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研究指导委员会2015年工作总结及2016年工作设想
信息来源: 时间: 2016-05-12 作者:无
业务研究指导委员会从行业角度出发,致力推动和指导上海律师整体业务水平的提高与发展,切实推进和落实2015年计划中的各项工作安排,对内通过进一步完善业务研究委员会机构设置和规则体系,完成十届业务研究委员会换届并让34家业务研究委员会最快时间进入高效工作状态,对外重点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分别与市二中院、市三中院、市检察院三分院建立合作关系,配合完成市人民政府兼职政府法律顾问选聘工作,共同推进本轮司法体制改革,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业务研究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经久不息的主旋律
(一)十届业务研究委员会换届工作
第一阶段:委员报名阶段
6月10日至7月10日,上海律协34个业务研究委员会面向全体个人会员公开招募委员。期间,共有1951名上海律师报名。根据《上海市律师协会业务研究委员会工作规则》,依照律师本人执业年限、执业经历、执业纪律、从事本领域的典型案件情况、起草法律文书和研究成果情况、上届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履职情况等审核报十届五次会长会议确定《十届律协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名单》。十届律协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人数1503人,占到符合报名条件的上海律协个人会员的12%,为历届最多。
第二阶段:主任候选人的资格审查阶段
经会长会议讨论,只有1名自荐律师符合主任候选人条件的,推选其为该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2名以上自荐律师符合主任候选人条件的,通过竞选方式确定主任人选。由此,本届对于资格审查更为慎重,特别设立资格审查小组,由副会长周天平和理事李向农、陈峰担任小组成员,负责认定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候选人是否符合《工作规则》规定的资格条件。
第三阶段:竞选阶段
8月14日至9月6日,根据十届五次会长会议通过的《十届会长会议对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产生方式有关决议》及需要进行竞选的十届业务研究委员会的主任候选人名单,十届业务研究委员会竞选工作展开,先后进行了32场竞选,本届主任竞选受到普遍关注,竞争性进一步加强,盛况空前,达到了往届所没有过的激烈程度。主任候选人有4人以上业务研究委员会达到16家。主任候选人最多的融资租赁与互联网两个业务研究委员会分别有9名律师同场竞技。32场竞选尽管激烈,但它的公平性和开放度,在程序上的公正严谨,更有监事会全程监督,受到了参与律师们的一致好评。9月7日,十届七次会长会议根据业务研究委员会的竞选结果,审议通过十届业务研究委员会正、副主任名单。
(二)机构设置调整和制度化建设
业务研究委员会机构设置调整从2014年就开始酝酿研究。2014年8月,向各业务研究委员会征集反馈意见,并汇总完成《业务研究委员会设置调整设想》。2015年2月7日的业务研究指导委员会2014年终工作总结会议上,专门对设置调整进行了长达1个多小时的讨论,在汇总不同意见的同时,决定将设置调整事宜留待下届讨论确定。7月8日,十届四次会长会议根据汇总意见,讨论确定调整业务研究委员会机构设置,由原来的32家业务研究委员会变为现有的34家业务研究委员会。
为进一步推动业务研究委员会制度化建设,更好开展业务研究委员会工作,十届理事会对《业务研究委员会工作规则》进行修订,内容包括增设干事职务、明确主任、委员等职务的履职要求、进一步注重拟订格式示范法律文本的工作职能等。
10月15日的十届律协业务研究指导委员会2015年第一次工作会议上,又专门对业务研究委员会设置、名称、业务涉及范围、相关工作内容、人员调整规则、研究成果分类等进行讨论,拟在本届工作中进一步完善业务研究委员会机构设置、相关职能和制度建设。
(三)业务研究委员会活动开展
2015年换届前,32家业务研究委员会全年共举办各类活动共举办各类活动28次,其中内部交流座谈8次、公开研讨讲座14次、与外单位业务交流座谈6次。研究成果方面,完成法律法规征求意见11次、编写行业法讯41期。
换届后短短4个月不到的时间里,34家业务研究委员会共举办各类活动240次,其中内部交流座谈99次、公开研讨讲座76次、与外单位业务交流座谈65次。研究成果方面,完成法律法规征求意见12次、相关研究成果4部、编写行业法讯73期、业务综述15期,累计积分达到2960分,正可谓“少日峥嵘,已看紫气冲牛斗”。
类别 |
2011年 换届后 |
2012年 |
2013年 |
2014年 |
2015年 换届后 |
活动总数 |
288 |
363 |
326 |
284 |
240 |
平均每月 活动数 |
48 |
30.3 |
27.2 |
23.7 |
60 |
1、追踪热点,释放行业正能量
