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旨目的
为了适应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依法治国对高层次法律人才的社会需求,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政策文件规定,华东政法大学将举办法治中国理论与实务高级研习班,围绕“法治中国”主题,聚合华政和上海优秀师资力量,采用课堂教授、专题讲座、案例讨论、考察交流等形式和特色教学方法,开展法治基本原理、法学理论知识、法律实务素能方面的研习和训练,提升广大在职人员的法学专业水平和法律实践能力。
二、研习计划
(一)招生规模
研习班每期60人。
(二)时间安排
研习班为期两年,分两个学程:第一年为初级学程,第二年为高级学程。周六或周日授课,每周8学时。
(三) 研习内容
包括基础培训、深化培训与专题拓展培训。
1、基础培训:现代法治基本原理、中国法制发展史略、宪法与宪治问题研究、民事法律问题研究、刑事法律问题研究。
2、深化培训:法治中国的理论与实践、政府法治与行政法律制度研究、经济法治与商事法律制度研究、程序法治与诉讼法律制度研究。
3、专题拓展培训:法治理念与领导力提升专题、法律方法理论与实践专题、中国法制改革回顾与反思、法律控制下行政权运行、物权法律适用专题、侵权法律适用专题、合同法律适用专题、金融犯罪刑事对策专题、职务犯罪刑事对策专题、网络犯罪刑事治理专题、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专题、资本市场运作法律专题、公司治理法律专题、票据法律制度专题、证券期货法律制度专题、房地产法律制度专题、生态环境法律保护专题、劳动权利与社会保障专题、婚姻继承法律制度专题、自贸区发展法制保障专题、国际法与国际商事法律制度专题、律师职业素能提升专题、商事法律谈判专题、诉讼证据运用专题、法律文件制作专题等。
三、培养费用
(一)收费标准
每一学程培养费为15000元(含教材资料费、专题讲座费、考察活动费、办理就餐卡和借书卡等费用),共计30000元。
(二) 缴费方式
培养费按学程缴纳,学员在报名注册当日缴清。入学2周内申请退学者,可退还已缴纳的培养费;入学2周后,因故不能学习申请退学者,所缴培养费按照未完成培养部分的80%退还;入学2个月后,因故不能学习申请退学者,所缴培养费不予退还。
(三) 缴费方法
银行汇款方式缴纳培养费,凭银行汇款单据换取学校收费发票,在汇款备注栏注明缴费人姓名与缴费用途(**年第*期高级研习班初级/高级学程培养费)。需要报销的学员请在汇款单据上注明单位抬头。
开户行:022236-中国工商银行愚园路支行
用户名:华东政法大学 账 号:1001223609026407097
四、报名须知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2、具备一定的专业基础、学习兴趣和研究能力。
(二)咨询、报名
每周一至周五下午13:30—16:30接受电话咨询;周六上午9∶00~11∶30,接受现场咨询、报名。来校咨询、报名前请电话预约。
报名截止时间: 2014年10月 30日 。
联系人: 薛刚 老师
联系电话:021-62071808(办),18017491295(手机)
电子邮件: xuegang@.ecupl.edu.cn(供发送报名材料使用)
联系人:袁辉 老师
联系电话:021-62071092(办) 13636428518(手机)
联系地址: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万航渡路1575号六三楼109室培训中心
网址:东方法学网(www.law.ac.cn)
(三)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本科学历、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一寸免冠照片4张,二寸免冠照片2张;
3.学员登记表(可从东方法学网点击下载)。
五、注意事项
法治中国理论与实务高级研习班是一种非学历、非脱产的教学形式。凡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全部教学内容并通过考核的学员,由学校发放结业证书。有关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政策规定与我校的工作安排,请关注东方法学网。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