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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连续性内部资料准印证(K 第 27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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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事故,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一旦发生事故,企业轻则承担经济损失,重则相关责任人将面临牢狱之灾。所以安全生产事故一直是悬挂在企业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上海市安监局于2014年3月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指出,2013年上海市五大类生产安全生产事故死亡总人数略有反弹。全年道路交通、工矿商贸、火灾、铁路交通、农业机械事故死亡1224人,同比上年上升1.32%。还发生了1起重大事故,死亡16人(即上海翁牌冷藏实业有限公司“8·31”重大氨泄漏事故)。而从全国来看,2014年2月份召开的国家安监局新闻发布会指出,2013年全国事故总量约为337800多起,事故死亡人数约为72828人。根据上海及国家安监局曝出的数据来看,我国目前的安全生产状况不容乐观。但是,挑战也同样意味着机遇,地方及国家日益严峻的安全生产状况,同样意味着巨大的安全法律服务市场。
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快速发展进程中,安全生产基础仍然比较薄弱,安全生产事故易发多发,重特大事故尚未得到有效遏制。而随着2014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12年来的首次修改,我们可以看出国家不仅对企业的安全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时也为律师处理安全生产事故提供了足够多的依据。在新的形势下,如何通过改变律师原有处理安全生产事故的思路,向化工企业提供更专业、高效的安全法律服务,成为了我们急需解决的问题。
通过对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监管三司于2014年5月14日发布的《今年以来全国危险化学品和化工较大事故情况通报》进行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化工企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通常是由以下几方面原因造成的:1、企业在进行日常生产过程中,没有开展日常生产及非日常危险工作的管理操作规程,生产人员“无章可循”,即生产状态的不安全。2、企业虽然制定了操作规程,但是没有对员工做好培训工作,生产人员“有章不循”,即生产行为的不安全。3、企业没有做好政府审批申报工作。正是由于前述几方面原因中的一个或者相互作用,导致了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在找到了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原因后,我们就需要对律师处理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的传统模式提出新的思考。根据传统律师处理安全生产事故的思路,律师通常是在企业已经发生经济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甚至是在检察院向企业提起公诉后,再行介入并仅提供诉讼法律服务。但是由于其介入的滞后性及处理模式的单一性,按照传统模式处理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并不能从根本上帮助企业防止损失。所以,我们认为,律师应当从下述两个方面,改变处理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的模式,即:1、提前介入时机;2、提供诉讼及非诉服务,以期最大限度地保护企业利益。下面让我们一一进行分析:
1、律师应提前介入处理安全生产事故。美国安全工程师Heinrich1931出版了著作《安全生产事故预防:一个科学的方法》。在通过分析55万起工伤事故的发生概率后,提出了著名的“安全金字塔”法则。该法则认为安全生产事故的比例分布,是呈金字塔状的。即在1个死亡背后,有29起重伤害事故;29起重伤害事故背后,有300起轻伤害事故;300起轻伤害事故背后,有3000起无伤害虚惊事件,以及30000起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存在。
按照律师传统介入安全生产事故的时机,即在企业已经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甚至是被检察院提起公诉后再行介入的模式。由于介入滞后,不仅不能帮助企业防止已经造成的损失,而且如果是公诉后介入,因为安监部门进行的事故调查将是案件最重要的依据,但调查过程律师无法介入,且调查结果可能存在片面性,则律师就很难还原案件的真相,帮助企业维权。基于前述原因,我们认为律师在协助化工企业处理安全生产事务时应当提前介入,即在企业尚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仅存在日常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时介入,并且通过各种法律手段,帮助企业减少“安全金字塔”的最底层的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从而杜绝安全隐患。这样等于从根本上帮助企业防止损失!