如10月16日会展旅游、海事海商两家业务研究委员会联合举办“‘海洋量子’号邮轮因台风变更航线及停靠港口相关法律问题分析”研讨会,就旅行社、邮轮公司及旅游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台风“天鹅”是否构成不可抗力、邮轮公司是否有权单方更改航线及挂靠港口等问题展开讨论。
如11月21日,公司与商事业务研究委员会召开“互联网技术在律师工作中的创新应用研讨会”,对备受行业关注的互联网革新时代所产生的律师事务所新的业务营销模式、新的管理模式、新的工作模式和技术团队进行研讨。
如文化传媒业务研究委员会在电影《港囧》遭遇盗版事件、《夏洛特烦恼》发生名誉权纠纷时,都在第一时间撰写业务综述,在东方律师网和微信平台发出,从法律角度进行深入分析,释放行业正能量。
2、强强联手,扩大行业影响力
如12月 18日,社会公益与法律援助业务研究委员会在宝山主办的“落实并传达全国律师工作会议精神,促进社会公益与法律援助工作发展”研讨会,邀请市法律援助中心等20多家与本市法律援助有关的单位领导及近 60名专家共同研讨法律援助的发展方向,每年一度逐渐成为探索本市法律援助工作方向的盛会。
如融资租赁业务研究委员会与华东政法大学融资研究中心共同主办的“融资租赁行业发展与法治保障学术论坛”邀请到来自人民大学、浙江大学、复旦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以及市一中院、浦东法院、黄浦法院、上海仲裁委、上海贸仲等单位的专家,为业界、学界、审判实务界和律师界的沟通合作搭建平台,为提升上海地区融资租赁行业的整体运作效率以及综合竞争力做出贡献。
如知识产权业务研究委员会采用全新的活动形式,在9月24日至9月27日与上海设计之都组委会合作举办“上海设计之都”活动周。作为展会协办方的同时,为展会全程提供法律支持,同时专设展位开展现场法律服务,不仅扩大行业的影响力,也展现出上海律师的风采。
3、名家荟萃,提高行业执业技能
业务研究委员会的业内培训吸引了大量会员的参与,如银行业务研究委员会邀请到交通银行总行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杨敏先生、劳动法业务研究委员会邀请到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周国良、国资国企业务研究委员会邀请到上海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陆春玮、文化传媒业务研究委员会邀请到《金牌律师》第一出品人及总编剧段祺华、物流与交通业务研究委员会邀请到上海海事法院审判长季刚、税法业务研究委员会邀请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总监陆祎寅、互联网业务研究委员会邀请到上海中路资本合伙人林裕尧、金融工具业务研究委员会、保险业务研究委员会邀请到中国保监会资金运用监管部罗桂连、上海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主管贺锐骁等。
4、律师沙龙,增强同行凝聚力
律师沙龙成为业内专业律师观点聚焦、业务交流、共话心声的最佳平台。劳动法业务研究委员会延续着每月一期主题沙龙的光荣传统,选择劳动法热点问题进行头脑风暴。公司与商事业务研究委员会新开展的“公司面对面之走进央企”法律沙龙,成为连接公司法专业律师与企业法务部门的纽带。物流与交通业务研究委员会召开的案例评析会,让原本小众的专业领域也找到了共同探究的平台。
5、参与立法,发挥行业智囊作用
参与立法工作是业务研究委员会的重要工作职能。几乎每部地方立法,市人大、市政府法制办都会书面征询律师行业的意见,并邀请律师参加立法咨询会、座谈会和听证会,并多次收到市人大、市政府法制办等单位对修改意见采纳的书面反馈。除地方立法外,还参与献策国家立法,对全国人大、国务院法制办公开征求法律法规发出上海律师的声音。
全年上海律协共提交法律法规修改意见25件,涉及条文200余条,其中业务研究委员会完成23件。有的业务研究委员会还召开专题座谈会,对法律条文逐条研讨,如社会公共服务业务研究委员专题讨论《上海市公共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草案)》,医药健康业务研究委员会先后专题研讨《上海市急救医疗服务条例》、《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送审稿)》等。
此外,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方面,业务研究委员会在各项合作协议的具体条文、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相关意见中发挥着智囊作用。如商业争议解决业务研究委员会与市二中院还合作起草诉讼材料标准化格式文书,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起草《关于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所存在问题的反映》等。
6、研究综述,展现行业专业水平
类别 |
2012年 |
2013年 |
2014年 |
2015年换届后 |
行业法讯 |
123 |
184 |
185 |
73 |
业务综述 |
27 |
19 |
16 |
15 |
