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国 法 学 会
中法培函[2009]第1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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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公司法司法解释三、四》与公司治理
暨公司诉讼疑难法律问题专题讲座”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新《公司法》实施以后,仍然有很多实际操作层面的问题,由此引发的公司诉讼案件大量上升,审理难度较大且较难调处,这给公司经营管理和司法实践带来了一定困难。这些在实际操作层面中还缺乏清晰法律规则的问题,需要统一的司法解释,来掌握对法律的统一执行的尺度。同时,司法如何介入公司内部治理是当前公司诉讼中较为典型和具有一定复杂性的问题。为破解公司治理难题,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实施了《公司法司法解释》(一)、(二),并将于近期陆续出台实施《公司法司法解释》(三)、(四)。
为全面准确地理解和适用公司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的主要内容,深入探讨公司法适用和公司管理实践中面临的一系列热点、难点问题,正确处理公司纠纷案件和公司治理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有效规避经营管理风险,经研究,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决定举办“《公司法司法解释三、四》与公司治理暨公司诉讼疑难法律问题专题讲座”。培训结束后将由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统一颁发30学时结业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各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各级人民法院从事民事审判的法官;各法律院系从事民商法教学、研究的老师及其他有关人员;各企事业单位主管领导、法律事务部主任、法律顾问以及其他法律事务管理人员。
二、时间、地点
报到日期:2009年9月18日
培训时间:2009年9月19日-21日
培训地点:上海市(具体与会地点另文通知)
报名截止日期:2009年9月11日
三、参加办法
每位参加代表须交培训费1800元/人。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报到时统一交纳。请将报名注册表传回,我们收到报名注册表后,于举办前七天将正式日程和报到通知传真给参会代表。
1. 会务组联系方式:
电 话:010—51955682 51955350
传 真:010—51955681
联系人:王川 13681308103
2. 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兵马司胡同63号(邮编:100034)
电话:010-66132315联系人:赵老师
四、特别声明
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是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设立的司局级法律培训机构,是唯一有权代表中国法学会开展培训工作的专门单位。我们的培训项目均在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官方网站上公开披露。其它单位未经授权使用带“中国法学会”字样的名义开办培训班及类似的研讨班、论坛等,均属违规及侵权行为。举报电话:010—66132315。
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http://www.cls.org.cn
附件:1、讲座日程安排
2、报名注册表
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
二00九年八月
附件1:讲座日程安排
9月19日 (星期六) 8:30-11:30 14:00-17:00 |
(一)公司诉讼疑难案件审判实务问题――公司法司法解释(三)、(四) 1、公司设立行为引发的民事纠纷 2、公司出资行为引发的民事纠纷 3、公司担保和转投资引发的民事纠纷 4、股权确认、股权转让引发的纠纷 5、公司机关会议决议瑕疵引发的纠纷 6、公司僵局引发的民事纠纷 7、滥用股东有限责任引发的民事纠纷 8、股东代表诉讼引发的民事纠纷 9、知情权和利润分配请求权民事纠纷 10、股东资格认定引发的民事纠纷 (二)公司解散引发的民事纠纷 1、公司的解散和终止 2、清算中公司的属性及能力 3、清算义务人的民事责任 4、解散公司诉讼实务操作 (三)公司清算引发的纠纷 1、清算案件的管辖和受理费 2、强制清算的提起 3、强制清算清算组的组成及更换 4、清算事务的决议及裁定 5、清算组成员拒不履行清算职责的处理 6、清算的公告及责任承担 7、公司解散清算和破产清算的衔接问题 8、“植物人公司”破产清算 9、公司清算实务操作及法律责任(上市公司、非企业组织) 主讲专家:刘敏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高级法官、法学博士 |
9月20日 (星期日) 8:30-11:30 14:00-17:00 |
(一)新《公司法》条件下如何设计和改善公司治理——以公司章程为核心 1、新公司法对公司自治空间的放大 2、公司章程的构成 3、属公司章程自治范畴的任意性条款 4、公司章程的地位和作用 5、不同公司治理结构可能遇到的问题 6、公司僵局的避免 (二)公司治理若干法律问题 1、公司内部权利架构分析 2、公司管理层的诚信义务 3、董事、监事、高管责任义务的判断规则 4、派生诉讼与公司僵局的打破 5、公司股东利益平衡保护的法律保障 6、公司债权人利益保护方法 (三)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中的法律实务 1、完善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的必要性 2、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的关系 3、完善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的法律思考 4、关于发起人的诉讼问题 5、关于董事的诉讼问题 6、关于股东的诉讼问题研究 主讲专家:吴庆宝 北京市司法局副局长 原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审判长、教授 |
9月21日 (星期一)8:30-11:00 |
(一)新公司法实施中的争点问题 (二)中国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几个重点和难点问题 1、公司管理层的法定义务和民事责任 2、司法机制与公司治理 3、股东权基础与股东权的行使 4、资本多数决原则的适用问题 5、公司瑕疵决议的司法审查 6、关联交易 主讲专家:朱慈蕴 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
以上专家均已接受邀请,所列小议题仅供参考,以主讲专家授课为准。
附件2: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四》与公司治理暨公司诉讼
疑难法律问题专题讲座报名注册表
备注:1、因名额有限,此表请尽快传真至:010—51955681;
2、此表复制有效,并保存本文件。联系人:王川 13681308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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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预订 |
□双人标准间 □单人间 拟住日期:2009年 月 日—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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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列出您最关注的 专家授课题目及建 议交流、研讨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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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 |
负责人签字:
二○○九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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