,唯有一套房屋在丈夫名下,而且还是银行贷款。虽然法院把这套房屋判决给了太太,但贷款何时了?更痛苦的是,她无法获得应得的那份财产。谭芳在四年半时间里,锲而不舍地通过诉讼和执行的方式,替她取回了近800万元的财产,并且帮助她开了一家小型印刷厂,使之重拾对生活的信心和希望。
65%以和解或调解结案
谭芳曾任法官11年,有着丰富的诉讼实战经验和高超的谈判调解技巧。在她代理的婚姻家庭案件中,65%是以和解或调解结案。虽然为此增加了更多的工作量,失去了收取更多律师费的机会,但一度剑拔弩张的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时所获得的尊重、信任、感激,陡然令她无比喜悦。谭芳有一个执业理念:“律师的价值不是表现在庭审时的咄咄逼人、辩论时的滔滔不绝、不顾一切地追求胜诉的结果,而是审时度势,立足全局,以实现当事人的长远利益为最高目标。”当事人根本利益的实现,才是谭芳内心最看重的结果,她会劝解当事人放下执念,把矛盾缩小再缩小,让争议淡化,让怨恨冰释,实现双赢乃至多赢。
限于篇幅,本文只能简述两个案例“窥一斑而见全豹”——
案例一:2008年,一起财产标的过亿、法律关系复杂的离婚案件,由于被70多家媒体跟踪报道,双方当事人积怨愈加深重,矛盾渐趋恶化,均表示不同意调解。谭芳的代理对象徐某是原告,虽说经过详尽的调查取证及充分的庭前准备,胜诉把握较大。但考虑到判决后难以执行,尤其是两家经营状况良好的公司可能因结怨而导致恶意竞争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庭审后,谭芳权衡利弊,耐心做通了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主动向法院提出调解意向并准备了多份调解方案,还积极与对方代理律师沟通协商。谭芳的诚意打动了合议庭,审判长亲自主持多次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一起沸沸扬扬的离婚案件,以几页调解书的形式平静地宣告结束。
此案的成功调解使得双方好聚好散,及时制止了一系列商业复仇计划,而且为离异双方日后的商业合作留下了空间。三年后,谭芳再次作为徐某的谈判代表与当年的被告方共商并签订了两家公司的合作协议。
案例二:杭州女子周某,热恋时冲昏头脑,竟然把自己名下的所有股权、房产转给了男朋友,还将银行卡交给他保管。男朋友一转手又将股权、房产等变成了他母亲的财产,还以其母亲的名义开设了一家公司。不料,男朋友有了新欢,卷走了全部资产,公司又面临正在诉讼和执行中的一笔款项,她被法院拘留了15天。出来后找男朋友商谈又遭暴打。人去楼空,债台高筑,周某于心不甘,慕名来上海找到谭芳。谭芳明确告诉周某,这是一个完全不可能打赢的官司。
两个月后的一个深夜,刚入睡的谭芳接到周某电话,情绪低沉的周某说在西湖边徘徊,准备与世决绝。“因为你最能理解和安慰我,所以给你打个告别电话。”谭芳约了助理,连夜赶往杭州,在西湖边与周某彻夜交谈。倾听,规劝,分析,引导,周某终于缓和了情绪,摒弃了绝望的念头。
之后,谭芳鼓励周某回归正常生活,重整旗鼓,再度经商。经过近10年的打拼,周某又成为了一位成功商人。如今两人以姐妹相称,宛如家人。
创新财富管理业务
作为婚姻家事领域的合理延伸和递次提升,谭芳将律师业务的触角伸向了私人财富管理。谭芳在积累了15年从业经验后,于2018年成立了埃孚欧律师事务所。这是我国首家专注于为家族(家庭)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
“埃孚欧”的冠名有些别致,谭芳解释说:“埃孚欧是FO的中文谐音,是Family Office的缩写,意即家族(家庭)办公室。”该所不仅汇聚了一批专业律师,还聘请了银行、信托、保险、财税、移民等领域的专家顾问,打造了一支强大的专业财富管理专家团队。
随着私人财富的增加,家庭内部争产纠纷日渐增多。作为社会细胞,家庭引发财产纠纷且得不到律师介入予以依法处置,将会对社会和谐稳定造成严重危机。她逐步将工作重心从事后的诉讼救济转移到事前的风险防范,在财富管理界创新性提出运用法商智慧提前规划财富、倡导家庭无诉讼的和谐观念,获得社会各界高度认可,成为中国律师在私人财富管理领域的行业标杆。
相较一般婚姻家庭案件,私人财富管理的服务层面更高(为高净值客户如家庭企业家、名人明星),业务范围更广(涉及银行、信托、保险、财务、税务等)。目前,谭芳被30余家私人银行、金融机构聘为法律顾问和授课讲师,为高净值客户提供私人财富管理多维度服务,如:婚姻及赠予协议、财富传承规划、全球资产配置与税务筹划、慈善事业规划、职业经理人培养等方案,被“钱伯斯”机构评为“私人财富管理领域顶级律师”,而埃孚欧律师事务所被Legal band评为私人财富管理顶级律所,荣登第一梯队。
值得一提的是,谭芳首次在财富管理界提出了“法商”概念,从三个维度诠释了“法商”:法商思维(对法律的信仰和意识程度)、法商智慧(对法律的认知和理解层次)、法商技巧(对法律的评价和运用能力)。她那句经典名言——“如果没有法商思维作为底层知识结构,任何财富管理都将是一场灾难;如果没有法商思维对财富规则进行界定,任何财富管理都将是一场幻灭”——受到普遍认同和赞誉。
2020年,在由上海市律师协会主办的“大咖云客厅”上,谭芳以“第二曲线:一名律师的万人‘演唱会’”为题,向1.1万名来自社会各界的听众作了线上演讲。她欣赏英国管理大师查尔斯·汉迪关于“第二曲线”的论述:“任何一条增长曲线都会滑过抛物线的顶点(增长的极限),持续增长的秘密是在第一条曲线消失之前开始一条新的S曲线。”谭芳的个人执业生涯及其律师事务所的发展愿景,创新财富管理业务堪为“一条新的S曲线”的启端。继埃孚欧学院后,FO实训基地、FO律师联盟、FO生态圈、法商文化产业等,都将迎来“持续增长”,她的梦想就是希望在财富管理领域构建新的法律服务体系。无论是深耕传统家事领域,还是创新财富管理业务,谭芳无愧为妇女权益的守护者、反对家庭暴力的呐喊者、法律信仰的布道者。
谭芳
上海埃孚欧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律协婚姻家庭法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律协对外宣传与联络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会理事,上海市妇联执委,全国妇女第十二次妇女代表大会代表,徐汇区妇联兼职副主席,徐汇区律师界妇联主席。
2008年被评为“上海市律师行业优秀党员律师”、2011年被评为“上海市优秀女律师”、2016年被评为“上海市‘两新组织’优秀共产党员”、2016年获得中国法学会全国优秀法律文书一等奖、2017年获得“上海市三八红旗手标兵”称号、2018年获得“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2019年被评为“上海市第四届‘东方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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