业务综述数量和质量上的提高,有赖于本届在业务研究委员会增设干事职务。由执业律师担任的干事成为业务研究委员会将研讨成果转化为文字的一支重要力量。短短4个月时间刊出15篇业务综述,几乎等于2014年全年的数量。
行业法讯包涵新法速递、政策法规难点解读、案例研究、媒体关注等内容,是从专业领域上对行业动态给予及时的分析和报道,已经成为各业务研究委员会的主流工作之一,其专业性和及时性成为《律师业务资料》的一大补充。目前34家业务研究委员会中已经有23家着手编写本专业领域的行业法讯。
二、合作共赢,共促司改:委员会经久不断的新高峰
(一)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与发展
1、与市检察院三分院签署《协作配合工作备忘录》
4月14日,上海律协与市检察院三分院联合签署《协作配合工作备忘录》。工作备忘录内容主要包括加强律师接待窗口建设,畅通律师接待渠道,及时听取律师意见和建议,规范律师接待流程,增强司法办案透明度,方便律师参与诉讼等。形式简单,意义深远,预示检律合作步入常态化的新态势,检律关系更为制度化、规范化。2012年市检察官协会与上海律协签署《建立沟通协作机制的若干意见》,今年三分院与上海律协签署《协作配合工作备忘录》,都为进一步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奠定了基础。
2、与市二中院签署《关于律师参与多元化纠纷解决合作备忘录》
10月,上海律协与市二中院联合签署《关于律师参与多元化纠纷解决合作备忘录》,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合作备忘录共19条,包含推动诉讼材料标准化工作、加强律师与法官助理工作衔接、加大对律师参与诉讼的保障力度、建立律师参与多元化纠纷解决的激励机制等四个方面的合作内容,为律师参与纠纷解决工作提供充分保障。根据合作备忘录,双方将从民商事案件入手,逐步推广诉讼材料标准化工作,并对律师使用推荐格式进行指导和培训,同时将搭建律师与法官助理庭前工作平台,充分发挥法官助理在诉讼活动中的作用。此外,合作备忘录还明确,双方将借助特邀调解员制度,律师调解、和解案件执行保障机制,诉讼纠纷解决经验交流会,联席会议制度等平台,支持律师参与案件调解、和解工作,并就律师参与多元化纠纷解决的相关情况即时沟通和协调。
市二中院是司法体制改革先行试点法院之一。对此,已经从民商事案件入手,合作起草相关诉讼材料的推荐格式,包括起诉状、上诉状、答辩状、代理词、证据清单等,并从2016年1月1日起,由30家由市二中院推荐的律师事务所进行试点。试点范围为市二中院所涉的诉讼案件。
3、与市三中院签署《律师志愿者诉讼服务合作协议》
11月27日,上海律协与市三中院签署《律师志愿者诉讼服务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双方将联手合作,共建“法律志愿服务窗口”。法律志愿服务窗口是面向社会的法律服务平台,通过该平台组织法律专业志愿者为人民群众提供无偿的法律服务,为来访人员提供诉讼引导、法律释明、判后答疑等各类法律咨询,并据情给予来访者矛盾化解、心理辅导以及法制宣传等其他与诉讼有关的法律服务。双方有意将服务窗口搭建成为一个专业、便民、综合并具有社会志愿性质的法律服务平台。同时,双方将进一步规范法律志愿服务窗口的运行,提升法律志愿服务窗口的服务质量,形成服务的品牌效应,为人民群众依法维权提供多元、优质、便捷、无偿的法律服务,更好地促进社会主义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为建设法治中国共尽一份社会责任。
4、经过多次完善,三大中院先后出台《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
市一中院于2015年4月推出《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试行)》。11月,市二中院出台《关于落实<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意见>的措施》。12月,市三中院出台《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实施意见(试行)》。
这些规定和措施具体落实律师执业活动的保障工作:一是为律师立案提供便捷服务。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场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坚持“一次释明”、“二次立案”。二是保障律师参与庭审的各项权利。设立律师阅卷室,为律师阅卷、查看庭审录像、光盘刻录电子档案提供专门服务。设立律师休息室和更衣间,为律师的庭前准备工作提供良好环境。对律师提出的调取证据、开具调查令等请求或保全、审计、鉴定等法定申请事项,合议庭经审查和评议后及时答复,答复和处理情况形成书面记录并归档入卷。三是为律师参与诉讼活动提供安全保障。诉讼过程中,值勤法警、安保人员保护律师权利不受侵犯。当律师人身权利遭受侵害时,及时制止侵害行为,并护送其进入安全区域。对于可能发生矛盾激化的案件,将律师安全防范工作一并纳入工作预案。四是畅通与律师、与市律协的信息沟通渠道。设立专人负责与律协保持联络,处理市律协所反映的与法院沟通中出现的问题。对于市律协反映的适法不统一等问题,及时通过法院内部研讨会、法院与市律协交流会等平台进行研讨、沟通,推动问题解决。
5、与法律职业共同体强化交流
本年度先后近20次组织与法检系统交流座谈,分别是:
