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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反不正当竞争与商业秘密的司法保护专题讲座”的通知

作者: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   日期:2009-06-08    阅读:6,587次
 

 

各有关单位:

随着世界知识产权贸易的蓬勃发展,以及国内外企业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各种不正当的竞争行为不断增多,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就是不正当竞争行为中具有典型意义的一种。由于商业秘密蕴涵着巨大的经济价值,使得它日益成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所侵害的对象。商业秘密纠纷案件包括侵犯商业秘密罪案件的诉讼居高不下,案件所涉内容具有隐秘性、复杂性、专业性的特点,是司法实践中的难题之一。近几年全国法院受理的涉及侵害商业秘密的侵权案件每年以150%的速度增长,社会各界对此备加关注。然而,对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理论以及有关法律规定却不甚适应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的实际需要。

为帮助各有关企业学会防范和应对仿冒、虚假宣传、商业诋毁、侵犯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建立起企业信用体系,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建设诚实守信的商业经营环境;同时帮助各有关单位正确应对商业秘密纠纷与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不断出现的新问题,正确理解适用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相关人员处理商业秘密纠纷案件和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的业务知识和诉讼代理水平、技巧,提高处理复杂、典型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的能力;经研究,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决定举办“反不正当竞争及商业秘密的司法保护专题讲座”讲座结束后,将由主办单位颁发三十学时结业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企业高级法律顾问、法律主管; 各科研院所、知识产权及专利代理机构专业人士、相关负责人员; 知识产权司法工作人员;各律师事务所主任、副主任、(技术合同、知识产权)律师等。

二、时间、地点

报到日期: 2009 710

讲座时间: 2009 711 13

讲座地点:上海市(具体与会地点另文通知)

报名截止日期: 2009 73

三、参加办法

每位参加代表须交讲座会议费1800元。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报到时统一交纳。请将报名表传回,我们收到报名表后,于举办前七天将正式日程和报到通知传真给参会代表。

1联系方式:

 话:01068515282   68515458

  真:01068577251

  机:13811020218

  箱:13811020218@139.com

联系人:梁旭辉

2. 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办公室联系方式:

 址:北京市西城区兵马司胡同63号(邮  编:100034

  话:010-66132315     联系人: 赵 老师

四、特别声明

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是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设立的司局级法律培训机构,是唯一有权代表中国法学会开展培训工作的专门单位。我们的培训项目均在中国法学会及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官方网站上公开披露。其它单位未经授权使用带“中国法学会”字样的名义开办培训班及类似的研讨班、论坛等,均属违规及侵权行为。举报电话:01066132315

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http://www.cls.org.cn

附件:1、日程安排

2、报名表

 

                               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

20096

附件1:日程安排

7 11

(星期六)

08:30-11:30

我国商业秘密保护及反不正当竞争的法律体系建设及典型案例分析

1、我国目前关于商业秘密及不正当竞争法律体系

2、《反不正当竞争法》、《商业秘密保护法》的修订、制定原则和最新发展

3、有关涉及技术秘密的商业秘密案件介绍及分析

4、有关客户名单、客户资源等商业秘密的案例介绍及分析

5、有关不正当竞争案件的介绍和分析

主讲专家:李顺德   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

14:00-17:30

商业秘密的行政保护
1
、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商业秘密的保护    2、商业秘密行政案件的立案要求
3
、商业秘密行政案件中的证据要求      4、商业秘密行政案件的审理
5
、保护商业秘密的行政措施            6、商业秘密的侵权与救济

主讲专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领导、专家

7 12

(星期日)

08:30-11:30

(一)反不正当竞争司法解释理解适用(法释【20072号)及其对对商业秘密保护的影响

1、司法解释的主要框架、内容            2、侵权行为的类别和认定原则

3、关于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商业道德行为  4、关于权利人的举证责任

5、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和裁判原则        6、关于客户名单

7、司法解释对商业秘密保护的影响        8、反向工程的合法性

(二)关于商业秘密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的立案与审理

1、商业秘密民事案件的诉前措施     2、商业秘密民事案件的管辖和立案

3、证据规则及证据的收集与质证     4、纠纷的侵权认定原则和认定标准

5、如何把握侵犯商业秘密的司法尺度 6、关于涉及侵权判定的技术鉴定

7、造成实际损害赔偿原则及判赔标准 8、侵犯商业秘密的民事责任

主讲专家: 夏 君丽  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高级法官

14:00-17:00

企业涉及商业秘密案件的刑事保护与案例分析——结合制定中的《关于审理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

1、我国商业秘密刑法保护的实施情况  2、刑事保护的立案标准和程序

3、刑事保护与民事索赔的关系和链接  4、刑事案件的审理特点和过程

5、侵犯商业秘密罪涉及的程序问题    6、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认定

7、受害当事人在刑事案件审理中的作用8、商业秘密重大损失的理解和计算

9、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法律特征和刑罚适用

主讲专家:马东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局级巡视员、高级法官

7 13

(星期一)

08:30-11:30

(一)公司商业秘密的保护策略、预警管理与司法诉讼

1、商业秘密的界定、构成要件          2、商业秘密的权利认定及限制

3、侵害商业秘密的行为以及适用除外    4、商业秘密保护与专利保护比较

5、企业科技项目的保密规划、保密教育  6、科技项目泄密的法律救济

7、宣传中如何规避不正当竞争行为      8、内、外部泄密的路径及其防范

9、商业秘密保密协议、竟业禁止合同    10、反制泄密窃密指控的对策

11、如何防范商业秘密侵权诉讼中的泄密 12、司法实践中的商业秘密类型

13、商业秘密案件与其他案件的竞合

(二)关于商业秘密案件举证问题

主讲专家:魏衍亮   博士,原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助理

以上专家均已接受邀请,所列小议题仅供参考,请以主讲专家授课为准。

附件2

反不正当竞争与商业秘密的司法保护

专题讲座报名表

备注:因名额有限,此表请尽快传真或电邮至梁旭辉:01068577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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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预订

□双人标准间         □单人间

拟住日期:2009 日—

请列出您关注的议题及需要咨询专家的问题或您关心的内容

 

 

                      

 

本次会议负责人

梁旭辉

  话: 01068515282  68515458

  真: 01068577251

  :  13811020218

  箱: 13811020218@139.com

此表复制有效,并保存本文件。参加交流可将报名表回复到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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