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办[1997]2号文关于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通知精神和上海市学位办的有关规定,为实施国家建设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战略,提高航空运输与服务行业在职人员的法律和管理业务素质,适应上海建设航空枢纽港的需要,华东政法大学开办国际法(航空法方向)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一、培养方式和学制
学习形式:工作日晚间或周末在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学习(具体以课程表为准)
学制:两年
二、开课时间和招生人数 2011年9月开始上课,招生20人
三、课程设置
公共课程5门(统一考试课程):民法、刑法、宪法、中法史、法理学
专业选修课程7门:国际公法专题、国际经济法专题、航空法概论、航空运输法律实务、航空器交易与融资法律实务
上述课程由华东政法大学教师主讲;根据班级上课时间不同,可能会有所调整,具体以课程表为准。
四、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大学本科毕业,获学士学位;或大专毕业后有工作经历者。
五、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2.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4张;2寸免冠彩照2张。
3.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
六、课程费用
1.学费为16000元/人,报名时一次交清;也可以分学年两次缴纳,每学年8000元/人。
2. 学费在现场报名确认时现金交付;或通过汇款形式汇到指定账户。
七、结业形式
1.参加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学员,修满规定的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由华东政法大学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教育部研究生办公室规定颁发“华东政法大学结业证书”,通过单科课程考试合格的,发单科成绩单。
2.获研究生进修班结业证书的学员,可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通过全国统一英语和专业课考试并撰写学位论文可以获得法学硕士学位。详细规则按照国务院学位办有关文件及我校操作规程办理。
八、 报名咨询
工作日:021-62071310 夏老师
暑假期间、非工作日、非工作时间: 13651739425(夏老师)
电子邮件:xiahaibin1618@163.com
地点:上海市长宁区万航渡路1575号华东政法大学东风楼224室(附近有2、3、4号线中山公园站;921路公交车终点站)
华政研修祝您成功
华东政法大学
国际航运法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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