3月11日,市二中院副院长吴金水、立案庭庭长郑秀丽等到访上海律协,就法院在诉讼服务与执行中遇到的问题等进行交流座谈。
3月13日,市三中院院长吴偕林、副院长黎淑兰等到访上海律协,,就跨行政区划法院、知识产权法院的改革探索等问题等进行交流座谈。
3月26日,受上铁法院邀请,上海律协由盛雷鸣会长带队拜访上铁法院,围绕上海律协与上铁法院之间强化合作、进一步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建设等问题交流座谈。
4月1日,市检察院三分院检察长陆建强、副检察长谈信友等到访上海律协,围绕“构建新型健康良性互动的检律关系,共同推进跨行政区划检察院建设”议题进行交流座谈。
4月9日,市高院副院长顾伟强等到访上海律协,围绕进一步完善上海法院律师诉讼服务平台、征求律协意见的《上海法院律师服务平台管理规定(试行)》、《上海法院律师服务平台使用规则(试行)》等进行交流座谈。4月17日,上海律协向市高院提交共计9条的《上海法院律师服务平台使用规则(试行)》书面修改意见。
6月8日,市高院副院长顾伟强等到访上海律协,就本市立案登记制改革、网上立案平台等信息化手段的进一步完善等议题进行讨论。
8月12日,市高院副院长茆荣华等到访上海律协,围绕如何完善上海法院律师诉讼服务平台等议题交流座谈。
9月22日,市二中院院长顾伟强、副院长吴金水等到访上海律协,围绕司法改革大背景下如何加强诉调对接等议题交流座谈。
10月13日,市三中院副院长璩富荣等到访上海律协,就两家单位在引入律师参与诉讼服务工作进行交流座谈。
10月22日,市高院立案庭与上海律协相关业务研究委员会专门就进一步完善法院诉讼服务平台,特别是律师开庭排期冲突问题进行交流座谈。
11月4日,吕琰副会长带队与上海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国际航运仲裁院院长霍正美就进一步加强合作的具体事宜进行讨论,落实两家单位商定的搭建合作平台的具体工作。
11月26日,受市二中院要求,上海律协由王嵘副会长带队拜访市二中院,就两家单位深化律师参与多元化纠纷解决进行专题座谈。
11月27日,受市三中院邀请,上海律协由俞卫锋会长带队拜访市三中院,就跨地区案件应诉与审判机制建设、市三中院《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实施意见》展开专题研讨。
12月10日,市一中院副院长刘力等到访上海律协,与律师们就“互联网+”诉讼服务建设议题交流座谈。
12月17日,上海律协委派吕琰副会长参加市高院组织召开的“司法改革专题调研”座谈会,围绕崔亚东院长通报的《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司法公开及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相关建议。
12月18日,上海律协由周天平副会长、王嵘副会长带队拜访市高院,就进一步深化合作律师一卡通、信息互通互联等工作进行专题座谈。
12月29日,市一中院陈立斌院长等到访上海律协,与上海律协召开2015年下半年度例行工作会议,就市一中院的各项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并就两家单位进一步深化合作展开讨论。
6、与徐汇法院合作“青年律师志愿服务岗”
和徐汇法院在徐汇法院执行事务服务中心设置“青年律师志愿服务岗”,不仅为上海的实习律师提供了提高业务实践能力的机会,同时也向社会展示了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公开、高效、便民的司法理念。实习律师负责参与执行事务服务中心执前督促的相关工作,包括协助完成执行案件立案实质审查工作、对到庭但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做好沟通和法律释明等。
2015年2月、6月、10月,完成3期成徐汇法院“青年律师志愿服务岗”的报名工作,并将报名材料汇总转交徐汇法院。
(二)上海市人民政府兼职政府法律顾问选聘相关工作
上海市人民政府聘任兼职政府法律顾问选聘工作包括前期讨论方案、制定相关规则、公开报名等多个阶段。
前期,市政府法制办就多次征求律师意见。特别是2月4日,会长盛雷鸣、副会长周天平等律师参加由市政府法制办组织召开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座谈会,围绕如何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中发挥作用提出意见和建议,主要包括政府聘任法律顾问的方式、流程和基本条件、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范围和职责、与之配套的监督体系等。
对于相关规则的制定,由业务研究委员会为基础组成研究小组,经过反复研究,于2月6日书面反馈的《关于全面推进本市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初步设想(征求意见稿)》书面修改意见,于3月12日书面反馈《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代拟稿初稿)》的书面修改意见,于4月10日书面反馈《上海市兼职政府法律顾问聘任合同(聘请律师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的书面修改意见,并对《上海市人民政府兼职政府法律顾问选聘公告》的内容进行多次讨论。
