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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5月法律英语证书(LEC)全国统一考试公告

作者:法律英语证书(LEC)全国统一考试委员会   日期:2009-03-05    阅读:3,881次
法律英语证书(LEC )全国统一考试委员会研究,决定于2009 年5 月组织法律英语证书(LEC )第三次全国统一考试。为保证本次考试的有序进行,现就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报名日期
本次考试报名于2009 年3 月6 日上午8 时开始,于2009 年4 月16 日下午5 时截止。
二、考试时间
2009 年5 月30 日 上午 9 :00—12 :00     下午 2 :00— 5 :00
三、报名方式
考生登录LEC 考试官方网站( http://www.lectest.com )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需提交本人电子版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照片像素要求为567×390 ,即高567 像素、宽390 像素的小二寸证件照规格;JPEG 格式,即照片图片文件的扩展名为"jpg" 或者"jpeg" )。
四、收费标准及方式
全国统一标准,收取考试费人民币880 元。本次考试费用缴纳一律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进行。
五、准考证发放
完成报名程序的考生可于考试前一周登录LEC 考试官方网站下载准考证。考试当天,考生需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场。
六、分数线、成绩公布及证书颁发
考试结束30 天后公布分数线、成绩并颁发证书。
七、考试地点
根据各地考生报名情况,本次考试拟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国内主要城市设置考点,具体考点设置以LEC 考试官方网站信息公告为准。
八、联系方式
法律英语证书全国统一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电话010-58803893  58803873 , 电子邮件lec@lectest.com
 
法律英语证书( LEC )全国统一考试委员会
2009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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