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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律师协会关于加强和推进本市青年律师工作的若干意见
日期:2012-12-25    阅读:28,560次

20121129日,上海市律师协会第九届理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一、加强和推进本市青年律师工作的总体目标和工作方法

青年律师是上海律师队伍的未来。广大上海青年律师忠实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责使命,为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青年律师发展的总体情况是好的。但是也应当看到,当前本市青年律师在发展中还遇到了一些瓶颈问题,引导青年律师发展,保障青年律师发展的体制和机制还不完善,青年律师培养和培训等工作还有待加强。

律师协会要以中办发(201030号文和上海沪委办发(201016号文为指针,以培养一支和上海四个中心建设相适应的高素质的青年律师人才队伍为总体目标,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切实落实两个文件中有关青年律师工作的总体要求。在工作方法上,要以加强青年律师政治素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执业技能教育为手段,以优化青年律师成才环境为基础,以保障青年律师生存和发展的制度建设为抓手,加强和推进本市青年律师工作的发展。

 

二、加强本市青年律师思想政治教育,树立青年律师正确的政治方向和理想信念。

要不断加强本市青年律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在青年律师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要使青年律师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忠实履行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的职责使命。要引导和教育本市青年律师树立远大的理想,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上海法治城市建设作出自己的贡献。

 

三、加强青年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切实提高青年律师职业道德水平。

律师协会要在本市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培训中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在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考核环节,要加大对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考核的力度,使青年律师在入门前就接受系统的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在新执业律师培训及其他律师培训中,要通过各种途径引导青年律师树立正确的执业观念,使青年律师成为本市律师行业诚信建设的实践者、推动者。

 

四、加强青年律师执业技能培训,提高青年律师业务能力。

律师协会要不断加强青年律师业务能力培训的工作制度建设,制订和完善青年律师系统化的培训计划,结合青年律师的特点,不断创新针对青年律师的业务培训方式和方法。努力为青年律师提升业务能力搭建各种平台,提供实践和锻炼的机会,鼓励青年律师走入基层和社区开展法律宣传和法律咨询。与适合的境外法学院或机构合作,为青年律师提供涉外业务能力培训,有计划地组织、选派符合条件的青年律师到境外学习和培训,提高青年律师涉外法律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五、保障青年律师生存和发展,切实维护青年律师合法权益。

各律师事务所要规范本所的劳动用工制度,严格执行上海市每年关于本市最低工资保障的标准和政策规定,同时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青年律师缴纳社会保险,杜绝律师事务所违反劳动法及上海市相关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行为。律师协会要不定期地对律师事务所的劳动用工情况进行抽查,对于查实确有违反劳动法及上海市相关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行为的律师事务所,将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业处分。

 

六、进一步探索和建立科学有效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培训与考核体系

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培训与考核是青年律师进入律师行业的第一步,律师协会要进一步探索和建立科学有效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培训与考核体系。律师协会要加强对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阶段的监督,建立和完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培训课程与教材的体系化建设、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考核的题库建设、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考核的制度建设。

 

 

七、加强优秀青年律师的选拔和宣传工作,加强青年律师文化建设

律师协会要加强对本市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群众基础好的优秀青年律师的选拔和宣传工作。要认真组织优秀青年律师的评选工作,要利用报纸、《上海律师》杂志、东方律师网等各种宣传媒介,全方位宣传和展现本市优秀青年律师的风采,激励广大青年律师奋发向上,自强不息,充分调动青年律师成长成才的积极性。

律师协会要加强青年律师文化建设,搭建各种平台丰富青年律师文化生活。

 

八、建立健全多层次、立体化的青年律师工作体系,加强律师事务所和带教老师在青年律师培养中的基础性作用

要建立和健全以律师协会工作为引领,律师事务所和带教老师工作为基础的多层次、立体化的青年律师工作体系。律师协会在青年律师工作中起到宏观推进和引领的作用,各律师事务所和带教老师,要切实担负起日常培训、引导和管理的责任,为本所青年律师的培养工作提供基础性的作用。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带教老师要三方联动,相互配合,多层次、立体化地共同促进本市青年律师工作的不断进步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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