之后,会长俞卫锋、业务部主任潘瑜与市政府法制办多次就上海市人民政府兼职政府法律顾问报名工作的相关事宜召开工作会议,讨论具体细节问题。
5月26日至6月2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兼职政府法律顾问面向社会公开选拔, 采用个人报名与所在单位推荐相结合方式,其选聘委员会工作小组就设在上海律协业务部。期间,接待咨询电话数百次,共计收到律师报名材料82份,此外还有法学专家的报名材料。根据方案,还就专职执业律师的报名进行资格审查与初选并提交市政府法制办。
6月30日,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刘华专门到访上海律协,围绕市政府法制办与上海律协《关于本市政府立法过程中听取市律师协会意见工作备忘录》工作开展情况、市人民政府兼职政府法律顾问等事宜进行交流并交换意见。
8月31日,市政府举行市政府兼职法律顾问聘任仪式,12位首批担任市政府兼职法律顾问的专家、律师从杨雄市长手中接过了盖有市政府红印的聘书。7名上海律师入选市政府兼职政府法律顾问。首批政府法律顾问的期限是三年。在聘任的期间内,市政府兼职法律顾问将积极为市政府提供法律咨询,努力推进上海市政府依法行政。
(三)律师界的跨区域大型论坛
1、第十三届华东律师论坛
为做好第十三届华东律师论坛的筹备组织工作,华东六省一市律师协会于6月5日至6日在福州召开秘书长联席会议,对第十三届华东律师论坛的筹备工作及相关事项进行讨论,包括论坛的主题及研讨选题、奖项设置、议程安排等。经过讨论,本届论坛除主论坛交流发言外,拟设立司法体制改革、互联网或自由贸易区等主题的分论坛进行专题研讨,以期在论坛结束时形成相应的成果,进一步提升论坛的学术氛围。
11月14日至15日,由上海律协与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江西六省律师协会联合主办,福建律协承办的第十三届华东律师论坛在福建福州举行。来自华东六省一市的近200名律师参加论坛。上海律协组成15人的律师代表团,由副会长潘书鸿、副秘书长刘小禾带队参会。潘书鸿副会长主持“以庭审为中心的诉讼体制改革与辩护律师的职责”分论坛。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朱小苏、上海博和律师事务所王思维、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刘维代表上海律协在分论坛作交流发言。上海律协参会论文在《东方律师网》上公开征集,经大会组委会评选,共有15篇论文获奖。
2、首次长江经济带律协会长年会
6月25日,会长俞卫锋带队,理事谢向阳、业务部主任潘瑜参加在重庆召开的首次长江经济带律协会长年会,分享行业管理与行业服务经验。本次年会以“新常态·新起点·新使命”为主题,来自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四川、云南、贵州、重庆共11个省市的律师协会会长率团参加。长江经济带与会省市律师协会还共同签署建立《长江经济带律协会长年会机制备忘录》,建立常态化运行机制,每年由各成员单位承办,打造区域性的行业协会建设和律师专业交流合作新平台。经会议决定,第二次长江经济带律协会长年会将于明年在上海举行。
3、第七届陆家嘴法治论坛
11月20日,上海律协与香港大律师公会、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市企业法律顾问协会联合主办第七届陆家嘴法治论坛在上海国际会议中心举行,本次论坛主题为“‘一带一路’国家战略推进中法律服务保障”,邀请到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香港律政司司长袁国强,上海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姜平,全国政协常委、民建中央副主席、市政协副主席周汉民,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郑善和,香港大律师公会主席谭允芝,上海市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会长杨建荣等领导与来自司法、企业、学术等各界嘉宾300余人围绕“一带一路”的国家战略,尤其是在推进中国企业和中国律师的机遇和挑战、收购兼并难点、法律服务保障、国际仲裁等方面进行深入探讨,为中国律师帮助“走出去”的中国企业更好地适应国际市场建言献策。
4、第五届外滩金融法律论坛
11月13日,上海律协与黄浦区人民政府、上海市司法局联合主办第五届外滩金融法律论坛。250余名来自法律界、企业界、金融界的精英一起,以《“一带一路”战略下企业海外投资的金融法律服务》为主题,围绕上海“四个中心”建设和黄浦区“一带一标杆”(外滩金融集聚带和高端现代服务业发展标杆)的建设目标,深入探讨上海市和黄浦区企业在“一带一路”国家战略下赴海外投资所面临的金融法律问题。
(四)与其它单位组织的合作与交流
1、与上海政法学院的全面合作
根据《上海政法学院与上海市律师协会全面合作原则协议》,6月15日,上海政法学院倪正茂教授等到访上海律协,就律协新一届理事会与上海政法学院的合作事宜宜进行讨论。
