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本处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招聘金融、国际贸易、海事及航运相关专业人员若干名,有在律师事务所或上述行业从业经验者优先录用,应聘者需具有上海市户籍。有意者请将个人简历寄至上海市凤阳路660号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办公室,邮编:20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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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东方公证处
二○○九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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