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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通知

关于举办第十一期上海青年律师领军人才综合素质训练营的通知

日期:2026-05-22    阅读:104次

各律师工作委员会、各位律师:

为更好地发掘培养行业领军后备人才,计划于2026年6月8日至6月12日举办第十一期上海青年律师领军人才综合素质训练营(以下简称“青训营”)。为促进交流合作,本期青训营将邀请兄弟省市律协选派青年律师共同参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

(一)培训时间:2026年6月8日(周一)至6月12日(周五)

(二)报到时间:6月7日(周日)14:00-17:00

(三)培训地点:上海白厦Pagoda君亭设计酒店(上海市普陀区桃浦路210号)

二、参训对象和名额分配

(一)参训对象

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执业7年以上青年骨干律师(具体名额分配见本通知附件1)。

(二)名额分配

请符合条件的律师通过本区律工委报名,由律工委审核后,报上海律协。各律工委上报参训人数应在附件1分配名额数之内。

三、培训内容

本期青训营将通过主题党课、微论坛、专题讲座、研讨交流、业务分享沙龙等形式,邀请业内外知名专家、学者等担任授课教师,构建青年律师合伙人正确的政治站位和全面的职业发展视野,培养行业未来栋梁,储备行业领军人才。

四、相关费用

本次培训统一安排食宿,学员免缴培训费,相关费用由上海市司法局、上海律协承担。

五、培训报名

请按照本通知要求选派符合条件的参训律师,填写附件2报名表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和律工委公章,将报名表(盖章扫描件+ Word版)一并发邮件至上海律协公共关系部。

报名自即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周日)12:00截止。

六、注意事项

(一)参训律师需携带个人身份证。

(二)参训律师请准备笔记本电脑、正装、运动装等。

(三)如有慢性病等情况,请携带好所需药品,做好自身健康管理。

七、纪律要求

(一)培训期间须遵守培训纪律,请安排好业务工作和家庭生活,不得缺课、迟到或早退。晚上需在学校住宿及参加集体活动,不得请假。

(二)已报名但临时因故不能参加培训者,须向所属律工委提出申请并由所属律工委向上海律协提出替换人选名单。

(三)未经批准而不参加培训或者培训期间违反纪律的人员将影响其今后参加上海律协及全国律协活动的资格。

(四)本期训练营共40课时,上海律协将出具培训证明,可抵律师培训课时。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仲峥  上海律协公共关系部

电话:021-64030000-151    传真:021-64185837

邮箱:zhongzheng@lawyers.org.cn

附件:

1.上海青年律师领军人才综合素质训练营参训律师名额分配表

2.上海青年律师领军人才综合素质训练营报名表

 

                                      上海市律师协会

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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