11月30日,与上海政法学院联合举办“一带一路”建设法律服务问题研讨会。与会专家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切入,结合自己的研究成果和实务经验,为一带一路国家战略服务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和建议。
2、与上海市科技协会合作
上海律协与市科技协会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2015年,委员会继续跟进市科技协会法律咨询委员会律师团的相关工作,为科技工作者提供法律服务。同时配合《上海科技报》“柯律师”栏目的编辑工作,多次参加编辑工作会议,组织律师投稿。
6月29日,会长俞卫锋、业务部主任潘瑜受邀参加市科协法律咨询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俞卫锋会长作“科创中心建设中执业律师的机遇与挑战”的主题发言。
3、与普陀区司法局、长风生态商务区管委会办公室联合签署《上海市律师协会并购重组业务研究委员会与上海普陀长风并购金融集聚区之合作协议》
11月5日,在2015第十二届中国并购年会上,上海律协与普陀司法局、长风生态商务区管委会签署《上海市律师协会并购重组业务研究委员会与上海普陀长风并购金融集聚区之合作协议》。根据协议,三家单位将致力推进上海普陀并购金融集聚区建设,完善集聚区要素资源,为集聚区并购交易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保障。上海律协将发挥自身优势及影响,以并购重组业务研究委员会等委员会为主体,积极组织或参与在并购金融集聚区内的各类活动。长风生态商务区并购金融集聚区则将无偿为各项活动提供办公场所、平台支撑和方便。普陀区司法局将负责协调各项具体事宜,加强行业信息沟通,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运作。
4、与华东政法大学合作
3月10日至13日,上海律协和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国际仲裁中心联合主办第五届国际模拟商事仲裁庭上海赛(Moot Shanghai 2015)。本届赛事的1/4决赛在上海律协进行,部分比赛评审由执业律师担任。Moot Shanghai 2015吸引了1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30所大学多达200名法学院学生参加竞赛。在竞赛中,学生就国际贸易法和国际商事仲裁的仿真案例进行模拟仲裁,从初赛到决赛的共有71场比赛。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法学)高级法律服务人才创新实验班的校外律师导师主要由上海律协推荐,在过去三年中认真指导工作,帮助提升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和水平。10月16日,2015级法律硕士(法学)高级法律服务人才创新实验班开班,上海律协由吕琰副会长受邀出席开学典礼并讲话。
9月 10日至11月 5日,受华东政法大学邀请,上海律协还指派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在华东政法大学为本科生开设刑事诉讼代理实务课,传授刑事律师实践办案的知识与经验。该课程共安排8次课,每次课共 3节课(每节课 45分钟)。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安排老中青三梯队的专业刑事律师前往松江为学生授课,力求为学生传授较全面的刑事代理实务知识。期间,还安排了一次三人谈讲座,为在校学生讲述《刑事辩护的职业规划》。
5、其它交流合作
3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孙天琦副局长等到访上海律协,就金融消费权益保护领域的立法、公益诉讼、法律援助、纠纷的非诉调解等内容进行交流座谈。
9月8日,市经信委副主任傅新华等到访上海律协,就互联网+法律问题进行交流座谈。
12月9日,市人大法工委立法一处处长沈建明等到访上海律协,就《上海市医疗急救条例(草案)》修改召开征求意见会,听取律师的意见。
三、参与公益、履行职责:委员会经久不忘的使命感
1、建立上海律协公益法律服务中心
市司法局行政服务中心已经进入筹建进驻阶段,并于12月31日正式进入启动阶段。其中,上海律协公益法律服务中心也将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公益法律服务中心作为上海律协设立的下属机构,其主要工作任务包括:为困难群体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免费查询本市律师行业的公开信息、举办公益类讲座、研讨活动等。
业务部负责具体联系、协调公益法律服务中心的日常事务工作。目前已多次参加市司法局组织召开的工作协调会,并起草完成《上海市律师协会公益法律服务中心工作规则》、《上海市律师协会公益法律服务中心办事指引》。
2、积极参与2015年上海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