2、律师应以多种法律方式处理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事故。传统律师处理安全生产事故,一般仅提供诉讼服务。但是根据前述分析,既然律师提前了介入的时机,在化工企业尚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即提供了法律服务,那么律师也应该相应改变传统的服务方式,分阶段为企业提供诉讼及非诉讼的法律服务。具体来说,律师可以在安全隐患阶段,事故调查阶段,事故处理阶段及事故善后阶段分别提供不同的诉讼及非诉服务。这样能从各个角度,全方位地保护企业利益,详述如下:
1)安全隐患阶段:此阶段企业虽尚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但是由于企业一般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都会存在安全隐患,所以律师可在此阶段为企业提供非诉法律服务。具体服务为在为企业提供安全法规体检服务后,提供安全法规期刊及法规库定制工作,政府批准申报工作及安全法规培训工作等。
a)安全法规体检服务。我们可参照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相关要求规定,通过企业法规文件核查,企业现场调查等方式,寻找企业内部的安全风险点,并通过“K·J·格雷厄姆和G·F·金尼的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方法对安全风险的大小逐一做出评估,并以国家的法律法规作为基础,督促企业采取如制定操作规范,进行人员培训等合规措施,将前述风险减少到企业可接受的范围。
b)安全法规期刊及法规库定制工作。在帮助企业完成安全法规体检服务后,我们可针对前述找到的风险点,寻找相应法律、法规、国家行业标准及业务动态,编制成法规期刊,定期寄送给企业。我们在编制法规期刊时,不仅仅需要找到具体法规条文,还应该对法规进行总结并摘录具体条文,便于企业阅读。除法规外,我们还需要注意进行标准的收集。在安全行业中,法规一般是告诉企业“应否做”,而标准将告诉企业“如何做”。所以,关注标准,尤其是国家及行业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将有助于企业做好安全风险防范工作。
我们除完成前述法律期刊,还应帮助企业定制法律法规库。即将前述比较松散的条文,将适用于企业的法律法规具体条文摘抄出来,按照安全、环境、职业健康等分门别类,并从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律等进行排列,且对其时效性进行及时更新。我们还应该将前述法规条文内化为企业管理规范,使得企业及员工在工作时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c)政府批准申报工作。根据我们统计,一个化工企业如果要建厂的话,从立项,到最终批准验收,最少需要经历17个政府部门,40多张证照。如此庞大的政府批准申报工作,对于企业来说,很难系统化地掌握所有审批的办理流程。一旦企业在某一环节失去了政府监管,企业不仅将会有极大的安全隐患,而且还可能面临严厉的行政处罚。所以律师可以协助企业做好政府审批申报工作,并帮助企业做好政府批准管理工作,将企业的日常管理纳入到政府管理之中。
d)安全法规培训。执行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最终还是要落实到人。而对于企业来说,即使再完备的规章制度,如果不能内化为员工本身的操作规范,始终还是会存在安全隐患。所以,律师可以结合企业培训部门,以前述的安全法律法规作为基础,再辅以安全生产事故案例,为企业员工开展安全培训工作。这样一方面能够增加企业安全培训的形式,让员工从不同角度学习安全规范,另一方面也让员工感受到企业对于安全的重视,从而让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真正地做到行为的安全,杜绝企业的安全隐患。
2)事故调查阶段。在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律师可帮助企业在合法合规地基础上应对安监部门的调查。即使做好了风险控制工作,企业还是可能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企业在事故发生后,应按照《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将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并配合安监局进行调查。但是在实践过程中,我们发现由于企业管理人员较少拥有应对公权力调查的经验,可能在调查时比较紧张,并且由于调查专家可能不了解企业的生产工艺或者专家是由竞争对手公司内的专家组成,导致较难还原出安全生产事故的真相,以致不能形成较为全面的事故调查报告。
基于上述原因,我们认为在事故发生后,律师应立即与企业沟通并联合企业如运行、技术及应急处置部门进行调查。在对事故进行充分调查后,再与涉案员工商讨如何合法、合规的应对政府对于安全事故的调查,以便还原事故的真实面貌。
3)事故处理阶段。完成事故调查报告后,律师应协助企业做好与受害者洽谈工作及从安全管理角度做好诉讼准备工作。
a)与受害者进行和解谈判。律师在政府处罚企业前完成与受害者的和解谈判工作,这样可减轻政府处理企业时面对的公众压力。律师在进行和解谈判前,应就下述几个方面,与企业做好沟通工作:1.企业在本次案件中,需要承担的民事、行政及刑事法律责任。2.企业需要赔偿给受害者的数额,该数额应从工伤,侵权等多方面综合考虑。3.企业赔偿前述费用来源,可考虑从侵权人保险,工伤保险,雇主责任险等方面考虑,这样即使企业在垫付赔偿后,也不会承受较大损失。完成前述沟通后,律师可与企业配合,尽快完成受害人和解谈判工作,安抚受害者的情绪,以免该事故演变为群体事件,增加政府处理压力。
b)从安全管理角度为企业进行辩护。当前述所有的工作完成后,检察院依然可能对企业提起公诉,这个时候就需要律师为企业提供诉讼法律服务。但是,律师不能仅仅就法律谈法律,而是可以从安全、标准等多个角度,为被代理人提供辩护。法官及检察官可能不会对安全知识有太过深入的了解,对于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判断可能仅能从前述安监部门制作的安全事故调查报告进行判断,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可能会存在片面性的问题,所以从安全等多角度为代理人提供辩护,尤其是在多方责任造成“多因一果”的安全案件代理中,将能更好地帮助法官分清责任主次,保护好被代理人的利益。
4)事故善后阶段。安全事故处理完毕,并不意味着律师服务的结束。律师应该在事故结束后,为企业制作合规流程。分析本次安全事故的责任和风险失控处,并根据前述分析报告,帮助企业制作合规流程表,对前述风险失控点进行控制,防止以后企业再犯同样的错误。这样才意味着一个服务的完成。
所以从前述分析来看,安全法律服务市场广阔,但任重而道远。如何为企业提供专业、高效的服务,还需要我们进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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