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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与劳动争议处理技巧高级研讨班

作者:贺新   日期:2008-09-23    阅读:3,850次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与劳动争议处理技巧高级研讨班
常凯,国务院<劳动合同法>课题组组长,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关系研究所所长, 劳动关系和劳动法博士生导师,全国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员会专家组成员, 是我国劳动法律界的主要开拓者和创始人.
鲁志峰,<中国劳动保障报>法律事务中心副主任, 中国管理科学院劳动法研究所副所长.知悉企业尤其是外资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在劳动关系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与法律理解、运用误区,为中国移动、中国联通、西安阳森、中原油田、中粮集团、人民日报、前程无忧、航天科工集团等大型企事业单位组织并讲授的内部培训,受到一致好评。
荆文,江苏锦程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现场提供更新后的<劳动合同> <员工手册>以及<培训合同>中英文本以及主讲老师讲稿电子提纲(限本所客户). 
课程大纲(若需具体授课内容请来电索取)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解析              实施条例关于连续计算工龄的新理解.
实施条例关于试用期的理解与把握      员工关系管理的热点和难点
到底什么才是法律上规定的出资培训? 竞业限制如何理解?
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的劳动合同的解除
薪酬争议的预防和处理技巧             保密争议的预防和处理
加班工资合法巧按排                   违约金的新理解
 研修时间:
  2008年10月15日—10月16日  无 锡(14日全天报到)
参加本期研修班每人须交纳研修费2800元(含资料费、下午茶歇等);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参加对象:
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总监,人事经理,及负责劳动关系的专业人士,公司总经理, 企业法律顾问,董事长,经理,行政总监等.
联系方式 
薛 艳  13261674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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