根据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举办2015年上海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的精神,上海市律师协会结合自身行业资源优势,在3月15日期间积极参与其中,主要包括:
一、上海李东方律师事务所和上海华诚律师事务所分别开通两部热线咨询电话,为市民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2家律师事务所安排律师轮流值班,接待相关电话咨询,内容涉及房屋交易、物业合同、投资理财、房屋装修、网上购物欺诈、购物卡纠纷、美容院充值卡纠纷、利用健康讲座推销产品等不同领域。律师们均给予了耐心细致的答复。
二、法律援助与社区服务研究委员会受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邀请,参加“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活动中,法律援助与社区服务研究委员会由副主任郑祺律师带队,委员张元律师、李云律师、洪甘蒂律师、张文韬律师等组成律师团队,为消费者提供现场法律咨询服务,咨询内容涉及保险合同纠纷、车辆、房屋买卖纠纷等。律师们的咨询解答受到了消费者的一致好评,现场咨询者络绎不绝。
此次“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上海市律师协会精心组织,事先在东方律师网公告,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们积极配合参与,充分发挥了律师的专业特长,履行了社会职责,取得了预期效果,对进一步提升律师的社会形象,发挥律师在构筑和谐社会中的作用起到积极作用。
3、组建成立市总工会第四届法律顾问团
5月27日,会长俞卫锋、副秘书长刘小禾受邀出席第四届法律顾问团聘任仪式暨常年法律顾问签约仪式会议。15名上海律师被聘为市总工会第四届法律顾问团成员,江三角所、君悦所、金茂所、邦信阳中建中汇所、大成上海分所、唐毅所共6家律师事务所被聘为常年法律顾问。
2006年,市律师协会与市总工会启动法律顾问团项目,到今天,恰逢第十个春秋,2015年是两家单位友好合作的第十年。十年来,市律师协会与市总工会通过法律顾问团携手在维护职工权益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上海的律师们为市总工会参与有关涉及职工利益的法律法规和社会政策的制定提供法律意见,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大、特殊案件以及其他法律问题提供咨询和服务,不断增进工会组织和律师协会的团结协作和沟通交流,积极发挥广大律师在法治中国进程中的独特作用,努力推进上海的法制化建设,为全面实现本市“十二五”规划的宏伟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
4、积极参与“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工作
上海律协根据“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相关任务进行了动员和落实。根据帮扶专项行动资金的要求,5月20日,上海律协完成“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14年律师志愿者招募工作,共有1名律师报名入选今年的项目,为捷华所罗一静律师。
7月9日,“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14年总结表彰暨2015年派遣培训工作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2014年,上海律协积极配合“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的相关工作。参加志愿的上海律师都得到了当地受援单位的高度评价。马康年律师、罗一静律师、云新中律师等同志荣获“‘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14年度优秀法律援助律师”称号,上海市律师协会荣获“‘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14年度先进单位”称号。
5、进一步落实全国律协“百千千工程”
5月25日至6月5日,根据全国律协“百千千工程”项下“千人计划”,“‘百千千工程’2015上海律协培训班”举办。117名来自新疆、陕西、贵州和海南等地区的律师事务所骨干律师参加培训。培训包括三个环节,即用5天的时间进行40课时的集中培训,用1天的时间进行社会考察,安排5天的时间赴律所进行交流学习。
6月26日至30日,根据全国律协“百千千工程”项下“千场计划”,曹志龙、马永健、李强、周艳军4位律师赴新疆乌鲁木齐、克拉玛依、阿克苏三地开设专场讲座。 8月17日至25日,洪亮、许春明、韩正、王先伟赴新疆乌鲁木齐、伊犁、阿勒泰和石河子四地进行授课。7月5日至8日,贾明军、曹志龙、翟建赴贵州贵阳为900余人次的贵州律师授课8场。
6、完成赴青海、西藏无律师县开展志愿服务工作
根据司法部《关于加快解决有些地方没有律师和欠发达地区律师资源不足问题的意见》(司发通〔2013〕111号)和全国律协等单位《关于组织招募律师赴青海、西藏两省(区)无律师县开展志愿服务的通知》(律发通〔2013〕56号)的要求,隆天所傅敏燕、北京岳成上海分所黄淑红、卓嘉所赵青松、瑞盛所唐既白4名律师分别在日喀则地区的日喀则市、谢通门县、仁布县和聂拉木县对口支援,为当地提供法律服务,给群众开展免费法律咨询,同时还直接以律师身份办理法援案件。去年年底到今年1月,援藏律师陆续返回上海。日喀则司法处高度肯定了4位上海援藏志愿者律师的吃苦耐劳和独挡一面的工作能力。
上海律协获得司法部颁发的服务无律师县活动突出贡献奖。4名律师获个人突出贡献奖,同时所在律所获律师事务所突出贡献奖。
7、合作举办“与爱同行 助力回归”帮教活动
11月3日至5日,与市爱心帮教基金会、市预防青少年犯罪帮教中心合作,由副秘书长刘小禾带队,安排教育体育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楼凌宇、互联网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庄毅雄、华诚律师事务所桂芳芳为军天湖监狱、白茅岭监狱服刑人员提供婚姻法、劳动法、信用卡诈骗三个方面的法律讲座及法律咨询。
四、律师学院:深化合作,继往开来
律师学院在2015年划定培训重点,明确“三个专”的培训方式,深度开展“六结合”挖掘课程师资,固化了培训成果:深化校本教材的编撰和更新,扩建律师云学院的课件库。
律师学院承担了律师继续教育工作,在新一届的业务研究指导委员会的指导下,明确律师学院的培训内容主要分成实习律师执业考核、律师执业技能方法、律师专题实务和思想政治教育四块。学院根据不同的培训内容和对象开展专题培训、专场培训和专业培训。在师资和课程方面,律师学院开展“六结合”,采取“向内挖、向外找”的方式挖掘好师资新课程。律师学院积极与市律协新一届的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区县律工委、资深大律师、知名高校以及同处法律共同体的各个单位合作开展培训。律师学院也在不断的固化教学成果,开展校本教材的编撰和更新工作,积极进行律师云学院课件制作工作。
五、常规工作:委员会经久不衰的源动力
1、《业务资料》编写工作
《业务资料》每月1期,全年共12期,由业务部负责编写。不仅汇总了上海最新的法规政策和最新出台的法律和司法解释,还收录了最高院和市高院对于相关政策的解读和适用,受到了广大律师的欢迎。
2、面向本市律师事务所征订《上海审判实践》
根据八届二十八次常务理事会有关决议,市高院主办的《上海审判实践》由原先上海律协为每家律师事务所订阅的形式改为由律师事务所自愿订阅。
11月23日至12月22日,开展下年度市高院《上海审判实践》的征订工作,并与市高院签署相关合同,共?家律师事务所征订?份《上海审判实践》。
3、全国律协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扩充报名工作
5月20日至6月12日,完成全国律协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扩充的报名工作,并将报名材料提交全国律协。期间,共收到上海律师报名材料54份。
4、《上海律协文库》、《上海律师文丛》评审及出版工作
11月26日召开2015年度《上海律协文库》、《上海律师文丛》评审会议,完成评审工作。本年度共收到申报专著8本。经评审委评议,确定列入2015年度《文库》出版计划的专著共计3本,分别是:《P2P网络借贷风险控制与法律监管》、《论国际货物贸易所有权转移》、《论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同时完成列入2014年度《上海律协文库》出版计划的《第一届上海律师学术大赛获奖实务作品选集》一书的出版工作。
2016年工作设想
2016年,委员会将在今年工作的基础上重点落实以下几项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业务研究委员会机构设置和制度化建设,使业务研究委员会专业划分更为科学合理,通过制度完善进一步引导和发挥主任、副主任、委员、干事、秘书等职务在业务研究委员会中的作用;
二、注重业务研究委员会的研究成果转化,特别是业务操作指引、格式文书、示范文本的起草工作,让业务研究委员会换届后最快时间进入高效工作状态,使业务研究委员会真正起到引领行业专业研究、拓展业务、专业技能交流的作用;
三、进一步加强与律师学院合作,并初步形成系统化的合作流程,同时探索更多合作方式和内容,在专题培训班、专场培训班、律师实务教材编写、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班、制作课件、完善网络在线培训系统等工作中进一步发挥业务研究委员会的作用;
四、继续为律师行业搭建平台,进一步深化与法院系统、市政府法制办、市总工会、市消保委、市科技协会、华东政法大学、上海政法学院等单位的合作与交流,同时重点拓展与上海仲裁委、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等单位、社会组织的合作与交流。
五、注重社会公益相关工作,履行好上海律师行业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认真完成上海律协公益法律服务中心的正式进驻和日常事务工作,推进和落实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相关工作。
附:律师学院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